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伤感小故事(很伤感的小故事)

  忧伤的小故事,你听说过哪些?怎样的伤感故事才能让你觉得虐心?下面就是YY简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伤感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最伤感小故事篇1:有多少爱值得痴守一生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最伤感小故事篇2:永远的悔恨

  爱情是迷人的,当两个相爱着的人陶醉在爱情当中的时候,人们在十里之外都能够闻到醉人的芬芳。但是,这个时候的两个人却又最容易陷入迷惘,任性、狭隘、嫉妒、怀疑等等不健康的东西很容易左右自己的思维,而把宽容、大度、信任、责任、理解、关心等等优秀的品质抛在九霄云外。

  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是艺术学院舞蹈专业的高材生。在一次学校组织的舞会上,她认识了国画系的他。他出身艺术世家,眉宇之间透露着书香门第的优雅气质,而且长相英俊洒脱,谈吐不俗。两人一见钟情。

  频繁的交往开始了,图书馆里的默默注视,小树林里的缠绵依偎,舞会上的优雅舞姿,共同出席同学的生日派对的亲密……他们的爱情故事很快就在同学们中间传开了,大家也都感觉他们是十分般配的一对。周末的时候,他就把她带到自己的家里去了,他感觉可以向父母介绍与自己相爱的人了。她的艺术气质和美丽,让他的父母十分满意。尽管,她的出身有些低微,但是,她本人是艺术专业的学生,父母也就不再讲究门当户对了。

  他们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因为不在一个系,他经常随老师一起去野外写生,很多时候一天难以见面。这样的时候,他们只能用短信联系。她告诉他,她必须时刻知道他在哪里,他在做什么,她才能够正常上课,不然就会神不守舍。

  有一个周末,他跟随父母去另一个城市探亲,上了车以后,他才发现手机没有电了。手机的另一块电池放在家里充电。他本来是想充足了电带上的,可是因为走的时候匆忙,竟然忘记换上电池了。

  他心急如焚,知道一个小时得不到他的消息她就会发疯的。但是,没有办法了,他总不能用父母的电话联系,父亲最讨厌卿卿我我的男人,他总是教育他要把精力用在学业上,他最讨厌没有出息的孩子。

  但是,他知道她一定忍受不了的。他能够想象得到她盼望他消息的焦急神情。两个半小时以后,好不容易到了亲戚家,他看到父母在同亲戚叙旧,自己赶快出去找公话。电话打通了,那头的她听到是他的声音就把电话挂了。他再打,她的电话关机了。一天当中,他打了无数次,但是每一次都是关机。

  在亲戚家的一天,他度日如年。好不容易等到父母与亲戚说再见了,他欣喜若狂地赶快上了车,催促司机快速开车。

  晚上7点,他随父母回到了家里,他换上电池,给她发短信说马上就到学校去找她,然后就骑上他心爱的摩托车向着学校的方向一路飞驰。

  可是,就在他出门10分钟以后,不幸发生了。因为车速过快,他撞上了迎面而来的汽车,被甩到了路旁,等他的父母接到交警的电话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女孩子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次日的上午8点。警方来学校通知的。她马上赶到他的家里,看到他的父母悲痛欲绝的样子,她痛不欲生,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任性,她的自私。可是,悔恨已经晚了,她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她的生活又恢复了过去的平静,她很少说话,也不与人交往。她常常去他们一起常去的图书馆、小树林,她希望能够惊喜地发现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但是,她又知道这是自己在欺骗自己,他永远也不会再出现了。她痛恨自己的自私和任性,但是她知道,一切都来不及了。

最伤感小故事篇3:苏末丢失了林又南

  暧昧像水草疯狂生长

  1999年的某个下午,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漏下来,在地上铺洒出一片斑驳发亮的光影。苏末坐在学校篮球场边的树阴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在这里继续读书,或者让父母给安排去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篮球流弹般突然向苏末直直地飞来,苏末还来不及反应,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人用手臂挡开了篮球。

  “你没事吧?”气喘吁吁的林又南抱着篮球,紧张地站在苏末的面前,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明亮的光芒。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点头。

  林又南有着寒星般明亮的眼睛,嘴角藏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转身离开的时候,深深地看了苏末一眼,那一眼,仿佛要看到人的心里去。

  才不要回去呢,苏末忽然觉得这个学校如此美好。

  开学没多久,学校举行校际篮球赛,林又南大出风头,很快成为全班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越来越多的女生要林又南教她们打篮球。有人说,林又南,你教我打球吧,我篮球考试不及格。中午的教室安静又空旷,坐在墙边的苏末忽地抬头,正好撞见林又南深黑的双眼,林又南意味深长地看了苏末一眼,一脸坏笑,不行啊,我已经答应教别人打球了。

  苏末低头浅笑,心安又心乱。

  暧昧像海底的水草疯狂生长,却又飘忽不定,可正因如此,更加无以言表。

  林又南身上有着难以名状的距离感,打篮球喜欢一人作战,吃饭喜欢独坐一角,3000米长跑摔得不轻仍然第一个冲线。他一个人坐在跑道上给伤口涂酒精,落日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苏末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去医务室吧。林又南不做声,忽然抬头,苏末你想考什么样的大学?

  什么样的?不知道,不过至少得离开这儿吧。

  20xx年高中毕业,苏末到省会长沙上大学。林又南留在了家乡那座小城。

  肤浅是爱最原始的证明

  大学校园从来就是恋爱的天堂。19岁的苏末眼神明媚,这样的女孩儿似乎没有理由让人不喜欢。最轰动的一次是系里的元旦晚会。六个帅气的男生组合带来的劲爆热舞是整场晚会的焦点,节目演完,领舞的男生站在台上迟迟不肯谢幕,他的头发上不知是汗水还是亮片纸,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男生说,我的舞为你而跳,苏末,你在吗?

  大礼堂沉默了片刻,继而尖叫如雷,人人兴奋地询问,苏末是谁,苏末在哪里?

  男孩们的爱意,肤浅又狂热。可是不得不承认,对年轻的苏末们来说,或许只有这种肤浅才恰恰是关于爱的最原始的证明。

  室友们对这种八卦趣味盎然,她们追着苏末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苏末喜欢什么样的?苏末喜欢寒星般明亮的眼睛,苏末喜欢被风扬起的蓝色衬衣,苏末喜欢修长手指拨弄篮球。

  苏末喜欢林又南。

  而林又南,除了偶尔在QQ上给苏末留下短暂的问候,别无他言。

  苏末觉得,林又南有时候就像一阵风,从未痕迹清晰,却也从未消逝散尽。

  苏末有时候会给林又南写信。

  每一封信,苏末都是决定把它寄出去的,可是每每快走到邮箱前,又莫名地止住了脚步。

  一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得到太多来自异性的宠爱,她便会习惯做爱情里骄傲的那一个,便会认为所有喜欢她的男生都是一样的狂热执著,义无反顾。

  大三那年的生日,林又南终于出现在苏末面前。

  于是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到齐后,苏末笑着说,等一下,还有人没来。不一会儿进来一个满脸堆笑的男生,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几个女生立刻尖叫起来。苏末介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林又南。

  你好。你好。

  林又南带着笑容站起来,跟男生握手,风度依然。

  苏末难过得开不了口。

  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20xx年大学毕业,林又南在家里的安排下留在家乡做了一名公务员。看惯了高楼大厦,熙攘人群,车水马龙,苏末不想回去。不想回去就要付出代价。

  老式小区的一楼阴暗潮湿,可是离市区近,上班方便,苏末毫不犹豫地租下来。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回到出租屋里,已经是晚上9点,却还没吃晚饭,半年下来,瘦了一大圈。

  林又南给苏末发短信,不好,就还是回来吧。

  苏末此时正一个人翻炒昨天的剩饭,她看了看锅里快要炒煳的蛋炒饭,飞快地把短信删掉。那天的晚餐,苏末觉得索然无味。

  除了吃饭睡觉,苏末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她开始学会如何在领导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自我保全,公司上下人人视其为潜力股,是职场白骨精的前身。升职、加薪,出国学习,不过两年的光景,苏末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她给自己买昂贵的鞋和包包,一个人在市中心租了高档公寓,站在落地窗边可以望到远处的江水。苏末在心里说,林又南,我只想让你看到很好的我,更好的我才值得让你奋不顾身。

  年底回老家,苏末跟高中同学聚会。她恰到好处地照顾席间的各个同学,记得每个人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谈笑风生,不会冷落了任何一个。

  林又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他问,现在过得好吗?

  很好啊,苏末说自己创作的广告被业内一本专业杂志刊登,很有影响力,应该有拿奖的可能;前不久去了巴黎考察学习,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埃菲尔铁塔,其实也很普通;苏末说长沙快要修地铁了,在地铁边准备买一套小公寓,以后应该会很方便……

  林又南笑了笑,你以前不太爱说话,也不会照顾别人。

  苏末也笑了,那是不是说明我变得成熟了。

  林又南没做声,苏末抬头看见了林又南的眼睛,他的眼神欲言又止,让人难以捉摸,甚至,还有一丝悲伤。

  聚会结束的晚上,林又南给苏末打了个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他说,苏末,你知道吗,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苏末缓缓地挂掉电话,心想,林又南也许喝醉了吧。

  礼花从他们头上落下

  20xx年,苏末的生活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林又南连夜开车到长沙,第一次跟苏末单独见面。林又南说,苏末,我要结婚了。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头,茫然得一如当初见面时一模一样。

  林又南沉默无语,送苏末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林又南说,很晚了,你上楼吧。

  嗯。

  林又南点点头,那我先走了。

  哦。

  你……林又南刚走出几步,又缓缓回过头。苏末静静地站在原地。

  林又南走上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拥抱苏末,顿了顿,轻轻地捏了捏苏末单薄的肩膀,低头说,再见。

  再见。

  林又南默默地转身离开,他的背影无声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苏末忽然很想念林又南用修长手指拨弄篮球的样子,想念他坐在跑道上自己涂抹伤口的样子,想念他安安静静地问,你现在过得好吗,想念到,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林又南发来婚礼的请柬,苏末就去了。席间坐在身旁的陌生男人突然悄声问道,你是苏末?

  你是哪位?苏末很惊讶。

  我是又南的大学室友,你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又南有天深夜喝醉酒,打电话给我说苏末走了,离开了,离他越来越远了。我还以为你出国了。

  苏末发觉,眼泪是可以往回流的,一颗一颗,滴在心里,生疼生疼。

  主持人邀请大家集体敬酒,苏末站起来,望着台上的一对新人,缤纷的礼花正好从他们头上落下,苏末一饮而尽。

  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长沙这样一个内陆城市,10月份的天气刚刚好,没有冬天刺骨的冷,却已经有了初冬的暖阳。

  电视上正在播放刘若英和陈升的访谈节目。

  主持人侯佩岑问陈升:“你喜欢刘若英吗?”陈升很直接地说:“我当然喜欢她,否则我为什么为她做这么多事情。”但是,陈升接着说:“现在她像风筝,不知已经飘到了什么地方。”刘若英闻听不禁失声大哭起来。她孩子般追问:“如果我飞远了,你可以拉拉线啊,风筝的线永远在你的手里!你一拉线,我就会回来的!”陈升沉默片刻后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着最炽热的爱,却往往还附带着笨拙与骄傲。曾经以为喜欢与被喜欢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很容易就转身离开,想看到你的俯首称臣,想得到你的追逐与仰望。于是越飞越远,却忘记了拉线人仰望太久,是会累的。

  可是,还好,我们没有彼此伤害。我们只是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有一段没有伤害的过去,其实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苏末在初冬的暖阳下眯缝着眼睛,不觉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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