河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1、河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2、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篇一:河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缓考管理办法-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缓考管理办法

为规范对学生申请缓考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缓考条件

学生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缓考: 1、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试;

2、学生因事已被准假离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 3、学生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正常考试。 二、申请缓考程序

1、学生申请缓考有关课程,须填写缓考课程申请表,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由开课学院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本人;

2、缓考手续一般应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完毕。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的,必须在考试前报告开课学院教务办,并补办有关手续;

3、不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的,一律按旷考处理。 三、缓考时间及成绩记载 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在下学期开学初,按照开课学院的考试安排,参加缓考课程的考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缓考考试的,按旷考处理。

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按该课程的成绩评定办法进行评定,并如实记载。

三、其他

1、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缓考情况(见附表)汇总后报教务处;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8年1月3日

撰稿: 考试科电话:86269555 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号: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

注:2、因事申请缓考的,须出具有关证明。 3、本表一式一份,由开课学院保存。

学生申请缓考情况汇总表

篇二:河北师范大学学生退学审批表

…………………装………………………订………………………线………………………… 编号: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退学审批表

注:本表由教务处印制。一式三份,一份入学生档案,其余二份分别由学院和学校存档。

篇三:河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河北师范大学

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遵循“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原则,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化学习和个性化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鼓励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第二课堂活动是对第一课堂的拓展和补充,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和协调发展,也是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教育环节。

第三条 为促进我校第二课堂活动的管理与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第二课堂活动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为确保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活动分值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负责全校第二课堂学分制的统筹规划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社科处、教师教育中心等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设置、分值的认定等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院级第二课堂活动分值认定小组,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管理工作,学院教学办和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活动的分值认定工作。

第三章 项目范围

第六条 现已纳入我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主要有:科学技术研究、竞赛项目、专业特色活动、文化活动、专业技能与创业训练等六大类。各项目活动具体要求及分值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第七条 未纳入我校第二课堂活动的其它项目,由各项目组织部门向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附活动项目的具体内容、预期效果以及评分标准等,经认定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对于具有特色的活动项目教务处还可根据活动效果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第八条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完成实践教学环节中第一课堂所要求的学分外,必须修读第二课堂活动4个学分方可毕业,该学分作为辅助学分,不计入最低毕业总学分之中。学生通过参加上述各项活动获得学分。

第九条 学校对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表现进行考核计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总体表现作为《第二课堂实践》课的成绩记入学生档案,《第二课堂实践》课程设置为4个学分。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学生参加活动项目所对应的累计分值确定该课程的总评成绩。成绩与累计分值对应关系如下:

优秀——累计分值在8分(含)以上;

良好——累计分值在6分(含)以上,8分以下;

及格——累计分值在4分(含)以上,6分以下;

不及格——累计分值低于4分。

第四章 分值认定程序

第十条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本人要留取活动项目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由活动主管部门统一提供。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活动分数的申报、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每学年在5月份启动第二课堂活动分值的认定程序。学生依据个人情况,填写本学年《河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分值申请认定表》,并连同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的团支部书记。各班团支部书记应在规定的审核日期前收齐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召开专门的支部会议进行评议。团支部根据会议决定,将评议结果及材料上交学院认定小组,退回未通过或不合格的材料,并给予回复。

第十二条 学院认定小组负责审核各班团支部所上交的评议结果及申报材料,对可得分的项目给予计分,记入《河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分值汇总表》,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认定小组将本学院审核结果上报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 在公示期间,学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首先由各学院认定小组对其进行调查、核实;若对学院认定小组的复查结果仍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认定委员会提出,由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第十四条 学院认定小组在学生毕业前将学生历年第二课堂累计分值进行汇总,评定该生的《第二课堂实践》的总评成绩,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对其进行成绩登统。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 第二课堂活动分数管理实行班级、学院和学校三级申报、认定制度,不得任意更改。认定结果均应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互相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查实后比照学校考试作弊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的集体或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并比照《河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条例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始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学处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篇一: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吐槽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吐槽

马克思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矛盾具有两面性,今晚被地球人鄙视到吐血的中国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自然也有它的“好处”,(众位莫激动到丢鸡蛋?听我说完),鄙人稍微平息下怒火后为大家娓娓道来以下几点好处:1、它让我们这群大学腐男腐女的战斗力集体飙升,让我们又回到了高三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让我们理解到神马叫宝刀不老!神马叫老子依然是条好汉!神马叫巾帼不让须眉!让我们见识到了各种奇葩——刷屏高手、联络大佬、消息百事通、熬夜达人、短跑将军,那些平时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生作战能力确实剽悍!(在下刚才在网吧看到一大姐一边接各种任务,一边刷屏,其场面霸气十足,小生作实佩服!),小生今晚3:00自梦中还魂 ,于模糊记忆中听到选课的呼声!知道:糟了!大事不好!各位兄弟!操家伙上!尼马啊!奈何寝室电脑作实不给力,果断套上衣服飞奔网吧,一路上灯火通明,人影蹿动,大批兵马杀向各路网吧,一小伙子穿上脱鞋后跑步一点也不逊色,丫的,一溜烟就没了人影!我靠,比开了疾风步的剑圣还**!我只好放开脚丫子,加入了短跑队营,一路狂奔网吧!疯狂的校选课让我长了见识,也让童鞋们回复了热血激情,在这里请允许我为湖南师大教务系统说声虚伪的感谢:谢谢您,因为您,一切介有可能!说完第一个好处,继续侃第二个好处 ,教务系统让我们间接性的进行了一次消防演习,校选课提前开课的消息在短短半小时之类传遍了整个规模空前之大的湖南师大区域,大批进入深度睡眠的童鞋一下子就清醒过来,打电话的打电话,刷屏的刷屏,其还魂能力让周公暗自汗颜其能力,感谢伟大天朝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是您让我们知道了灾害面前不用怕,淡定!淡定!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您 ,,辛苦了!我们会懂的!最后谈一个好处,这也是今晚我最深的感触了!——大事面前方显真感情,当这个爆炸性新闻传到你面前时你最先想到的是告诉谁?是谁最先告诉你的?当无法登录系统时,你最先找谁帮忙?又是谁帮你选上课的?这种事情最能看出谁才是你应该骄傲的人际关系,让我们明白——人际关系不是拿来利用的,而是应该真诚相待的!在这里我不想说太多,因为这是个很严肃的话题。。。 关于地球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湖南师范大学之教务管理系统的好处小生浅谈浅的吐槽了几点,更多优点望各位童鞋多多提出,刚才听到传说说等下八点还要重新更新重选,在这里请允许我骂一句脏话—(草尼马的湖南师大教务管理系统),不知道这是不是流言,我真心希望佛祖和阿门&基督能戳穿这个流言,这这里我借用一下愤青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的一段话收尾—惨相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犹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能说呢?我知道xxxxxxx的原由了,沉默...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篇二: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处发〔2011〕47号

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等相关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教务办、学工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2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准确性,严肃入学报到注册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违法取得学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牵头组织,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一) 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

根据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供的新生数据和电子图像信息,教务处对2011级新生数据进行了整理并导入了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工作。

请各学院学工办集中组织新生亲笔详尽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11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同时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院2011级新生的身份及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报到入学新生的姓名、

考生号、身份证号和电子图像等信息,并与档案中高考报名表上的相关信息、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湖南师范大学2011级学生信息登记表》以及学生本人进行认真比对。

在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如实填写《各学院2011级新生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一)

教务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是:运行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界面菜单“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维护”,年级选择“2011”,再点击界面右上角“查询”,系统会显示本学院2011级学生信息。鼠标点中任意学生信息,按鼠标右键,点击“修改信息”

,系统会显示学生的详细信息及照片。界面最下方按键

,可以向前或向后浏览其他学生的信息。

对于教务管理系统中有信息但未来校报到入学的新生,请各学院学工办与学生联系并落实未报到入学的原因,并填写《各学院2011级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见附表二)和《各学院2011级未报到新生联系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三)。

为了保证我校能按时上报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请各学院学工办务必在9月28日前完成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工作,并将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文化、专业水平复查

文理科学生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复查工作。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审查上述内容外,还要安排专业课的复试复查。美术学院及工学院美术类新生,于9月26日晚进行素描复试,考

卷由学校招生办统一收回并聘请各院专业评委阅卷评分。音乐学院、工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自行制定具体的复试复查实施办法并将结果报送招生办公室。对复查专业成绩与高考专业成绩有较大差异的考生,学院应查明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请各学院务必在10月20日前完成文化、专业水平复查工作,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11级新生入学测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四)交招生办公室。

(三)审查结果及处理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相关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经过上述审查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面材料确认的学生,由招生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的笔迹核对,仍不能确定的,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利用专业手段进行核实处理。对于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招生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取证后,由招生办公室书面报告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二、新生学籍信息核对

1、请各学院组织已报到入学且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2011级学生登陆到湖南师范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Web端(http://jwgl.hunnu.edu/),认真、细致地核对自己的各项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名称、考生号、身份证号、家庭所在地、火车终点站(必须是离家庭所

在地最近的火车站)以及照片。学生核对信息时如“火车终点站”和“家庭所在地”的信息有误,请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直接修改提交,再由教务办确认;如其他信息有误请将相关信息报学院教务办,由学院教务办填写《各学院2011级新生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表五),如学生学籍主项信息有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考生号,请学生到学院教务办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更改审批表》或者《高等学校学生录取信息更改审批表》(见附表六),并按表格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核对信息具体操作方法是:登陆到湖南师范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Web端(http://jwgl.hunnu.edu/),输入用户名(统一为学号)和密码,以“学生”的身份登陆系统,进入系统后如下操作:

第一步:点击“信息维护”—“密码修改”,修改用户密码。

第二步:点击“信息维护”—“个人信息”,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第三步:如“火车终点站”和“家庭所在地”的信息有误,点击“信息维护”—“个人信息申请修改”,在错误信息项后的“修改信息”栏填写准确信息,在“确认”栏点击“修改”,再点击“提交”即可;

如“火车终点站”和“家庭所在地”信息无误,点击“信息维护”—“个人信息申请修改”,将原信息复制后粘贴到“修改信息”栏,在“确认”栏点击“准确无误”, 再点击“提交”即可。

特别注意:火车终点站(必须是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请填写规范的火车站名称,如北京、大连、株洲、岳阳等;没有直达火车需中转的,请在火车终点站名称后加上中转名,如哈尔滨(北京中转);

家庭所在地在长沙地区的火车终点站统一填写为“无”。学生入校后每人仅有一次修改机会,所以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不要委托他人代劳。

2、学生个人学籍信息核对完后,要由学生本人到教务办打印的学生名单上签名,以示负责,不得请人代签。

3、本次核对后的学籍信息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每一位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各项学籍信息。

请各学院教务办务必在9月28日前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并将附表五的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及附表六等其他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办理火车票优惠卡

1、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校学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需满足以下条件: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请各学院学工办根据文件规定,认真核实2011级已报到入学的新生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火车票优惠卡条件。

2、凡符合条件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2007级(医学院五年制学生)、2008级、2009级、2010级在校学生,如需补办火车票优惠卡,请统一到所在学院学工办申请登记,并缴纳补办火车票优惠卡成本费7元/张(学校代收),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审核并将名单汇总。

篇三: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系统综合素质测评指南

附件4:

湖南师范大学

综合素质测评

操作指南

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4.09

目录

第1章 公共功能 ........................................................................................................... 1

1.1 系统介绍 .......................................................................................................... 1

1.2 审批流程 .......................................................................................................... 4

第2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 4

2.1 学生角色 .......................................................................................................... 4

2.1.1 学生自评 ............................................................................................... 4

2.1.2 学生综合管理 ....................................................................................... 6

2.2 班级测评小组角色 .......................................................................................... 7

2.2.1 综合测评管理 ....................................................................................... 7

2.3 辅导员角色 ...................................................................................................... 8

2.3.1 班级测评小组 ....................................................................................... 8

2.3.2 综合测评管理 ..................................................................................... 10

2.4 学工处角色 .................................................................................................... 11

2.4.1 综合测评相关设置 ............................................................................. 11

2.4.2 综合测评管理 ..................................................................................... 11

第1章公共功能

1.1 系统介绍

1. 系统登录:

启动计算机上的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地址,即可链接到学生综合管理的登录页面。

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7.120.205/xg初始账号和密码均为本人学号) 系统登录页面的、、录入框中,输入正确合法的用户名称、密码及验证码后,点击按钮,进入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主页面。

登录界面

注意事项:浏览器请选择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在使用高版本的IE浏览器时候,需要选择兼容性。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点击设置,选择兼容性视图

第二步: 添加地址,然后点击关闭,最后需要重新刷新下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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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系统工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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