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制度
公司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制度
随着XXXX计划的推进,公司在全国的业务拓展及规模发展速度的加快,公司需要更多的优秀一线管理岗位人才。为了满足这些管理岗位的人力需求,同时避免堵塞贤路,真正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对从xx年8月1日起执行的《总部人力资源部(文)xx0802-管理岗位内部竞聘制度》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一、面向对象:精锐各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竞聘原则:逐级竞聘,可跨省市竞聘岗位,不支持越级竞聘(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复同意),
三、竞聘岗位:支持部门g4及以上管理岗位;校区g4及以上管理岗位(即中心校长、教学副校长、学科组长、咨询/客服经理)
四、竞聘性质:
1、现有岗位空缺需求,竞聘成功后安排培训、上岗;
2、现无岗位空缺需求,竞聘成功后成为该岗位储备人选,纳入“千里马”计划进行培养。
五、竞聘时间:校区内管理岗位为每季度一次(如无特殊需求,按照本制度组织);支持部门视需要发起。
六、竞聘组织方:所有空缺或储备岗位需求均由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汇总,7级及集团4级以上由集团hr统一调度,协同管理岗位需求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内部竞聘。
七、部分岗位竞聘条件:
中心校长:
(1)担任精锐基层管理岗位(如:教学副校长、咨询经理、客服经理)满半年及以上;
(2)其他等同“中心校长任职要求”。
教学副校长:
(1)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
(2)担任精锐基层管理岗位(如:学科组长)满半年及以上;
(3)其他等同“教学副校长任职要求”。
学科组长:
(1)在过去6个月在精锐教育担任学科教师期间,无家长投诉或因教学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费;
(2)积极参与考试研究院组织的教研活动及教学技能比赛,获得相关奖励或有突出表现等;
(3)最近一次“期中/期末考试”及“一次精锐内部考试”的进步率均达到或超过80%;
(4)其他等同“学科组长任职要求”。
咨询经理/客服经理:
(1)在精锐教育咨询或客服岗位工作满半年及以上;
(2)连续三个月业绩指标完成率达90%及以上;
(3)其他等同“咨询/客服经理任职要求”。
其他必要条件:
(1)在精锐教育服务满半年及以上(已顺利通过试用期转正评估);
(2)在职期间未收到任何书面警告;
(3)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工作,有突出工作表现,并高度认同精锐文化价值观;
(4)跨职能竞聘须具备竞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
备注:竞聘条件会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作相应调整,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竞聘流程:
(1)竞聘信息发布:各级人力资源部与当地用人部门沟通需求后,以公开邮件或者精锐家园发布公告的方式发布管理岗位的竞聘通知;
(2)个人申报:有意向参与岗位竞聘的员工向当地人力资源部领取或者“精锐家园”网上下载申请表格,将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当地专项接受内部竞聘申请的邮箱(xx@ ,如上海:xx@ )并同时抄送自己上级报备。
(3)资格审查:由各级人力资源部会同如下评估委员会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向申请人所在校区/部门了解其既往工作表现与绩效,详细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履历是否符合竞聘职位要求等),确定参与面试的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面试评估。
竞聘中心校长评估委员会组成:各分公司当地最高负责人、区域总监、人力资源部
竞聘教学副校长评估委员会组成:区域总监、教学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竞聘一线管理岗位(ccm/crm/trm)评估委员会:区域总监、人力资源部
竞聘支持部门管理岗位评估委员会:需求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4)面试评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上述对应的评估委员会成员进行联合面试。
评估项目构成:
1)竞聘者最近一次绩效评估成绩:占总体得分的30%比重
2)竞聘岗位的a-mask考核指标:占总体得分的70%比重
3)常用的师资及非师资管理岗位面试评估表请见附件,评估委员会成员的'平均打分决定竞聘者的竞聘结果,评估委员会需指定一位委员会代表填写并提交《a-mask管理岗位面试评估表》(含每位成员的面试评估表及评分汇总表)。
4)结果反馈:各评估委员会应在联合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的面试意见,各地人力资源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参与竞聘者的上两级领导,也需与竞聘未成功者详细反馈面试意见以帮助竞聘者成长,并同时将竞聘初步通过者的名单在各地精锐家园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5)安排上岗:
a -现有岗位空缺需求:用人部门应在竞聘者竞聘成功的一个月内与原部门做好妥善衔接。根据工作需要上岗;
b-现无岗位空缺需求:用人部门将竞聘成功者作为该岗位储备人选,纳入“千里马”计划进行培养,并制定出周期性培训计划。如该岗位需求出现,公司将根据上次面试综合成绩优先考虑排名前列者;
九、竞聘成功员工,需要服从公司调配安排,需配合原部门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并根据公司相关政策,按照流程完成转岗交接手续。在交接期内如表现不佳,公司有权取消其竞聘成功结果,并取消一次竞聘资格。
十、本《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制度》自xx年12月12日起开始执行,原xx年08月01日公布的该制度同时作废。
十一、集团人力资源部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解释及修改权。
说明:
如因实际工作需要,用人部门需直接提拔内部老师,被提拔者人选亦必须符合此公开竞聘制度中的相关标准,并须经过对应的“评估委员会”面试考核方可任命;
本制度中所指季度为财年季度,即第一季度:9月-11月;第二季度:12月-次年2月;第三季度:3月-5月;第四季度:6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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