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房源
深圳2017年公租房房源
深圳2017年公租房房源是怎么的?由于2017年的深圳公租房政策还未出台,就2015-2016来给大家参考!
深圳2016年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1)
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期限有多长?
回应:租赁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
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居住证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等义务。
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接受续租资格审核。
在承租期间的退出情况主要有两种:
一是自身情况变化而退出,即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住房,收入超出规定标准,不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等,须主动申报退出;
二是违反广州市公租房办法规定而强制退出,即出现转租、出借、空置、拖欠租金等违规情形,收回房屋,自公租房保障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面向龙华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2)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龙华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新区管委会批准,现面向龙华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及供应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龙华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推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672套,具体房源包括:
(1)星河盛世花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乐路交汇处,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
本次供应27套房源,分布在星河盛世二期B6座1单元,户型为50 m2一室一厅。
(2)民兴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宁远路交叉口东侧,预计2016年初可安排入住。
本次供应332套房源,分布在民兴苑3栋、4栋、5栋,户型包括60 m2两室两厅317套、85 m2三室两厅15套。
(3)文澜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路与环观南路交汇处,预计2016年初可安排入住。
本次供应136套房源,分布在文澜苑1栋、2栋、5栋,户型包括50 m2两室两厅104套、60 m2两室两厅32套。
(4)祥澜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规划求知路南侧,预计2016年初可安排入住。
本次供应177套房源,分布在祥澜苑2栋、3栋,户型为65 m2两室两厅。
注: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二、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二)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房源面积的依据。
单身居民可选50 m2(含)以下户型的房源;两人家庭可选60 m2(含)以下户型的房源;三人家庭可选65 m2(含)以下户型的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85 m2(含)以下全部户型的房源。
三、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凭备案回执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专栏”中的“认租申请”,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5年8月3日9:00-2015年8月14日18:00。
2015年8月14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应在2015年8月14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的信息以2015年8月14日为确定时点。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1)星河盛世花园基准租金为15.4元/月·平方米;
(2)民兴苑基准租金为14.3元/月·平方米;
(3)文澜苑基准租金为12.1元/月·平方米;
(4)祥澜苑基准租金为12.1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最终出租价格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1)星河盛世花园3.6元/月·平方米;
(2)民兴苑2.9元/月·平方米;
(3)文澜苑2.8元/月·平方米;
(4)祥澜苑2.8元/月·平方米。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投诉举报。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地址: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栋202室,投诉举报电话:81477770、23336517。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分配对象是指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龙华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
具体名单可登陆以下网站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http://.cn;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址:http://。
(二)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29571548,2344665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679045。
特此通告。
深圳公租房房源将可以互换(2)
深圳公租房建立房源互换平台,相关家庭可通过平台实现房源互换。
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多项改革创新措施。
在住房保障领域,深圳将整合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系统,做到保障性住房申请市民仅需网上申请一次、提交一套材料。
拓展轮候系统功能,努力实现租售自动转换。
同时,市住建局提出,将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互换平台。
出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在门户网站搭建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已选定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可通过平台实现房源互换。
这意味着选了公租房的市民,还可通过平台实现互换,从而提高公租房的运转效率。
在工程建设领域,深圳将继续推行“定性评审、评标公开、评定分离、票决定标”的招投标改革。
深圳还将开展非强制监理改革试点,明确发包方主体责任。
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
强制监理的取消,意味着将彻底改变以往工程中建设、施工、监理三方模式。
整个监理行业也将面临重大变革。
相关阅读: 深圳廉租房申请流程2016-2017,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
深圳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或重点优抚对象。
备注: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均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以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廉租房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配租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每户配租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
内容参考《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国房〔2008〕38号)。
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新开工的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40平方米。
申请程序
申请家庭应当以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作为申请人,向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深圳市民政局核发的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情况及复印件;
街道办事处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认真查验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街道办事处应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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