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金的报告怎么写 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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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数据和资金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优抚保障工作事关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和社会为了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鼓励的一种管理,是一项很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为了以防有关优抚数据的不准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防止和杜绝因为优抚数据不够准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不规范等问题而造成一些优抚资金的非正常现象的发生;我们应进一步明确重点优抚对象的人员底数;全面的采集、登记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信息;使优抚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更健全和完善。进行了一些调查与研究,在此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一、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现状

我们对省市区进行调查,对象范围普查的重点优抚对象为以下人员:①享受定期抚恤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②享受定期抚恤的残疾军人;③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④享受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数据如下:

(一)小区优抚数据

1、该区“三属”共13人,全年共发放抚恤金1xx0元,春节慰问费达3025元。

2、该区“残疾军人”共45人,全年发放抚恤金达641840元,春节慰问费18852元。

3、该区“在乡老复员军人”共53人。其中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3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50元;建国后入伍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1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30元;现已发放全年定期定量补助金847680元,春节慰问费1xx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93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已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35160元,春节慰问费9000元。

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减免经费:“三属”为23750元,“在乡7-10级残疾军人”为398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为170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为46780元,全年总合计为290430元。

6、重点优抚对象全年修房补助费合计110000元。

7、a、“14类参战人员”身份认定的工作,现今为止共认定60人。其中区失业为30人,生活补助标准为200/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70000(含3人xx年3月份、1人5月份转为退休前失业生活补助费共xx元);在区277人,生活补助标准为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32400元;

b、“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失业及在乡共10人,生活补助标准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xx元。

“14类参战人员”及“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全年发放金额总合计为132400元。

以上全部对象发放金额总合计:176800元。

8、xx年度全区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合计871520元(预算)。其中:农村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2600元,人数为107人,合计为278200;城镇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人数为50人,合计为15000元。xx年共发放优抚金180.2万元,现役军人优待金5370元/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

(二)资金管理现状

优抚安置资金基本都落实到位,基本做到了资金的严格管理和专项使用。该区民政局对于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和市、县(市、区)配套的专项资金也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优抚安置资金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障水平,并且按照了国家的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具体如下:

xx年下半年,由上级拨付该区民政局优抚经费共为300万元,7-12月份支出了285万元,结转下年15万元。xx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22.3万元,1-6月份支出256.34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自xx年7月份-xx年月份,省市区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省市区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1.数据统计的不科学性,存在一些错误,数据更新也不够及时。

2.该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结余数量较大,医疗补助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3有关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的医疗保障落实不够全面,因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有关部门要求要以户为单位参保,一些较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没有能力让全家参保,个别重点优抚对象不愿意参加城市居民有关的医疗保险;

4.该区当前在优抚对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都不同存在着人员数量不清的问题,对重点优抚对象动态变化的情况也掌握不准,对象基础数据信息方面存在收集不齐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排除有优抚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甚至被个人贪污的现象;

5.优抚资金的使用问题,由于现在的一些银行帐户的管理制度,有关乡镇民政资金专户全部被取消,一些民政资金从财政拨入乡镇财政所再通过财政所拨到乡民政的帐上,这使民政资金过程变得复杂,民政资金并没有按时拨付到位,造成不能及时的进行发放,民政资金也没有进行专户管理,这样就难避免民政资金被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出现,以致不能确保有关民政资金的安全;

6.基础工作较差,主要体现在台帐方面,优抚对象的数量显示不够明确,全貌也不清楚。

三、解决对策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优抚资金管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阶段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一)在优抚数据方面

(1)及时的上报有关自然减员情况。在优抚对象死亡后,该区应及时上报有关民政局注销,而不能隐瞒。同时应通知家属带乡村的死亡证明、优抚对象的领取证及办理丧葬补助领取人的有关证件,到区民政局办理有关补助并及时注销领取证。

(2)认真组织对象清查、数据录入工作。对于发放的优抚资金,有关部门要详细核对并准确无误,在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后,以民政局的名义报请区政府或区财政局审批。经过上级批准拔付后,按前面做好的预算名册,所有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审校登记,并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3)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要及时上报注销。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人数,在乡老复员军人至少应达到5%的减员率。

(4)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对象必须收集其带病回乡的依据证明材料。对享受了补助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安置部门分配了工作的退伍军人要重点调查,并掌握详细情况。

(二)在优抚资金管理这块

(1)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发放,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下。用于补助不同等级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部分,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应根据参保人数和补助标准,直接核对并打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将其纳入该财政专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账中核算;用来补助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资金也应按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审核和拨付,以便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优抚经费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程序,由民政局将各类优抚资金下发到各核算中心,各核算中心负责拨付各信用社代发,优抚对象就凭个人有效证件、民政局发给的有关证件、个人手章到指定地点领取。民政优抚资金的使用范围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主要用于“三红”即在区老红军、在区西路红军、在区失散红军;“三属”即烈士遗属、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10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参战和参试人员的抚恤补助。

(3)积极的去寻求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路径,保证民政资金有序并有效运行。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部分民政资金都需实行社会化发放,特别是在优抚对象人头经费的发放上,应由民政局拨到区,再由区通过核实后再拨到个人银行帐户,虽然这样增加了一个环节,但却能达到掌握自然减员,动态管理的目标。

(4)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要做到手续健全,账目清楚,进一步完善银行社会化发放的管理办法。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对上级和本级配套的优抚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对因截留、挪用、滞留等原因不能确保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到优抚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起优抚资金使用责任的追究制度。不断加强对优抚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管理和使用中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违法违纪问题的有关单位,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方面的工作,对于那些监管不力、督促不严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那些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民政专项资金的人,给予严重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凡在中央、省财政负担的优抚资金未下达之前,由市财政局、民政局共同研究按季提出资金预拨计划,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预拨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在收到资金的5日内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的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按照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确定,执行区别优待政策,并于国庆节前定额发放。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以后仍达不到当地中等以上生活水平的重点优抚对象,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发放优待金。

四、结束语

优抚工作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项传统工作,它通过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直接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上述人员的有关保障工作,对加快国家经济的建设、国防建设以及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2篇】新形势下国库资金的风险与防范调研报告

随着新国库核算体系的推行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库业务内容已发生并将继续发生重大变化。国库资金清算由过去单一的行库往来方式转换为行库往来、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和同城票据交换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渠道资金清算方式;从一个相对封闭、相对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转变为一个开放的、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国库部门直接参加资金清算,风险点增多,风险的隐蔽性更强,防范风险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央银行国库部门应该如何适应新的要求,防范风险,保证国库资金安全运行,笔者就此作一些探讨。

一、国库资金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成因

(一)领导不重视形成的组织风险。具体表现在有些行领导对有形的货币发行库安全很关心,经常过问、检查,对人员配备和安全设施的投入也相对倾斜。而对国库则相对关注、重视不够,以至于在决策考虑工作时对国库工作研究过少,在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上,存在职数偏少、素质偏差、投入不足等现象。新的国库业务操作流程需要人员间相互制约且分工较细,思想上的麻痹必然会造成组织上的分工不合理和业务处理上的差错风险。

(二)内控执行不到位形成的管理风险。具体表现在业务不熟悉难于管理和风险意识不强疏于管理两方面。如会计核算和操作制度设置不严密、不规范或不符合会计核算要求、要害岗位不进行轮换,内控监督机制不完善,未进行分级审批、重大会计事项报告制度,未进行会计事后监督或事后监督制度未严格执行,部门领导、会计主管未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使内控制约出现真空地带。

(三)规章制度不完善形成的制度风险。一是制度建设滞后。随着金融电子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国库业务中。对业务运行中出现的电子信息、电子票据如何进行安全操作与管理,至今还没有一项正式的切合实际的制度来加以规范。使国库业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某些制度可操作性差。如:国库对延压税款问题的制约上,从《国家金库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到《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只对金融机构有监管处罚措施,而对当前经常延压税款的征收机关只有明确的监督要求,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制约措施,使国库资金不能及时入库,形成风险;三是某些规定不切实际。如:《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要求:国库会计需设置资金清算、明细核算、综合核算等16个国库会计岗位,同时第十八条对岗位分工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规定各岗位可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其中六个岗位相互不能兼任,三个岗位不得参与会计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即使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要求设置岗位,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至少也需要8—10人的编制,再加上财政国库改革的不断深化、强制休假等因素的影响,国库会计核算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对人员的配备要求更多。显然,各级国库部门现有编制是达不到要求的,特别是县级支库和代理支库人员编制较少,必然造成这些支库为完成日常核算工作任务,无法按照此项规定的要求进行岗位的合理配置,以至于不按要求兼岗,出现违反规定交叉业务的现象。

(四)制度执行不严格形成的操作风险。国库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章不循,违反制度规定办理业务,如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帐务处理混乱;各岗位人员不严格执行职责,凭证审核不严,会计帐务处理“一手清”;各项检查走过场,形式主义严重;不认真审查更正凭证,存在汇总更正、对帐不认真等。这虽不是故意犯罪,但主观上已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的机会,导致国库资金出现被盗被挪的风险隐患。

(五)信息技术薄弱形成的网络风险。由于银行全方位、全开放服务体系的确立和电子银行的开通,使金融电子化系统更具有开放性,使各种金融网络的互连程度进一步提高,网络管理更加复杂,网络上的金融信息传输、金融服务的安全受到更大威胁。目前各级基层国库,特别是县乡级支库,由于计算机等设备投入的限制,存在国库核算操作系统与人民银行局域网没有从物理上进行隔离的情况,给国库资金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国库核算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安全措施比较薄弱,网络技术的选用及其安全可靠性成为影响国库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任何一个漏洞只要被他人利用进行攻击,均会造成系统毁灭性的打击或重要数据丢失。

二、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尽快完善国库法规制度,做到切实可行。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国库有关制度建设要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建议尽早制定颁布《国库法》或新的《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国库对财政收支的监督责任,是具有法定权力的行为主体;明确国库不仅对经办国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处罚权,而且对征收机关和财政部门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也有处罚权。以保证各部门征收的各级税款能够及时、准确、足额入库,从法律层面和制度上指导和保障国库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现阶段国库人员得不到进一步充实的情况下,只要坚持记账复核绝对分开,即通常所说的换人复核制度,适当扩大兼岗的范围,实施制度约束人,岗位监督人,减少风险隐患;针对商业银行代理支库管理困难、问题较多的情况,应建立中心支库垂直管理的由人民银行直接经理支库来取代商业银行代理支库业务,便于增强国库人员的稳定性,也有利于对国库人员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和素质

教育等。

(二)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着力规范业务操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现阶段财政国库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为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必须确保各项内控制度不折不扣地加以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组织预算收入的收纳、入库、报解,认真办理预算收入的拨付、退付,及时准确反映国库收支情况。严格按照〈〈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地配置岗位。在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一人多岗”,一些重要岗位要绝对杜绝兼岗,如“印、押、证”必须“三分管、三分离”;记账与复核必须分离。要严格按照国库业务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好国库资金的核算工作,严格审核核算凭证,落实各岗位责任,按日、月、年认真执行对帐制度。落实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加强操作员口令、密码的管理。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内国库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办理国库业务的检查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授予的对财政、征收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责,保证管理绩效。经常开展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重大事项分级审批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力度,发挥财政监察、审计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计算机信息联网,建立风险监控体系,确保资金安全。财、税、库、行电子化、网络化的实行,是解决国库业务操作中税票量多,劳动强度大,易出差错,柜台积压,跨行交换速度慢等问题的最有效办法。目前,财、税、库、行均已自成体系初步实现电子化,但各自体系与外部各不相容,没有达到真正电子化的要求,既浪费资源和资金,又歇制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快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的进程,尽快开发全国统一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程序。这样不仅可使财、税、库、行及时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劳动,加快资金报解,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国库部门及时掌握各纳税单位应缴款项、应退款项的动态情况。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财、税、库、行管理信息联网系统,对资金的来源、运用进行全程不间断监控,特别是对异常划拨、可疑支付进行及时预警,便于财、税、库、行各部门联手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从而实现国库资金的规模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升级和完善国库核算系统,提高防御网络恶意攻击的能力,以保证国库数据完整和国库资金安全。

(四)加强学习,提高国库人员的整体素质。随着国库新业务的拓展,国库网络化的发展,对国库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要对国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同时要通过业务学习、制度培训等方式,使他们尽快地对财税知识和政策全面了解,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总之,应将国库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既懂业务核算,又懂财税、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以保证国库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3篇】农村公益事业资金使用现状的调研报告

加大农村农业投入,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第六次锁定“三农”问题,明确提出要把对“三农”的投入作为今年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广大农村的公益性事业仍然十分薄弱,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紧缺、摊派集资废止、“一事一议”筹资难度大的情况下,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如何开展?带着这个问题,我局组成调查组,深入到旧县镇村,从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方面对当前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问题开展了调研。

一、当前农村公益性事业资金使用的现状

农村的公益性事业一般是指涉及村民的公有公用和公共利益的事业,它主要包括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和扶贫、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性事业主要采取向农民收取“三提五统”来保证运转。“三提五统”加上“两工”的使用及地方财政对农村教育卫生的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本上能够满足需要。

税费改革后,上述各项资金及用工项目均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制度虽然在杜绝涉农乱收费上成效显著,但在开展正常的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上,暴露出可操作性低的突出问题。以旧县镇村为例,该村近三年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约为85.43万元,其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3次,筹集金额仅为3.9万元,只占资金总额的4.6%。由此可见,当前以农民为主体的筹资筹劳制度不能解决农村公益建设“贫血”的现状,而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资金才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得以维持和发展的主要途径。

二、农村公益性事业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投入机制缺乏,投入主体过于单一。目前来看,村级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取的资金投入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上级部门政策性投入和村级的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性投入主要以公路、渠道硬化、安全饮水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专项工作经费的形式进行下拔。而项目争取则是指村级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到相关部门争取到的资金。从村近三年的资金使用情况看,该村来自上级部门的政策性资金投入为58.78万元,占到资金总额的68.8%,向有关部门争取的资金为21.7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5.46%,上述两项资金合计占到资金总额的94.26%,这说明对村来说,各级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是该村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的绝对来源。农村公益性事业过度依赖国家投入,而集体、企业、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仅宜昌晟泰公司捐赠1万元,村民自筹3.9万元)没有及时跟上,特别是承担资金融通功能的金融机构的缺席,共同造成了目前农村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的局面。

(二)投入额度偏低,不能满足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需要。受现有财政体制的影响,县乡级财政仅够维持自身运转,反哺农村的能力较弱,拿不出更多资金支持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从我县财政投入看,年、年我县本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521万元、485万元,但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然偏低,年为5%,年为5.8%,财政支农资金中直接用于农业、农民的资金只有30%。

(三)覆盖面偏小,不能全面发展农村公益性事业。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制度基本涵盖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救济、公共卫生、文化娱乐、农村义务教育等在内的农村公益事业。而税费改革后,由于受到农民收入低、部分农民素质不高、缺乏长远眼光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国家在资金投入方向上的引导,目前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都集中在修路、沟渠、安全饮水等民生项目上,投入的资金为48.8万元,占到资金总额的80.6%,而对于农村公共卫生、文化广播等有利于长远发展的项目,则无能力去发展,导致农村卫生、农村文化事业基本停滞不前,农村公益事业质量呈逐年下降之势。如村近三年“一事一议”所议都是道路、渠道和安全饮水等项目,而农村卫生、文化建设项目为零。

(四)资金难配套,村级筹资和偿债压力大。近几年的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均要求县乡村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尽管要求配套的资金只占整个项目的小部分,但对于那些一无资源、二无积累的村级组织来说,仍然难以承受。以渠道硬化为例,村近三年共硬化渠道3700米,根据政策规定,上级对渠道硬化的补助标准为15元/米,而实际建设成本为30元/米(山区村由于受地形、运距等因素的影响,建设成本要高于这个标准,村建设成本即为35元/米),上级补助资金为5.55万元,村级资金缺口却达到7.4万元,比补助资金高出一倍有余。资金配套的任务沉重,使得村级望“项目”兴叹,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村级组织改变农村面貌的积极性。

(五)“一事一议”可操作性低,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现象。根据税费改革的要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性事业项目所需资金,应当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居住分散、人员外出务工频繁、办公经费紧张的现状导致了“一事一议”成本高且成功率难以保证,同时,“一事一议”在开展中也存在“二难”问题:一是村民意愿难集中,普遍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二是议定事项难落实。对于议定事项的执行,主要依靠农村群众的自律和舆论压力,对于拒绝执行的村民,则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一事一议”的难于操作直接导致村级组织自我发展的资金匮乏,对一些亟需建设但又没有纳入到上级项目笼子的公益性事业,不能及时给予解决。如各村建于六七十年代的中小堰塘,普遍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但由于无法纳入到小水库整修的范围,长期“带病运行”而得不到有效维护,既不能很好的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同时又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六)后期管理维护任务重,恢复性建设资金缺口大。目前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主要以新建为主,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没有纳入到项目范围,而是由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解决。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十分有限,只能用于开展诸如清扫、加固等日常性管理工作,对于如路基、渠道水毁、山体坍塌以及跨村的大型维护工程,个别村根本没有能力去解决。特别是部分山区村,每年雨季山洪造成的基础设施水毁现象十分普遍,村级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大,恢复建设的资金压力沉重,仅年,村水毁道路、沟渠等公益设施所需恢复资金就达到3.6万元,由于资金缺乏,直到目前,仍有部分设施没有完全恢复。

三、对加强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公益性事业停滞不前,必然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进程。为此,只有尽快建立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使用机制,才能破解当前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主体。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城市公益事业政府办,农村公益事业农民办”的不合理局面,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没有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要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积极参与、社会资本广泛注入的农村公益性事业筹资机制。二是要围绕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这一目标,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公益性事业的投入比重,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努力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投入主体。

(二)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惠农资金。二是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机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时制定和出台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向农村流动。三是积极在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建设和管理使用中引入市场化和民营化,鼓励村级对现有公益设施和资源采取租赁、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支持个人及社会组织投资农村公益性事业,以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发展不足的矛盾。

(三)创新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开辟建设资金来源的新途径。当前,在政府资金投入方面,突出的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与良好的财力预期之间的矛盾。这要求我们应当积极创新筹资机制,不断拓宽资金渠道。一是要善于运用金融等工具,通过开发、使用如地方债券、财政担保等形式的金融产品来缓解国家财力供给与建设资金需求在时间上的矛盾,借未来资金解燃眉之急,突破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中的资金瓶颈。二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扶持发展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三是在“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新的政策,对农村近年因配套资金而新增的债务给予化解。

(四)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整合项目资金。指定由农业综合开发办牵头制定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规划,并把原先分散在各部门的除扶贫资金以外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按轻重缓急,每年解决一批乡村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以发挥更大的资金效益。二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由原来主要支持农业生产转向支持农业生产与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并重,促进农村文化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三是将各类农业补贴资金集中使用,实现有限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目前每亩农田可以获得农业补贴近150元,这部分资金对单个农户来说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将各类农业补贴资金集中起来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形式来投入使用,将可以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4篇】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一、注重政治素质的锤炼,发展思路不断优化

新的工作岗位、新的工作环境,对我来说是一次新的考验与挑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个新组建的单位的发展方向,发展的速度,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等等都与第一任领导密切相关,也就是说,这个单位的灵魂将由此产生并延续下去,我深感任重而道远。

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高尚的思想认识能够激发员工内心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使队伍能够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共同解决中心面临的各种困难,共同促进中心发展。在思想学习过程中,我不但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会议精神,还把科学发展观思想、“xx大”会议精神贯穿到职工的思想教育中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积极贯彻局党委的“纠风”、“政风行风整改”等文件精神。通过狠抓思想教育,不但提高了自身的思想认识,还提高了员工的认识,增强了员工的自觉性,中心全体员工形成了讲奉献,讲团结,讲诚信,讲做人的良好风气,中心上下团结一心,踏实干事,为全面开展****资金的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扎实的业务知识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为了让全体员工更准确的理解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更高效快捷的办理日常业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我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对最新颁布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各项新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及时掌握最新政策,避免工作中出现原则性错误。同时,我还坚持每周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讨论,中心全体员工对本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讨论,一起分析问题原因,寻找解决办法,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通过坚持日常学习和固定例会学习相结合,提高了全体员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管理工作准确到位。

再次,加强团队教育,提高队伍凝聚力。****资金管理中心作为一个新成立部门,从部门领导到基层职工都是从其他部门借调或者新招聘来的,刚来中心工作时感觉人心比较浮动,因此,保证队伍稳定团结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中心的主任,我把队伍建设作为中心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来抓,结合全局“一封家书”的活动,让全体职工树立“家”的观念,房产局是一个大家庭,我们中心是一个小家庭,每一位职工都是家的一员,都要热爱家,维护家,都要为家争光添彩。同时,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增强队伍稳定团结,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资金管理中心将成为一支团结、爱岗、敬业、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社会责任心的优秀团队。

【第5篇】财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00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_____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第6篇】小农水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_____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_____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_____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_____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_____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_____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_____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_____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_____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_____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_____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_____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_____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_____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_____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小农水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第7篇】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

一、20xx年度城乡低保资金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xx年度医疗救助金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10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第8篇】镇民政办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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