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居家办公要求及注意事项 关于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

关于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快速、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精准实施防控措施,减少疫情对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富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富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事件分级

  根据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省市响应等级要求,将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分别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一般):发生本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或2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且14天内病例数在5例以下。

  Ⅲ级(较大):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病例或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新冠肺炎病例,14天内病例数在50例以下。

  Ⅱ级(重大):14天内无明确传染来源的新冠肺炎病例超过5例或新冠肺炎暴发疫情向社区扩散,出现社区蔓延;14天内新冠肺炎病例超过50例。

  Ⅰ级(特别重大):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广泛的持续性社区传播,就医被动发现单日新增病例超过10例。

  2.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根据疫情分级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期间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现场总指挥,相关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成立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任现场总指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成立由区长任现场总指挥,全区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2专班及各行政村、科室职责

  2.2.1场口镇疫情防控专班

  组长:何明葵叶建华

  副组长:

  成员:

  2.2.2各行政村、科室、条线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疫情应急响应及防控措施建议,及时发布指挥部通知,拟订汇报材料。联系协调各科室及各乡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对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党政办:牵头负责做好各项防控的总协调、总联络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下发各类文件政策等。负责调度镇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人员、车辆、物资、药械、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等。

  纪检线:负责对各科室和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执纪问责。

  宣传线:在上级指导下,组织内外宣传工作、新闻报道,组织新闻发布和通报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统一宣传口径,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负责健康知识教育宣传等。

  文化线:负责牵头落实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网吧、KTV、影剧院、酒吧等文化休闲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

  统战线:负责做好我区在境外居民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联系,区侨办负责入境人员核查、入境联系人管理、健康申报等精密智控,牵头做好入境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保障服务。负责宗教场所防控措施落实

  民政线:负责做好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等基层组织疫情防控措施。负责接受应急物资和资金的捐赠,按规定做好捐赠物资和捐赠资金分配使用。

  卫健线:会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疫情研判、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疫情动态情况报告等相关工作等。做好消杀灭药品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

  城建线:负责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配合各行政村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教育线:负责做好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小城市办:负责做好集镇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平安线:会同场口派出所,统筹网格力量,严厉打击网络传谣、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负责重点地区来富返富人员摸排、非闭环管理下入境来富返富人员排查等精密智控,协同设置交通卡口;负责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相关人员信息和活动轨迹排查;关注社会治安动态,及时依法处置疫情相关社会治安事件等。

  企业线:负责指导辖区企业防控工作;对企业重点地区来富人员开展排查并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督促餐饮、商场超市、浴室等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市场监管线:负责农贸市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药品销售监测、冷链食品及外环境监测管理、食品追溯赋码和经营采购扫码。坚决禁止市场内、店内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牵头做好进口食品经营流通环节的物防工作。

  农业线:加强农贸市场监管检查,取缔市场内活禽交易,加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和病死动物的处置,密切关注野生动物病毒携带情况,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加强禽类及相关外环境的疫情监测,及时处置禽间疫情,加强对养殖场封闭管理、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的指导和管理;加强民宿的监管和排查等。

  各行政村(社区):负责落实传染病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对返乡人员开展排查并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和生活保障,做好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接及密接的密接的追踪转运;发挥基层村(社)网格作用,落实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开展群众性健康宣教。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各责任科室要及时完成指挥部交办其他工作任务,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下属单位、所管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协助开展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接及密接的密接的追踪转运,组织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和其他必要的卫生防控措施,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治知识宣传。

  3.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上级不同响应等级,各行政村、各责任科室、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医学观察、疫点消杀、轨迹相关者追踪、扩大检测、疫苗接种、集中采样点设置、应急接种等工作,并相应落实全区面上防控措施。

  根据响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等级的全区面上防控措施。

  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做好人员管控和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工作,病例所在村(社)风险等级调整至中风险,并督促社区落实管控措施。病家所在村(社)要做好本村(社)发生病例情况的公布,并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消毒,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病例同单元楼居民(无明确接触史)有居家条件的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无居家条件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组织志愿者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完善病例所在村、小区的封闭式管理措施,实行24小时值守,进出小区做好健康码查验、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暂停小区内的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站点开放,对于确有需要的可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方式上门服务。快递实行无接触配送。建立社区居民心理慰藉疏导机制,引导其适应社区封闭式管理生活。完善社区孤寡独居老人、监护缺失儿童、残疾人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家属关爱照料措施,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做好走访探视、物资配送和生活照料。区疾控中心会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健康宣传,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各行业管理和属地乡镇(街道)加强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挥部督查组开展暗访督查。

  Ⅲ级应急响应期间:病例所在村(社区)要做好本村(社区)发生病例情况的公布,并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消毒,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病例同单元楼居民有居家条件的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做好相关保障,无居家条件的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完善病例所在村、小区的封闭式管理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管理,进出小区做好健康码查验、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病例所在小区和疫情暴发单位工作人员在核酸检测完成前实施居家办公,每2天一户居民派1人购买生活必需品。保障疫情防控必需的医务人员、保障人员、工作人员等须持有效通行证明、健康码并全程做好防护(戴口罩和手套)的情况下自由通行。其他人员离开小区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全程防护。做好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工作。对于中风险地区,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开放式活动场所,在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减少人群聚集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对于高风险地区,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羁押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单位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禁止外来人员探视。中风险地区幼儿园、小学低段暂时停课。高风险地区学校暂时停课。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划定区域管控,有明确传染来源村、小区,仅对病例所在单元楼居民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无明确传染来源的村、小区实行疫点封锁,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出,社区志愿者落实日常生活用品保障,每个楼栋设1名志愿者负责管理。保障疫情防控必需的医务人员、保障人员、工作人员等在持有效通行证明、“健康码”绿码和做好全程防护(戴口罩和手套)情况下自由通行。有聚集性疫情的单位暂时停工停产,在做好全面消毒,并且员工经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工作,出现1例社区散发无明确感染来源的乡镇(街道)疫情风险等级调整至中风险,各乡镇(街道)范围内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开放式活动场所,在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减少人群聚集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客座率不超过50%的防控措施。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羁押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单位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幼儿园、小学暂时停课。

  出现社区暴发或2例及以上无明确感染来源的乡镇(街道),疫情风险等级调整至高风险。在中风险管控措施基础上,学校、幼托机构、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各村、社区严格封闭式管理要求,依法限制或禁止社区人员和车辆出入,对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其他各类急症患者、孕(产)妇等,应安排好应急车辆进行转运送诊。根据物资保障安排,做好村、社区居民生活物资集中采购和供应工作,乡镇(街道)组织人员或志愿者进行统一配送。强化村、社区居民心理慰藉疏导工作。重点做好孤寡独居老人、监护缺失儿童、残疾人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家属关爱照料,全力防止出现冲击道德底线问题。区卫健局统筹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服务和药品保障。高风险乡镇(街道)居民原则上不离开本乡镇(街道),必须离开时需持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疫区封锁,全区范围内密闭式娱乐场所、休闲场所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停止聚集性活动,红事不办,白事从简。羁押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单位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全区学校暂时停课。低风险乡镇(街道)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客座率不超过50%的情况下继续运营,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中高风险乡镇(街道)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运营,非疫情防控必需的企事业单位居家办公、暂停生产。市公安局富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在离富通道设置卡口,无指挥部通行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离富。

  3.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根据省市防控预案和本预案要求做好等级响应,采取相应防控策略和防控措施,响应等级和防控措施上级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落实做好采取控制措施后,连续14天无新发病例的乡镇(街道)降低风险等级至下一级。低风险乡镇(街道)可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复工复产,中风险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可在做好防控措施,员工核酸检测阴性的条件下复工复产。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均降至低风险后,密闭式娱乐场所、休闲场所、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可在做好防控措施条件下复工复课。

  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2

  为全面做好我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根据《水南镇应对2020年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结合《将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4号令》、《三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肺炎应指〔2021〕8号),制定本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

  一、监测与预防

  (一)防范境内外疫情输入

  通过大数据平台及相关部门推送信息,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来将人员相关信息,及早安排部署来将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将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持续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健康随访、隔离观察等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追踪到人,随访到户。

  (二)持续强化对境外人员入境管理、入将信息掌握方面要求

  1.进一步强化摸排工作:

  持续摸排境外人员情况,对摸排出来的境外人员实行“二加一”(一名镇干部一名村干部)明确挂包责任人;挂包责任人要确保与境外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其是否有回国意愿(一同在摸底表备注栏填写),要告知挂包对象如有计划回国的务必提前一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2.境外人员入明采取防控措施:

  (1)境外入明人员,境外入(返)将人员在口岸城市(含外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回到我县社区(村居)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做好外出个人防护工作(外交人员、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人员和适用“快捷通道”人员境外入(返)将按照外交部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澳门地区入(返)明人员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有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2号)要求执行。

  (2)各村(社区)挂包责任人要在挂包对象在入境城市隔离结束后掌握其返闽途径、时间,并由计生管理员及时上报至廖艳红处,入境人员在入境城市解除隔离后入将,由镇、村干部配合县转运组至对象初抵省内地点(动车站、机场)无缝对接至村(社区)落实七天居家健康监测。于次日和第7天由将乐县疾控中心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镇交通检疫组要做好与县交通检疫组的入境人员信息推送和对接,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出境人员的摸排,特别是非正常出入境人员,并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及时掌握境外人员信息及入境具体时间,做好解除隔离人员的对接、配合镇转运组转运,入将后落实“二盯一”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三)持续强化重点人员摸排与管控

  1.省内外高风险区人员实行“14(集中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高风险区返将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密接者在第1、7、14天做核酸,健康监测期间每7天做核酸。

  2.省内外中风险区人员实行“14(居家医学观察)+7(居家健康监测)”;新冠肺炎患者一般接触人员按照本条管理。返将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

  3.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低风险区人员到农村地区:实行“7(居家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到我市城市地区:实行“14(居家健康监测)”。返将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

  4.省内外从事冷链食品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不管到城市还是农村,实行“7(居家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返明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

  5.规范密切接触者健康管理。密切接触者由县卫生技术人员科学判定,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解除隔离前,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要同时采集鼻咽拭子和口咽拭子,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然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做好外出个人防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统一由县集中医学观察点落实,镇、村、社区干部配合;7天居家健康监测由镇村两级干部采取“二盯一”方式挂包,确保对象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不得扩大密切接触者范围,不得延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采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6.省内和省外低风险区非重点人群,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城区两个社区、五个城中村均属城市,乾滩按农村管理。对摸排出的需要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严格按照“人盯人”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二对一即:以户或人为单位安排一名镇干部一名村干部跟踪挂包,落实防控措施。

  二、落实常态化防控

  1.坚持预防为主,继续落实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加强健康码应用,持续开展“亮码”工作,督促辖区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落实“扫码”工作。引导公众有序流动,强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提高公众健康素养等日常重点防护措施。

  2.落实主体责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场所等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各自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接报后及时报告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3.重点场所防控:辖区企业方面。根据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式明确辖区企业的责任网格负责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防控和人员管理工作;(责任人员: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相应网格企业负责人。)大型商超、酒店。联合城关派出所,落实常态化防控;(责任领导:杨华成员:派出所民警陈其辉、杨耀恒,各村治安协管员)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店等。镇食安办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场所、餐饮店等的摸底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场所秩序,加大对经营市场的巡查力度,督促市场严格落实卫生整治、环境清理、消毒、人员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责任领导:宋玉赐成员:陈将(水南镇市场监管所所长)、邓昌辉、各村食安协管员)

  4、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省、市、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保障全民健康,当前正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摸清底数(本阶段接种人群为年龄为18-59周岁的常住居民),全面宣传动员适龄群众落实疫苗接种,根据“知情自愿、有序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动员适龄群众主动到所在村(社区)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强化疫情监测

  1.城区卫生院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工作,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及时推送发热患者信息,并落实其至县总院开展核酸检测,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镇卫健办安排专人负责与辖区药店、小诊所联系,并将相关机构登记造册及时发现发热人员的摸排及监测。(带队领导:宋玉赐成员:陈彦、万飞瑛、各村计生管理员)

  2.持续开展区域联防及分区管控工作,依旧按网格化管理要求,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制定分区管控措施,一旦本县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根据县指挥部命令启动人员对各块区域进行联防联控,区域内人员实行只进不出,分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各村(社区)做好应急队伍整备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局部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总体策略,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四方责任,支持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秋冬季疫情应对工作。

  (二)人力保障。进一步完善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重新调整指挥部五个工作组,设A、B组确保常态下值班安排。另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20人综合应急队伍),接受镇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统一指挥,确保疫情防控科学规范,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落实“8+1”要求成立核酸检测工作小组、设置核酸检测采取点及对采集点人员进行具体安排,并按3-5人要求成立消毒杀虫工作组,结合镇专职消杀组开展好本村公共场所消毒杀虫工作。

  指挥部常态化防控A、B组人员安排: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县政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负责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落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负责防控、处置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通报,负责与县卫健局沟通协调,做好有关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党政办:负责与县两办对接,做好疫情防控日常事务;落实镇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卫健办、城区卫生院:负责按照领导要求,具体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配合党政办做好疫情管控情况的收集、汇总。

  2.疫情防控及学校组

  组长:

  成员:

  转运组:

  各村(社区)已落实过两针疫苗接种管理员或挂包责任人(日常防控时按轮班值班,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

  核酸检测组:

  消杀防疫组:廖维有(专职消杀队伍)

  消杀防疫组作为常设队伍不分A、B组。

  核酸检测组及消杀防疫组,组长由宋玉赐担任。

  主要职责:对接县疫情防控及学校组,配合落实疫情监测、评估、分析研判,组织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落实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疫点疫区的消杀处置等。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疫情防控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及时配备到位。

  卫健办:组织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配合上级业务部门落实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疫点疫区的消杀处置等。

  城关派出所、道安办:做好因防控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的强制隔离工作,道路管控、警戒值班等。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负责加强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含小市场销售禽畜的防疫检测)。

  城关林业站: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

  党政办:负责镇内车辆的及时调配使用,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场监管所、镇食安办:负责监督、指导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规范活禽交易;打击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好农村聚餐活动管理工作、酒店、餐饮业等人员易聚积活动场所的相关问题处置。

  辖区学校:负责做好节后开学学生晨午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缺课的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做好教室、寝室的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城区卫生院: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识别病例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发现符合病例定义条件的疑似病例,并报告疾控中心和卫健局,立即转诊总医院观察治疗;协助开展密切接触追踪,落实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健康随访与信息报告等工作;做好机构感染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合镇防控中心开展各项跟踪随访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各村(社区):负责及时跟踪摸底排查本辖区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的基本信息,于每日下午16点前向镇防控办公室(廖艳红处)上报;境外人员信息一经核实即时上报。加强本辖区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和发热人群的管控,与驻村工作队共同组成工作组,落实好“人盯人”(每户自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落实镇村两级挂包责任)防控工作;对辖区内人员易聚集产生交叉感染风险场所(如宗教活动场所、酒店、KTV网吧等)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处置工作,各村抽调值班人员确保清明期间辖区内两处公墓区、白云寺舍利塔落实错峰、文明祭扫,要落实积极配合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3.监督检查组

  组长:沈勇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田时烨A(纪委副书记)

  廖水清B(纪检专干)

  黄水姬B(党政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全镇工作人员、村(社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开展进行监督检查。

  4.宣传信息组

  组长:杨华A(党委副书记)

  谢媛B(宣传委员)

  成员:肖春雁A(文化站站长)

  薛达强A(文明办主任)

  冯慧清A(宣传干事)

  廖维有B(卫健办主任)

  万飞瑛B(卫健办工作人员)

  张文友(城关派出所指导员)

  刘金荣(水南中学校长)

  廖长安(水南学校校长)

  江伍玉(杨时小学校长)

  马玲(水南中心幼儿园园长)

  主要职责: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舆论引导、宣传、信息报道等工作。

  文明办、文化站、宣传干事:负责疫情管控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卫生健康科学宣传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澄清不实传言,联系上级部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协同分管统战工作同志对辖区宗教、文化活动等场所的疫情期间管控工作。

  卫健办:负责及时与县卫健局、疾控中心联系,为宣传报道提供有效信息和科学正确的卫生健康知识,开展疫情防范的教育工作。

  城关派出所、学校分工:配合宣传部门,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谢媛B(宣传委员)

  宋玉赐A(党委统战委员、秘书、副镇长)

  成员:肖来华A(财政所副所长)

  杨晓燕B(民政办主任)

  张旭祥A(规划建设所所长)

  万飞瑛B(卫健办工作人员)

  高杰A(综合应急队伍领队)

  周瑞敏B(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经费、物资、后勤保障相关工作,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储备的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各方面保障。落实县防控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要求的物资储备、供给等工作。协调临时医学观察点事务。

  财政所:负责安排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做好经费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办: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物资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与人社局对接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保障工作。

  五、强化应急准备

  (一)保持战备化指挥体系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组织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始终保持战备化的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二)应急处置流程

  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常态开展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一旦发现(或有群众举报)重点地区人员入将,各村(社区)要立即上报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镇指挥部值班领导要立即按水南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要求联系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落实防控措施。

  (三)强化应急隔离的准备

  根据疫情形势,按照1:100的比例做好常态化应对情况下隔离场所的准备(即1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对应准备100个隔离房间),同时至少准备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镇里已与泰河酒店签订意向协议,且备好隔离点物质准备,一旦有需要立即按隔离点启动预案启用隔离点)。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局部出现输入性发病例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实施积极防御策略,精准打击和扑灭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断病毒传播。主要以医疗卫生机构维持病例发现、救治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措施为主,除高风险时期外,保持正常生产生活。

  (二)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加强对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获取的国内、省内、市内的疫情信息,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形势及危害,并按上级要求的应急响应策略和措施强度的开展防疫工作。

  2.加强监测,强化院感。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制度,建立和维持敏感的疾病监测工作;对发热门诊和常规门诊实行严格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对发热病人、呼吸道感染患者、新入院的病人及陪护人员做好转上级医院工作;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疾病的医源性传播。

  3.及时应急处置。加强培训和演练,当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病例时具备迅速扑灭疫情的能力。

  4.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加强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防护,持续加强对辖区内人员易聚集产生交叉感染风险场所(如宗教活动场所、酒店、KTV网吧等)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处置工作,积极配合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5.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继续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安全距离。

  6.强化境外疫情输入防范与应对播施。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小组要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无缝衔接、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出入境交通工具、人员、货物等卫生检疫措施,对出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

  (三)中风险时期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1.防控区域划定。将病例发生地所在的社区或行政村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地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防控区域。当发生病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或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区或与其周边相邻较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区。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中风险社区(行政村)人员减少外出和聚集。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设置卡ロ,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码或健康证明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

  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发生的学校、托幼机构,由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程度、学校规模等采取学校停课等紧急措施。其他学校、托幼机构,允许上课,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做好教职员工和上课学生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疫情发生单位停工停产,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方可复工复产;可能被污染的单位采取扩大核酸检测、终末消毒等措施后可不停工停产。防控区域内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人员进出,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后,及时采取停工停产的措施。

  5.特殊机构防控。疫情发生后敬老院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进人员,停止家属探视活动。如确有探视需求的,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6.公共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暂停开放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7.密接追踪和隔高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按疫情波及人群数量和专家组意见,启动隔离场所运行,负责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8.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使康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强化公众手卫生、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意识,引导村民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等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高风险时期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扩大到全镇。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社区(行政村),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确需离开本市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适当保持人际距离的措施,包括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限制或者减少聚集、召开视频会议、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公众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实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

  4.企事业单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类和二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产,三类和四类企业停工停产。

  5.特殊机构防控。敬老院院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取消所有探视。

  6.公共场所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开放;暂停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

  7.密接追踪和隔离场所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8.公共交通管理。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等出行。

  9.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如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咳呼吸道礼仪、减少公共场合聚集等。密切关注与情、依法向社会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内紧外松,做好防控政措施宣传解读,增强公众信心。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其他干预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压实五方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保障医疗物资动态储备。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联防联控,统筹推荐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各社区(村组)要落实排查、管控、维稳等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个人和家庭要落实自我管理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主动就医。

  (四)强化工作落实。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总体目标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要求,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疫情分级

  I级:本辖区范围内发现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并在人群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属特别重大疫情。

  Ⅱ级:本辖区范围内发现输入性确诊病例5例以上;或本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并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人群扩散的趋势,属重大疫情。

  Ⅲ级:本辖区范围内发现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且未出现本地感染病例;属较大疫情。

  IV级:本辖区范围内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疫情,属一般疫情。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包社区领导及各社区、站办、中心、所负责人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街道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查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组。

  三、应急处置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尚未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宣传工作,引导居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2)开展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健康知识宣传,以官方权威渠道获取防控知识,科学预防,提高公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水平。

  (3)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等各种物资准备。

  (4)通过网格员逐户调查,做好输入性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尤其重点排查湖北及武汉等疫情发生地区归来人员。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等症状及时联系旗疾控中心或旗人民医院,按照专业人员的引导正确就医。同时,发动党员、业主委员会、楼栋长、物业公司及时提供小区外出流入人员信息。

  (5)社区居委会通过社区居民微信群和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发布告知书,进行宣传引导。

  (6)适时对小区出入人员和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所有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劝导居民如无特殊需要不要外出,在家科学预防。

  2.辖区发现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密切接触者,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疫情的,采取以下措施:

  (1)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胸闷、结膜炎、轻度四肢酸痛等任何可疑症状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的,第一时间上报旗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及时科学治疗。

  (2)发现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工作,实行24小时监控并每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及时上报。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4)对所有小区和实行封闭管理,出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做好体温测量工作,如无特殊需要一律不准多次进出。

  (5)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四、明确隔离观察方式

  隔离观察方式分为居家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外地(常住地所在盟市以外地区)返回人员、外来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方式进行管理。

  湖北特别是武汉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方式进行管理;浙江、广东、河南、湖南、江西、安徽等疫情较重地区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方式进行管理。

  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方式进行管理。

  五、明确隔离技术要求

  (一)居家隔离观察

  1.对隔离人员的要求。

  (1)居家隔离观察14天,原则上不允许外出,需外出时,必须戴口罩。最好单独居住;如果只有一套房屋,与家人分离,单独房间居住,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家人应和隔离人员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2)活动区域应该和其他家庭成员尽可能不产生重叠,可能产生重叠的区域需要做好通风、消毒,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采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房间不应使用空调,特别是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地面每天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5)不与家里的其他人共用碗碟、饮水杯、杯子、餐具、毛巾、床上用品或其他物品,使用这些物品后,应用肥皂和水对其进行彻底清洗。

  (6)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保证规律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劳逸结合。

  (7)每日自测体温2次,密切观察自身是否出现乏力,干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

  2.对社区的要求。

  (1)配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

  (2)做好密闭公共空间(电梯间、楼梯等)、垃圾投放点的消毒。

  (3)为隔离者基本生活需要提供便利,安抚周围群众。

  (4)每日2次询问隔离人员体温及健康状况并记录。

  3.异常情况处置。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指定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对隔离人员的要求。禁止外出,其他措施同“居家隔离”措施(1)-(6)。

  2.对社区的要求。采取措施同“居家隔离”措施(1)-(3)。

  3.对基层医务人员(随访者)的要求。基层医务人员入户进行随访和体温测量,做好个人防护。每日开展两次上门随访,测量体温、检查身体状况并记录,对隔离者进行心理疏导。

  4.异常情况处置。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预防控制的相关知识,做到不聚会、不传谣、不说假话、不外出、不推脱工作,自我保护要到位,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位,宣传引导周边的亲朋好友要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和管控人员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4

  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全面提高市城管局疫情防控工作能力水平,有效防控疫情的传播和反弹,切实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牢固树立思想底线,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链条,坚持慎终如始、常抓不懈、统筹兼顾、快速反应的原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完善疫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切实保护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相关文件。

  三、疫情响应等级标准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三个等级。其中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启动(Ⅰ)级响应;在机关办公场所发现疑似典型症状时启动(Ⅱ)级响应;在机关办公场所之外出现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时启动(Ⅲ)级响应。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城管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思远负责疫情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石昌敬负责具体组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成员:机关各处室(部门)、市园林办、指挥中心、市政研究院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处室(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实施;负责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隔离区设置和疫情防控防护物资筹备;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对外联络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办公区日常消杀、检查和登记制度落实等工作。

  五、防控措施

  (一)全面做好人员排查和测温报告工作

  机关各处室(部门)建立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每日统计报送本部门人员流动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教育引导部门人员尽量减少或避免外出、聚集,坚决杜绝人员聚餐聚会,降低密切接触带来的风险隐患。

  (二)全面精简办公人员

  进一步精简集中办公人员,机关各处室(部门)采取弹性办公措施,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采取分散办公、居家办公、上下午轮换办公等灵活方式开展办公,尽量减少办公楼内人员和人员在楼内工作时间。

  (三)全面落实人员出入检查

  严格落实机关办公人员和来访人员出入佩戴口罩、扫码和测温制度,对于不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测试和龙江健康码不合格人员,禁止进入办公楼,逐一核查人员扫码情况,严格执行来访人员信息登记检查,做到不漏一人。

  (四)全面加强办公区域消杀

  每日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消杀,对食堂、会议室、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时消杀,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和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工作,清除卫生死角。

  (五)全面强化就餐管理

  坚持实行分餐制度和原材料配送制度,杜绝人员聚集堂食,避免人员聚集、餐具交叉使用和原材料采购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六)全面提高防护意识

  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防护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坚持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外出和办公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养成勤洗手、多饮水、多通风的卫生习惯,开会、多人办公和接待来访人员时保持安全距离,及时对个人物品进行消毒。

  (七)设置临时隔离区

  选择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固定出入通道的区域科学设置临时隔离区,配备必要防护用品,按照室外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选定隔离和送医路线。

  (八)建立防护用品储备和防控值班制度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购一定数量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酒精和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与政务值班相结合,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应熟知应急处置程序,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熟练处置一般应急突发事件。

  六、应急处置

  (一)(Ⅲ)级响应

  到局办公楼上班前和非上班期间测温、健康状况观察时,发现体温超过37.3℃,体温复测持续高温,或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如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人员的处置程序:

  (1)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停止外出,居家隔离,进行体温复测,自行联系就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核查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行动轨迹,做好疑似病例人员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体温监测数据、接触史等),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组;(所在部门)

  (3)应急处置组接到疑似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未到单位的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测温,自行联系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组织对已进入办公区的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向道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并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

  (4)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执行上述流程核查并上报;(各相关部门)

  (5)对疑似症状及密切接触人员办公场所和接触场所进行消杀、隔离。(应急处置组)

  (二)(Ⅱ)级响应

  1.进入办公区测温、扫码过程中(机关和来访人员),发现体温超过37.3℃、龙江健康码黄色或红色及新冠肺炎典型症状人员处置程序:

  (1)门岗值班人员立即进行体温复测、再次核查龙江健康码,阻止其进入办公区,关闭大门和电梯,阻止其他人员进入该区域,控制疑似症状人员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组;(应急处置组)

  (2)组织将该区域所有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并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处置组)

  (3)通知疑似症状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核查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人员和行动轨迹;(应急处置组)

  (4)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核查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行动轨迹,做好疑似病例人员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体温监测数据、接触史等),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组;(所在部门)

  (5)应急处置组接到与疑似症状人员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未到单位的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测温,自行联系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组织对已进入办公区的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向道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并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

  (6)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执行上述流程核查并上报;(各相关部门)

  (7)对一楼大厅、疑似症状及密切接触人员办公场所和接触场所、应急隔离区进行消杀、隔离。(应急处置组)

  2.上班期间发现有体温超过37.3℃,体温复测持续高温,或有疑似病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如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人员处置程序:

  (1)疑似症状人员所在部门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组,组织疑似症状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组)

  (2)做好疑似症状人员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体温监测数据、接触史等);(应急处置组)

  (3)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办公厅,核查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人员和行动轨迹,通知与疑似症状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急处置组)

  (4)各部门负责通知、核查相关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内将全部核查信息报应急处置组,通知未到单位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测温,密切接触人员自行联系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组织已进入办公区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向道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并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处置;(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组)

  (5)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执行上述流程核查并上报;(各相关部门)

  (6)对疑似症状人员办公场所和接触场所进行消杀、隔离。(应急处置组)

  (三)(Ⅰ)级响应

  对经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确诊病例处置程序:

  (1)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本人(包括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有接触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报应急处置组和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

  (2)统计核查办公区全体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行动轨迹和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封闭办公楼,对办公楼进行整体隔离、消杀;(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组)

  (3)经请示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向道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并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

  疫情居家办公应急预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镇“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积极应对有可能发生的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当前国务院、省、市、县等有关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单位相互配合,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积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有效的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提升应对水平、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担起主体责任。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的防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许村镇“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实行镇党委书记、镇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制,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詹烨彭

  第一副组长:吴进开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锦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宋振华、齐根冰、俞晓峰同志,承办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

  1、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对各村(社区)、各部门以及镇卫生院的防控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负责制定全镇的防控应急预案;协助县卫健部门查找病例、病原、疑是病例以及密切接触人员,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防控办公室职责

  承担防控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防控成员单位、镇直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贯彻落实镇防控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防控计划,建立防控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宣传等工作,以及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并提出相关建议。

  3、防控各部门职责

  各村(社区):做好舆论宣传和舆论导向,对返乡人员的进行摸底、登记、排查上报乡卫健办及追踪。及时劝阻50人以上聚餐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知识、疫苗接种等宣教工作。督促返乡人员就近核酸采样。制定“两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安排应急值班,设置好隔离点,确保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不断线、不停滞、不拖延。

  卫生院院:组织村医对返乡人员上门测量体温、做观察,对于发烧、咳嗽等疑似病例及时进行转诊救治。开展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各单位防控措施的落实。扎实、有序的开展核酸采样工作,及时做好收集及检测结果的反馈。

  党政办: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教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与管理,正确引导网上舆情,引导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中小学:合理安排学生放假时间;负责督促指导辖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健康宣教工作。

  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集中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财政所: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的经费保障。

  民政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临时救助。

  司法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

  人社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做好大型招聘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宣教工作。

  综合执法队:负责集镇环境卫生和秩序整治;加强垃圾、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加大保洁频次和保洁深度,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宣教工作。

  交通工作站: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是运送进口冷链食品车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发热病人监测等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宣教工作。

  畜牧兽医站:负责家禽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林业工作站:负责加强对野生动物及交易场所的监测和管理,强化源头管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宣教工作。

  文化站: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类宾馆,大型文化活动举办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发布旅游风险提示。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宣教工作。

  应急办:负责对疫情防控提供必要的人力和技术支持。

  市场监管所:督促指导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好疫情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应急保控。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畜禽质量安全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做好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生疫情时,配合有关部门关停相关畜、禽经营市场,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开展清洁、消毒、无害化处置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宣教工作。

  4、工作组职责

  (1)医疗救治组

  组长:俞日华

  成员:全镇医护人员

  卫生院积极选拔一批业务水平较高、政治思想过硬、听从指挥、敢于付出、勇挑重担医生骨干成立医疗救治组,负责全镇医疗救治统筹计划,资源调配,医疗救治,医用物资储备供应,救治技术指导、培训,医疗隔离场所管理、消毒、维护等综合落实、协调。

  (2)宣传报道组

  组长:董仙莲

  成员:

  负责该疫情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防控知识宣传、综合材料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何丽梅

  成员:

  防控工作的经费、物资、生活、通讯、交通、电力、治安、接待、信息资料传递等。

  (4)督查组

  组长:方义标

  成员:齐小梅

  负责对各部门、各村新冠肺炎疫情人员的摸排、救治、防控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渎职、失职以及违法、违规进行通报及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5)数据上报组

  组长:洪锦勇

  成员:

  负责每日对数据进行统计上报

  (6)街面管控组

  组长:俞建华

  成员:综合执法大队成员及全体村(社区)干部

  负责街面管控,进行四验一戴。

  三、工作要求

  (一)疫情监测及信息传达到位。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将最新疫情信息和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划分信息通过微信等方式传达到各村社区、各企业、学校及相关单位,让全体村民第一时间知晓。同时做好不信谣、不传谣工作,对一些自媒体发布的疫情报道和小道消息,不散布、不宣传,一切疫情信息以官方推送为准。

  (二)重点人员防控到位。

  1.境外入境人员。对境外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摸排及健康跟踪服务,指导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继续居家观察7天,做好日常防护,及时掌握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

  2.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各村社区、机关单位根据推送信息,结合主动申报、辖区排查,落实精准管控措施,做好人员追踪管理,对来自省外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尽快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重点场所防控到位。

  1.学校。按照《学校卫生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晨、午、晚健康监测和缺课登记追踪,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卫生院,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2.各村社区、单位。要以村社区、单位为具体单元,严格落实境外、重点地区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健康管理措施,特别是对村庄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要严格实行“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测温+登记+口罩”的防控措施,动态掌握来往人员情况,对体温异常、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要立即报告乡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要加强对民宿、旅馆、酒店、出租房等分散经营重点场所排查管理,做到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并根据有关方面推送的涉疫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做好联系随访和日常监测管理。各单位要配备健康管理员,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对来访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和个人信息登记,掌握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传染病早期症状信息。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卫生院,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各单位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根据员工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

  3.医院。做好院内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患者全程佩戴口罩、减少陪诊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一米以上间隔候诊、“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等措施,强化消毒、隔离、预防职业暴露、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要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将标准预防理念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

  4.邮政快递业、农贸市场、餐馆及商店、理发店等生活服务类重点场所要建立完善多点触发、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灵敏度,抓紧抓实抓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四)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到位。通过微信、宣传册及大喇叭等向全体村民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落实五方责任,让群众全面知晓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知识,达到群防群控。

  (五)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到位。镇市场监管所要对从事冷链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排查,对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要认真开展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冷冻肉品(特别是进口产品)和包装及环境样本的新冠病毒核酸常态化检测工作。

  (六)环境卫生整治到位。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清洁行动,同时结合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各村、各单位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村庄、单位、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创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应急措施

  (一)召开紧急会议

  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式,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对当前防控工作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分工负责制,细化防控方案,迅速组织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并督促工作小组落实各自职责。

  (二)疫情防控程序

  1、报告疫情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异常情况,都应及时报告,镇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到上级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预案启动

  发现首例疑似病例时,要迅速报至镇应急防治防控办公室,镇防控办公室将及时通知镇卫生院指派专业医务人员进一步上门进行现场诊断,拟定确认疑似,从而启动本方案。根据调查及诊断的情况,防控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并上报到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转至县医院进行再次诊断。

  3、病例转运

  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进行转诊进行确认诊断时,镇卫生院应及时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及时、科学、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并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县卫健康主管部门。

  4、疑似及密切接触隔离

  一旦有疑似或确诊病例时,所有密切接触人员则必须强制集中隔离;镇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疑似病例所在的村(社区)则需密切配好镇卫生院进行相关密切接触人员的转运隔离工作。

  5、集中隔离及相关人员居家场所消毒

  镇医疗救治组针对疑似、确诊以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居家场所、受污染、感染区,应及时进行规范消毒、拉出警戒;另外针对集中隔离区也需进行专业的消毒,专人管理,专人进行日常医疗监测及诊断、专人进行起居生活安排,确保无交叉及二次感染。

  6、及时总结、补差补缺

  疫情控制后,要对防控措施、责任落实、人员调配、物质投入等进行认真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补差补缺,确保疫情防控有抓手、网格管理更精细、责任落实强执行,坚决助力打赢全镇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预案的制定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形势变动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8、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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