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楷书繁体简化来源再梳理 论简体字和繁体字

论楷书繁体简化来源再梳理

  摘 要:文章立足于1986年出版的《简化字总表》中的表一350个简化字、表二132个简化字,将482个简化字与其相对应的503个繁体字,按照简化的方法进行归纳、统计,以期说明楷书繁体简化的来源。

  关键词:楷书;繁体字;简化;方法;分类;

  一、引言

  “汉字进入楷书阶段以后,字形还在继续简化,字体就没有大的变化了。”[1]汉字发展到楷书,汉字的形体简化似乎已经到了终极阶段。但是文字是交流交际的工具,应该越简便越好。在字体不可简便的情况下,人们便想到形体本身的笔画省减,汉字的笔画简化就成了汉字求简便的最重要方式。虽然楷书之前就出现过笔画的简化,但中国50年代的有组织、成规模的汉字简化还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二、楷书由繁而简的原则和方法

  凡是使用汉字的国家和地区,在进行汉字简化时,都必须确立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中国50年代的汉字简化,总原则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就是在过去汉字简化的基础上进行简化。长期在群众中流行的、已经社会化了的简体字,只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简体字的选定以最常用的字为限,不是每一个繁难的字都简化;所需要简化的字分期分批进行,不一次解决,也不一次推行。这样做既符合社会需要,又有群众基础;既便利初学者的学习,又照顾已识字的人的习惯,有利于简化字的顺利推行。

  这个时期中国汉字简化的方法,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1.保留原字轮廓。如:“虑”作“虑”,“盖”作“盖”等。

  2.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如:“声”作“声”,“开”作“开”等。

  3.改换形声字较复杂的声符或形符。如:“歼”作“歼”,“剧”作“剧”等。

  4.改非形声字为形声字。如:“态”作“态”,“邮”作“邮”等。

  5.同音代替。如:“丑”作“丑”,“里”作“里”等。

  6.草书楷化。如:“东”作“东”,“书”作“书”等。

  7.改复杂偏旁为简单的象征符号。如:“仅”作“仅”,“兴”作“兴”等。

  8.新造会意字。如:“尘”作“尘”,“宝”作“宝”等。

  9.符号代替。如:“义”作“义”,“头”作“头”等。

  10.借用古字。如:“云”作“云”,“从”作“从”等。

  这些汉字简化的原则和方法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在研究、总结前人简化汉字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有些方法可以追溯到原始记事方法,比如“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也可以说是“以部分代全体”)。在原始的记事方法中就有用动物的头或尾代表整个动物的,最早的时候画一头牛表示一头牛、画一头羊表示一头羊,到甲骨文中画一牛头表示牛、画一羊头表示羊。另外,后来的假借字,其实就是“同音替代”的一种。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筹备委员会提出《简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他客观地分析了简体字的构成,并且提出了简体字的八种产生方式:一是全体删减,粗具轮廓;二是采用草书;三是仅写原字的一部分;四是原字一部分用很简单的几画替代;五是采用古体;六是音符改少笔画;七是别造简字;八是假借他字。前人简化汉字的原则和方法都被现在所吸收了,只不过现在的原则和方法比过去略为完善一些罢了。

  三、简化字的来源分类

  简化字是在历代的“简体字”的基础上形成的。“简体字”是和“繁体字”相对应的,它们从有汉字以来就有了。简体字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汉字简化,主要不是新造简体字,而是尽量采用已经流行的简体字。具体做法是在过去汉字简化的基础上进行简化,首先整理研究和肯定在群众中长期而广泛流行的、已经社会化的简体字。因此《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是具有广泛的社会用字基础的。

  本部分将《简化字总表》(1986年版)中的第一表的350个不作简化偏旁使用的简化字(其相对应的繁体字共365个)和第二表中的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其相对应的繁体字共138个),按照简化的方法进行归纳、统计。应当说明的是:第一,关于简化方法的分类,目前大家颇不一致。分类各异,是因为角度不同。有人着眼于来源(分为采用古体字、新造字等),有人着眼于形体(分为省形、改形、同音代替等),有人兼顾来源和形体两个方面。笔者的.分析、归纳、统计是兼顾来源和形体两个方面的。第二,各种简化方法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简化字的归类不能绝对化。例如:“云”可以看作省去原字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采用古体字(“云”古作“云”)。在文中笔者若将其归入“省去原字的一部分”,将不在“采用古体字”中作重复归纳。同类例子将不多作说明。

  现将482个简化字(其相对应的繁体字共503个)的来源做一个归纳说明。

  1.省去原字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有些字是由好几个部件(偏旁)组成的,从原字中抽取部分形体去代替整体,这些字就化繁为简了,所以也可以说是“以部分代替整体”。

  用这种办法简化的汉字有标(标)缠(缠)厂(厂)等共74个,占14.7%。

  这种方法古已有之。上文已经说过,早期的文字,具有很强的图画性,不少字都近乎写实,结构便容易造成繁复,极不利于书写的方便快捷。人们便设法抓住对象的主要特征,而将重复的或不重要的部分省去,从而达到了简化的目的。这样,对字义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书写起来却方便快捷多了。如:“郭”本义是外城,本象城墙上四亭相对,占地太宽,不利方块结构,省为两亭;“采”字以手摘树上果实会意,省去果实为。可见这种简化的方式在甲骨文时代即已很普遍。金文中如省(易)为,小篆作,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小篆的“灋”,隶书省为“法”,也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到了楷书阶段,文字的符号性更强了,简化已不斤斤计较于形义的关联,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省去其他笔画,以简化形体的做法就更为普遍了,上述74个简化字就是很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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