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临皇帝个人简历资料简介
福临皇帝个人简历资料简介
1.爱新觉罗·福临(满语:ᡶᡠᠯᡳᠨ,穆麟徳:fulin[b]); 1638年3月15日-1661年2月5日)[c],出生于盛京永福宫(今沈阳故宫永福宫),为清太宗皇太极第九子,其生母为永福宫庄妃博尔济吉特氏,即孝庄文皇后。福临是清朝第三位皇帝,也是清朝定都北京后的首位皇帝,年号顺治(满语:ᡳᠵᡳᠰᡥᡡᠨ ᡩᠠᠰᠠᠨ,穆麟徳: ijishun dasan[d])。
2.顺治帝6岁登基,因其年幼,暂由睿亲王多尔衮和郑亲王济尔哈朗协助辅政。不久后郑亲王济尔哈朗上奏要求退居其次,朝政暂由多尔衮主持。多尔衮摄政期间,率领清军入关,推行削发易服等民族政策。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尔衮病逝后不久,顺治帝下谕亲政。次年二月,因多人同时告发多尔衮,顺治帝对多尔衮实行多项身后惩处。
3.顺治帝主理朝政后,推行了一系列政策以加强皇权,巩固统治。他先是消灭故明残党、招降故明旧部和肃清多尔衮集团,以树立政治威信。而后,他还废除了诸王贝勒管理各部事务的旧例,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和民族矛盾,如停止圈地,放宽逃人法等。同时,顺治帝欲推动满汉融合,积极推行汉化政策,但由于朝中反对汉化的守旧大臣势力强大,推行汉化的举措终未能如愿。
4.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二,顺治帝身体抱恙,在生命垂危之际起草遗诏。正月初七,顺治帝在养心殿逝世,年仅24岁,在位18年。初九日,年仅8岁的皇三子爱新觉罗·玄烨冲龄继位。
5.顺治帝死后受供奉于太庙,庙号世祖,初谥“体天隆运英睿钦文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累谥“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圣仁纯孝章皇帝”,骨灰葬于清东陵的孝陵(今河北遵化市)。
一、人物生平
1.幼时少有拘束
崇德三年(1638年)正月三十日,福临出生于盛京永福宫(今沈阳故宫永福宫),为皇太极第九子。
因为福临的生母是皇太极永福宫庄妃博尔济吉特·布木布泰,所以与皇太极大多庶出的皇子相比,福临身处显贵,生活环境优越,幼时少有拘束。
崇德七年(1642年)十二月初二日,皇太极带领诸王贝勒等前往叶赫地区狩猎。期间,刚刚五岁的福临便射中了一只狍子,在场的人皆称奇。另据推测,顺治帝福临6岁前满语名字或为fangkala(方喀拉)[a]。
2.童年肩负重担
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清太宗皇太极于盛京皇宫驾崩。由于皇太极生前未立太子,皇位引得数名亲王贝勒争夺。当时福临的叔父睿亲王多尔衮与福临皇长兄肃亲王豪格之间为争夺皇位,僵持不下,几近兵戎相见。为缓解这一紧张局势,在议政王大臣会议上,礼亲王代善同诸王、贝勒、贝子和文武群臣共同定议,拥立年仅6岁的福临为嗣皇帝,由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与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共同摄政,明年改元顺治。年仅6岁的福临肩负国家重担,开始了长达七年的傀儡皇帝时段。
自幼在皇宫里长大的福临很快便适应了皇帝这个角色,形成独尊意识。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二十六日,福临在盛京举行登基大典。盛京的秋天气温很低,侍卫给他拿来一件红色貂裘,年幼的福临深知皇帝衣物均为黄色,便直接拒绝侍卫。面对想要在辇内同坐以方便照顾福临的乳母李佳氏,福临也是直接明言拒绝,提醒李佳氏注意身份。顺治元年(1644年),年幼的福临在大政殿(笃恭殿)受贺,命礼亲王代善勿拜。
当初虽是议定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与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共同摄政,但济尔哈朗告知部院各官,凡事先启奏多尔衮,自己则退居其次,这给了多尔衮架空皇帝并独揽朝政的机会。多尔衮在摄政期间培养了诸多党羽亲信,这使得清朝内多尔衮的潜在政敌皆处于被动地位。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群臣告发肃亲王豪格曾辱骂多尔衮,犯有忤逆罪行,主张将其废为庶人,甚至有满洲权贵主张处死豪格。年仅7岁的顺治帝坚决反对,为此大哭不肯进食,想要争取保全皇兄的性命,最终豪格被削爵。
3.入关定都
顺治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率兵攻破燕京(今北京)。四月,顺治帝钦命多尔衮为奉命大将军,率军在山海关与李自成大顺军激战,大败大顺军,清军得以成功入关。
六月,睿亲王多尔衮同诸王贝勒定议建都燕京,并在七月将迁都决议祭告先祖陵庙。八月,车驾被派往盛京接顺治帝和满洲权贵,九月抵达燕京,顺治帝福临从正阳门入宫,睿亲王多尔衮率诸王、贝勒上表劝顺治帝福临到南郊祭告天地。十月初一,福临到南郊祭告天地并即位,而后宣诏定都燕京,国号仍为大清。
清王朝迁都燕京,促成了不同政治文化背景和多元价值观的碰撞,也间接为统治者决策时提供了依据。
4.处置多尔衮
顺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多尔衮在行猎时坠马受伤,身体每况愈下,并在同年十二月初九不治身亡。多尔衮之死震惊朝堂,顺治帝悲痛哀悼,亲自参加多尔衮的葬礼,祭奠多尔衮,下诏尊多尔衮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
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顺治帝在太和殿首次宣布亲政,并大赦天下,下诏表明自己立志成为明君的决心,命令诸王贝勒都需各司其职,尽忠律己。不久之后,顺治帝再追封多尔衮为成宗义皇帝,将其升入太庙。
同年二月,苏克萨哈、詹岱、穆济伦告发睿亲王多尔衮生前私制帝服,外加郑亲王济尔哈朗,巽亲王满达海和端重亲王博洛及部分内大臣合词追论多尔衮罪状,致使多尔衮谋逆罪行坐实。这给了顺治帝一个铲除多尔衮亲信,从而在朝中树立威信的机会。顺治帝随即下令查抄多尔衮府邸,并诛杀与多尔衮结党营私的何洛会、胡锡。约一周后,多尔衮的罪行被昭示中外,其尊号及亲戚所获追封皆被削除,包括庙享也一并被撤走。不久后,顺治帝又以多尔衮的胞兄弟阿济格行为反常可疑为由,而将阿济格幽禁于别地,查抄他的府邸,并将他的亲人子女全部贬为庶人,顺利铲除又一多尔衮亲信。之后,顺治帝下令惩处包括刚林、祁充格在内所有攀附多尔衮的大臣,彻底肃清多尔衮集团。
5.与汤若望结交
明清之际,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一个重要阶段,也是西方传教士在中国最为活跃、传教事业发展相对较快的时期。其中,德国传教士汤若望经由范文程引荐,进入清廷为官,并顺利与顺治帝结交。因学识渊博且平易近人,汤若望立即获得了顺治帝的赏识和礼遇。
在多尔衮与顺治帝的权力之争中,汤若望坚定地站在顺治帝这边。顺治帝亲政后不久,曾在头几次各王公大臣会议中,提及是汤若望使他意识到多尔衮图谋不轨,因此,顺治帝对汤若望心怀感激。
汤若望竭力劝说顺治帝皈依天主教,但由于中西文化差异,传教效果有限。顺治九年(1652年),达赖来京觐见,当时顺治帝意欲出边远迎,但最终听到汤若望联合汉臣对出边远迎达赖一事进行谏阻时,顺治帝认为他所言有理,立即表示采纳。
顺治帝对汤若望心怀敬意,乐于向他学习,并对他信赖有加,称他为“玛法”[e],甚至会给予汤若望许多特权,如直接呈递奏折、免除叩头礼等。顺治帝在位期间,屡屡提拔汤若望,直至一品官员,并授称号“光禄大夫”。
6.与董鄂妃举案齐眉
顺治帝一生共册立三位皇后。幼年时,睿亲王多尔衮选中孝庄皇后之兄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之女博尔济吉特氏为顺治帝未来的皇后。但顺治十年(1653年),顺治帝便将其废黜,降为静妃。之后,顺治帝亲自选立的皇后,为废后博尔济吉特氏的从侄女。两人大婚不久,便发生矛盾,顺治帝从此对她加以冷落。最后一位,则是备受宠爱的皇贵妃董鄂氏。
顺治十三年(1656年)八月二十五日,董鄂氏初入宫即被封为贤妃,同年九月升至皇贵妃,相隔时间之短,足见她备受顺治帝宠爱。顺治十四年(1657年)十月,董鄂妃生下皇四子,顺治帝欣喜万分,甚至称小皇子为“朕第一子”,准备把他立为太子。但好景不长,皇四子还没来得及起名,便在顺治十五年(1658年)正月夭折,死后被追封为和硕荣亲王,葬于孝陵西侧黄花山。顺治帝对此非常难过,以至于对朝内文臣直抒“自己还需要顾念皇太后的安康和江山社稷,不敢过度伤心”的心境。
董鄂氏虽然“年近三十,貌亦不美”,但她性格淑婉,与顺治帝相处时随和且真诚,颇讨顺治帝喜爱。董鄂氏去世后,顺治帝为她亲撰《御制行状》。其中记述了董鄂氏时刻陪伴他批阅奏折直至深夜的事情:当顺治帝将待批奏折放置一边,董鄂氏会耐心劝其不要忽视群臣的良策;当顺治帝举行经筵日讲后,董鄂氏都会询问他今日所学,如果顺治帝有所遗忘,董鄂氏则会婉言责备,时刻告诫。董鄂氏对顺治帝告诫和劝谏,让顺治帝得以感受到理解和温暖。
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董鄂妃薨逝,悲痛欲绝的顺治帝因此停止受理朝政五日,并为董鄂妃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其规格逾越礼制。同年八月二十一日,顺治帝追封董鄂氏为皇后。
7.与佛教结缘
顺治九年(1653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了从政治上安抚和联合蒙藏地区,在顺治帝的屡次邀请下,五世达赖喇嘛到达北京,顺治帝在南苑接见五世达赖喇嘛。顺治帝拨给达赖九万两银作为布施,并将达赖安置在特地建造的黄寺,达赖则向清廷进贡了此次出行所带的马匹。双方由此次会晤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关系,之后双方年年相互遣使。
顺治十年(1654年)四月二十日,顺治帝又派遣官员前往代噶(今内蒙古凉城)册封达赖,并在册封的金册金印上用满、汉、藏三种文字表达对达赖喇嘛的欣赏和嘉许,因而特赐金印,册封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
顺治帝本人对佛教多有尊崇,常与僧人交往,也曾巡幸五台山。五台山是中国佛教文化的重要象征。顺治帝先后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和顺治十四年(1657年)派遣阿王老藏、茆(máo)溪森和尚等得道高僧在五台山建立护国佑民道场,以求国泰民安。顺治十五年(1658年),顺治帝又命呼和浩特察哈尔佃齐喇嘛前往五台山修缮寺庙和宝塔等设施。此外,顺治帝还经常加给五台山诵经喇嘛银两和伙食,保障五台山僧众待遇。
顺治帝思想包容,癖好禅学,与憨璞聪、玉林琇、木陈忞等僧人也有密切来往。憨璞聪可称为顺治帝信仰佛学的引荐者,玉林琇是启蒙老师,而木陈忞则带领顺治帝真正领略佛学奥义。在顺治帝的影响下,孝庄文皇后、董鄂妃也开始信仰佛教。
顺治十七年(1660年),顺治帝下令免费发放度牒,僧人人数一度激增。同年十月,因董鄂妃逝世,悲痛欲绝的顺治帝产生了出家念头。茆溪森和尚在西苑万善殿为其举办净发仪式,但最终在大觉禅师玉林琇的劝阻下,放弃皈依佛门的念头。
8.罪己诏
顺治帝亲政后,自然灾害频报,他常因此颁下罪己诏,将自然灾害成因归为“朕不德所致”。顺治一生共下罪己诏三次。
第一次发生在顺治十一年(1654年)十一月,因当年地震频发、水旱频报和民生艰难,顺治帝下诏自责并大赦天下。第二次发生在顺治十七年(1660年)正月,顺治帝再一次下诏,将自然灾害和民生不顺的原因归咎到自己身上,并大赦天下。
第三次则发生在顺治帝临终时。据《清史稿》记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顺治帝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最终于正月初七在养心殿去世。顺治帝病逝时颁下罪己诏,对自己的统治生涯进行了全面的检讨,列下十四条引躬自责之罪。
顺治帝最后一次所颁罪己诏大致内容如下(节选自辽宁省档案馆官网):
罪一,德行不高却继承了祖宗大业,但未能治理好国家造福于百姓。罪二、三,反复强调,年幼时父亲去世,未尽孝仪;如今又要先于母亲去世,不能孝养反给母亲带来痛苦。罪四,未能将宗室亲贵照应周全,以致亲情疏远。罪五,偏倚汉臣疏远满官。罪六,用人未能因材施用人尽其才。罪七,官员使用未能及时汰庸攫贤。罪八、九说的是,宫殿建造、器具及宫中花费太多。罪十,宠妃董鄂氏的丧葬因情谶逾礼制办的过于铺张。罪十一,过分信用太监造成营私舞弊。罪十二,贪图清闲安逸上朝过少,与大臣们缺乏沟通。罪十三,自以为是造成大臣们不肯谏言。罪十四,知错未改积弊越多。
罪己诏末尾,顺治帝立皇三子爱新觉罗·玄烨作太子,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辅佐年幼的皇帝当政,给自己的统治生涯画上了句号。顺治帝“罪己”的帝王观念是儒家帝王思想、天人感应理论与清初特殊的政治局势共同作用的产物,实质上是政治上有抱负、有作为的表现。
9.英年早逝
因国事、家事屡屡不如意,顺治帝早已疲惫不堪,其身体健康每况愈下。顺治帝自觉骨瘦如柴,体力不支,只可勉强活到三十。后来董鄂妃去世,顺治帝倍受打击,愈觉不久于人世。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二,顺治帝亲临悯忠寺观看吴良辅出家仪式,归来当晚便感染天花,高烧不止。顺治帝预感自己势将不支,便在初六日深夜急召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王熙以及原内阁学士麻勒吉到养心殿,口授遗诏。王熙和麻勒吉告退后,在初七日花一天时间撰拟遗诏,三次进殿让顺治帝阅览,直到日落时分钦定。直至当夜,顺治帝辞世,年仅二十四岁。依照遗诏,皇三子爱新觉罗·玄烨被立为太子,守孝二十七日后继承皇位。
同年四月十七日,茆溪森和尚进京为已辞世的顺治帝举行火化仪式。之后,顺治帝的骨灰被安葬在清孝陵(今河北省遵化市)地宫。顺治帝庙号世祖,初谥“体天隆运英睿钦文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至乾隆年间累谥为“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圣仁纯孝章皇帝”。
二、人物成就
1.军事
消灭南明
多尔衮摄政期间,清军与李自成军队在山海关大战,结果大败李自成军队,进入朝阳门。随着清军顺利进入北京城,顺治也成了清朝定都北京后的第一位皇帝。定都后,清军乘胜追击,直下江南,却不料彼时南明军攻势猛烈,清军频频受挫。顺治帝亲政后,多次下旨进行军事改革。清军阵营以八旗军为主,任用诸王贝勒和满洲大将为主帅,对南明军进行围剿与招抚(侧重招抚)。在合理高效的战略指导下,清军节节取胜,到顺治十四年(1657年)底,南明秦王孙可望同李定国争权失败,走投无路,携数百人对清廷投诚,顺治帝甚为欢喜。次年,清军直逼云南,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张煌言率军进入浙江,但在羊山遇到台风,损失惨重。顺治十六年(1659年),永历帝朱由榔在李定国的保护下,狼狈逃入缅甸。同年张煌言联合郑成功率军在长江部署作战,四月北上全歼镇守浙江定海的清军,夺取定海炮城。六月郑军占领镇江后,在月底同部下商讨战略,决定逆水而上向南京进发。七月中旬后,清军援师陆续赶到南京,力量不断壮大。最终,清军在七月二十四日反攻,导致郑军元气大伤。郑军攻取南京的战役完全失败,接连败退。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清军决定出征缅甸。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二月初一,清军迫近缅甸阿瓦(今缅甸曼德勒),缅甸国王无意卷入明、清纷争,决定将朱由榔父子交给清廷。次年,朱由榔父子被处死,李定国自知复兴无望,愤郁不已,于六月二十七日病逝,南明残部难以再对清廷统治构成威胁。
2.政治
整顿吏治
严惩贪官
顺治帝亲政之初,很早就意识到了财政的重要性,知晓“治政必先治官”。顺治八年(1651年)闰二月,顺治帝下谕“国家纪纲,首重廉吏”,告诫群臣为官应当廉洁,若有官员私收贿赂,贪赃极多被判死刑,即使恰逢“大赦天下”,也不会宽恕。后续随着顺治帝亲自处置贪官的过程中,清廷对官员贪腐罪责的问责和惩处也不断加重,有效抑制了朝廷内外的贪腐之风。
裁撤冗官
顺治帝亲政过程中,国库空虚,财政困难影响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顺治帝遂注重“开源节流”,裁减“冗兵、冗官、冗费”。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针对榷关官员剥削百姓、干扰民生的问题,顺治帝下谕每关只设一名官员,多余的官员一律裁撤,也不许选补其他官位。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治下令“各部院衙门自理事官以至笔帖式哈番各该衙门详加查核留用,冗员尽行裁去”。顺治十五年(1658年),顺治帝又下令,在京各衙门应列出各自因“缺一而设数员”的官员信息和职权,并奏请裁定。在外文武冗官应按规裁减,地方官各府只设1员,挂官衔的官员也应裁减。顺治帝裁撤各部冗员,有利于提高官吏办事效率,还减少了政府财政支出,“冗官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重用汉官
顺治帝喜好学习中原文化,积极争取汉族有才之士,在保全清廷“满洲为本”的根基,注重“以汉治汉”,推进“满汉一家”。因此,顺治帝重视科举,对乡试、会试、殿试平等设置,设满洲、蒙古为一榜,汉军、汉人为一榜。对待南明残余,顺治帝侧重招抚,希望能将汉族有才之士纳为己用。朝堂内外,顺治帝常与汉官讨论前朝得失,寻求治国理政方面的帮助。顺治十六年(1659年),顺治帝下令各部尚书、侍郎及院寺堂官受事在先者掌印,不必区分满汉。此举一改过往各衙门印务由满官掌管的局面,有利于发挥汉官作用,提高治政效率。
废除贝勒旧例
多尔衮独揽政权时,顺治帝便对多尔衮架空皇位的行为有所不满,力图摆脱傀儡皇帝的身份。然而多尔衮刚倒台,朝内以郑亲王济尔哈朗为首的一批新势力崛起,使得顺治帝亲政屡屡受制于议政王大臣传统。为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自身统治,顺治九年(1652年)三月,顺治帝废除了以往诸王贝勒管理各部事物的旧例。
设立内阁
顺治十五年(1658年),顺治帝下令设立翰林院,并除去内三院秘书、弘文、国史名色大学士,改加殿阁大学士,殿阁大学士具备六部尚书衔。此后,编修国史实录、经筵等事宜皆转由翰林院操办,内阁成为专门办理政务的机构。殿阁大学士具备六部尚书衔,则密切了内阁与六部的联系,有利于加强皇权。
沿用明制
满清入关后沿用明制。为整饬纲纪,巩固统治,顺治十年(1653年)六月,设立十三衙门[f],并实行“满洲近臣与寺人兼用”的做法。前期因诸事交由十三衙门承办,导致内务府被裁撤,宦官势力增长,有干政风险。顺治帝意识到这一风险后,在顺治十二年(1655年)下敕谕特命工部立铁牌以防止太监干政,分别置于交泰殿、内务府堂及慎刑司,并从此废十三衙门,重启内务府。虽然立有铁牌禁止太监干政,但效果有限,个别太监仍较放纵。
重视监察
顺治帝重视对官员的监察,不许官员结党,并且尤为重视发挥监察机关的作用。在中央,作为朝廷耳目官,都察院须将诸王诸臣的忠勤和为政情况全部告知顺治帝;六科给事中自成独立的监察机构,监察六部。顺治帝还向各地派出大量御史,巡查地方,并要求满汉官员互相监督,遇事应据实上奏。
顺治帝还会对官员进行定期考核。他推行甄别之法,要求各地督抚对所属官员严加甄别,不得让地方官员加害百姓。顺治帝认为“知府为吏民之本”,因而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要求举荐知府应当详细展开其履历事迹,再由吏部审议,最终上奏交由皇帝定夺。
放宽逃人法
清军入关后,清廷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大规模圈地运动以安置满洲权贵。满人不事农耕,调拨大批壮丁为其耕作,极力扩大农奴制剥削范围。一部分壮丁为了摆脱庄头的虐待,选择逃亡,便成了“逃人”。清廷厉行逃人法,缉逃之严,是当时的一大弊政[g],直接导致了“刑罚日繁,户口日减”的局面产生。
顺治帝亲政后,曾先后9次对“逃人法”的内容进行修改,前期对逃人的惩处严厉,反而使得逃人法恶政达到顶峰,直至顺治十四年放宽逃人法后,社会矛盾有所缓和。
顺治九年(1652年),诸王贝勒旧例刚被撤下,外加清廷军事上仍需仰仗满洲权贵协力对抗郑成功和李定国,为缓和矛盾,顺治帝选择在经济方面做补偿,于是修改逃人法内容为“将窝主及家产给予逃人之主”。这一改法虽然让满人获得一定的经济慰藉,但也纵容了满人肆意欺凌、压榨百姓的行为,民不聊生。
顺治十一年(1654年),顺治朝内满汉斗争激烈。顺治帝曾怒斥汉官谏阻,对窝主惩处大大加重,血腥镇压。短短两年间,逃人越来越多。直至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治帝只好放宽逃人法,窝主免死流徙,将对逃人的处罚改为发放为奴,充当劳动力。后世康雍乾三朝对逃人法也一再宽免,满汉关系也变得更加和谐。可见,放宽逃人法对促进社会前进,缓和满汉矛盾起了积极作用。
3.经济
鼓励垦荒
清军入关之初,战乱频繁,地荒丁逃,国库入不敷出,至顺治帝亲政时,清廷出现严重的财政困难。顺治帝深知稳定社会经济的重要性,接受大学士范文程等人的建议,于顺治十年(1653年)后推行屯田垦荒。顺治十三年(1656年)秋,顺治帝下令鼓励辽东富人垦荒,凡能开垦两千亩以上的农民,可获得官职。次年夏,清廷公布督垦荒地劝惩则例,按垦荒数量对地方官员进行奖励,并对开垦不实及开过复荒的官员进行治罪。之后,清廷又推行捐资开垦法,鼓励地方士民捐资,并奖以官职。
改革赋役
顺治帝亲政之初便意识到百姓负担过重的问题。顺治十年(1653年),为减轻百姓负担,顺治帝按照明朝张居正一条鞭法的精神,改革赋役制度,简化征赋项目,所加征的物料折成银两并入正赋,有助于解决国家财政困难。顺治十四年(1657年),农民赋役负担繁重,清廷取消了在京官僚按品级免粮递减的规定,此举有助于增加国家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徭役不均的现象,缓和了社会矛盾。
三、人物争议
顺治帝出家之谜作为清初三大谜团之一[h],顺治帝的人生结局一直饱受争议。民间曾传出,顺治十八年,福临只身前往五台山,遁入空门,并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去世。
《清世祖实录》《清史稿》中对顺治帝驾崩的描述皆是“身体状况恶化,最终在养心殿驾崩,同时降诏罪己,大赦天下”。有学者推测,导致顺治帝身体状况恶化的原因可能是天花。另外,《清世祖实录》《清史稿》中对顺治帝驾崩时间的记录同《清玉牒》中的记录相吻合。
但早期史学界认为,顺治帝生前确实有意出家,但是在玉林琇劝阻下出家未遂。后来,学者邓小军通过对历史文献追踪搜集,推测顺治帝并没有罹患天花,而是出家为僧。由于清朝绝对禁止公开讨论历史公案,并且当时社会大肆制造文字狱恐慌,大量原始文献禁毁,目前暂无确切史料可以论证顺治的结局。
清兵屠城争议顺治帝在位期间,积极学习汉族文化,推行汉化政策;号召臣民尊孔读经,提倡忠孝节义;并且重用汉官,以推动满汉和谐,维系清朝统治。这一系列政策无疑对于缓和民族矛盾、争取汉族地主阶级的拥护,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然而,在顺治帝继位之初,清廷强制推行圈地、投充、剃发等法令,并以暴力杀戮的形式镇压民众,最终使得顺治二年(1646年)江南地区发生两起惨无人道的屠城悲剧——嘉定三屠和扬州大屠杀。
扬州大屠杀起因于清军欲诱降史可法失败。清军于顺治二年(1646年)五月炮击扬州城。扬州城内南明军民誓死抵抗,清军与扬州军民激战一天后占领扬州。因清军有三名将领,一名王子阵亡,多铎下令屠城,一时间扬州街道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扬州大屠杀历时十日,也称“扬州十日”。据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扬州大屠杀死难者达八十万人。但据学界推测,“清军至少屠杀八十万人”的记载应为夸大说法,与当时社会实际情况不符。
同年六月底,清军攻破嘉定后,当即推行“削发令”,强制百姓削发。长期信奉孔孟伦理的汉族百姓坚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认为强制剃发是对汉人的侮辱,于是纷纷起义,激烈反抗满清统治。清吴淞总兵李成栋率兵返回,炮击嘉定,并下令屠城。士兵屠杀抢掠一天,嘉定城内便生灵涂炭,横尸遍野。七月下旬,嘉定城内再起骚乱,李成栋急令杀回嘉定,进行第二次屠杀。二十多天后,原降清部将吴之番率部造反,攻入嘉定,嘉定百姓投奔吴军,李成栋勃然大怒,再次下令血洗嘉定城。清兵在嘉定城屠杀了约十万平民,史称“嘉定三屠”。
人物评价后世对顺治帝的评价多见于史书文献。
基于对顺治帝政绩的评价,清朝官史多予以肯定。《清史稿·本纪·卷四》中评价:顺治帝统治十八年间,入关定都,统治中原,休养生息;亲政以后勤政爱民,宵衣旰食,减轻赋税徭役,立定律令维持社会秩序,为清朝的长久统治奠定了基础;生前省躬自责,治政谦虚的态度可比夏禹商汤。康熙帝在《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序言中评价顺治帝奋发有为,为百姓扫除寇乱,让百姓安居乐业,让敌军闻风丧胆,为后世奠定基础。
近代史学家则结合顺治帝治政史实,客观评价顺治帝的品性。史学家成积春评价顺治帝是一位立志高远、孜孜求治、具有历史责任感的皇帝,其常下罪己诏反思治政失误,但后期一味“罪己”反映了其壮志难酬的悲观情绪和为情所困的厌世心境。史学家周远廉和孙文良在《中国通史》中评价顺治帝治政敢于大胆尝试,有理想有抱负,是个刻苦学习的帝王,但因其偏袒满人且刚愎任性,时而做出一些自相矛盾、自坏章法的决定。史学家杨珍认为顺治帝年少继位,虽不曾做过皇太子,但宫廷生活让他提早成熟,较快地适应了皇帝的身份;此外,顺治帝自幼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决断力,但因在宫廷生活中受到种种屈辱变得敏感脆弱,时而压抑自己,时而争强好胜、固执己见。
福临当了几年皇上
福临当了18年的皇上。
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清朝第三位皇帝,清朝定都北京的第一位皇帝。福临在位18年,从1643年到1661年。
崇德八年 (1643) 八月二十六日,福临在沈阳正式即位,第二年改元顺治。顺治元年 (1644) 九月,顺治在济尔哈朗护送下由沈阳来到北京。顺治十八年(1661年),顺治帝去世,终年二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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