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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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方案
商务部、财政部确定我市秀山、酉阳、彭水、石柱、城口、巫溪、云阳、忠县等8个县纳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以促进农特产品触网营销、开拓农村电商消费市场为主攻方向,推进电商、流通、邮政、供销等资源整合,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开展网上经营,建设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经销户),组织一批农网对接活动,探索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二、遵循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主导。政府主要通过创新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促进资源整合、搭建公共平台等,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优化布局,分类指导。结合各示范县的产业特色和发展定位,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探索模式、彰显特色,实现各区域统筹协调、错位发展,及时跟进配套服务措施。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示范县的带动作用,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重点在农副加工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领域取得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示范县电商进农村“五个一批”得到较好落实,探索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取得突破并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在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电商推广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大力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市场信息化建设,用信息指导生产、搞活流通效果明显;组织涉农企业(含加工)和农场主、农民合作组织、种养经销大户等网上销售。
——电商运营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建成1个以上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每个村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县、乡(镇)、村三级服务体系衔接顺畅。
——物流配送体系逐渐完善。建设1个以上县级快递物流综合公共配送中心,培育2-3家快递物流配送企业,搭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体系;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明显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初步形成效率高、损耗低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农村电商交易额大幅提升。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网上销售明显增多,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网络购物成为农村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的比重15%左右。
四、主要任务
(一)选准用好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是发展农村电商的基础和前提。重在发展和完善一批综合性或专业化交易平台,培育壮大一批现有涉农电商平台,借助或利用一批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要在拓展功能、整合信息、扩大服务上下功夫,打造特色商网。一是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云商等全国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建设重庆特色产品馆或区县专区,将各地农副土特产品组织进馆、上网销售。二是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并培育本地涉农电商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拓展网上农贸市场、数字农家乐、休闲娱乐旅游等,构建网上购物、在线支付、物流仓储、快递配送等协同发展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做出影响做出品牌。三是积极推进电商平台间合作,鼓励示范县加强与农村淘宝、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平台的合作,依托知名电商平台销售本土农特产品,支持本地电商企业以代理商、开设窗口等形式谋求共同发展,开展农网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触网营销,开拓农村电商消费市场。
(二)构建电商运营服务体系
1、在县建设电商服务中心。示范县要结合实际建设县级农村电商运营中心,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和农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一是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建设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挖掘本地特色优势产品,建设线上线下特色产品馆,销售本地产品,开展网销商品的集采统储、互采分销、加工分拣、统配统送、售后服务,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二是有条件的县可利用现有电子商务园区、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在知名平台建馆,共同改造和新建电商服务网点设施。
2、在乡镇建设电商综合服务站。县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牵头,依托已建乡镇超市(直营店)、邮政所、供销社等合作建设乡镇电商服务站,完善充实功能,使其具备网络销售购物{代购代销、网订店取(送)}、信息采集、缴费支付、创业等生活服务。
3、在村建设电商综合服务点。选择农产品特色村和交通便利、人口集聚的村,依托已建农家店、村级服务中心、涉农企业等建设电商服务点,销售购物(代购代销、网订店取)、农产品信息采集、农村生活服务、缴费支付等。
(三)着力促进农特产品网上销售
1、支持涉农企业开展网上营销。鼓励传统企业利用产品优势上网触电,组织涉农及加工、流通企业包括农民合作组织、农场主、种养大户、经销大户、农家乐等触电,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特别是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有实力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运营电商企业开设网上旗舰店或专卖店或特色农产品展销厅或开展网上营销,推销农特产品和农村生活服务,拓展网上市场,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提高适销对路产品上网销售能力。示范县要认真梳理汇总当地农特产品,引导和推动农特产品生产市场化、标准化、组织化、规模化、规范化,形成适合网上销售的系列产品,挖掘产品的特色、卖点,集中力量,着力打造2-3个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知名电商品牌。培育引进熟悉电商营销、具备产品设计改造能力的创意企业,按照有特色、可包装、易保存以及方便快递等电商要求对农特产品进行包装推销。通过县域整体、企业自主等宣传推广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报刊、电视等媒体,通过季节、时段、事件、热点等各种营销手段,打造具有高识别度的区域特色产品。按照“安全可预警、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认定、产品可召回”的要求,完善农特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等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管理。
3、广泛开展农网对接。发挥好电商平台、区县电商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和农村电商带头人(代理商、经纪人)作用,通过举办网商采购大会等农网对接活动,有效组织一批农特产品与电商企业或代理商对接,使更多农特产品在网上交易。鼓励京东、苏宁易购等自建自营平台与涉农企业合作,将农特产品纳入自采渠道并网上销售。积极举办特产网购节(网上行)、乡村体验季等一批季节性、固定式的农网促销活动。继续做好新农村商网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并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企业和农户提供网上交易数据分析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解决农户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卖难”问题。
(四)推进电商配送体系建设
建设市级物流分拨中心、县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体系,开展城乡物流共同配送,推广网订店取、末端整合等物流配送经营模式,发展第三方物流,实现销售配送同步,打造高效、快捷、顺畅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1、推进县级电商公共配送中心建设。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资源整合,从商贸、供销等农村商品流通企业和电商、邮政快递、仓储物流、电商运营企业中选择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县级公共配送中心。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公共配送中心开展统一配送,提升县域快递物流配送能力。
2、建设乡镇和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依托商贸流通、供销、快递物流等各类企业,强化乡镇政府支持作用,建设与乡镇电商服务站融合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作为电子商务农村共同配送主体和快递包裹下乡进村承接主体,实现快递包裹仓储、自提、进村分拨的功能。以村级服务中心、农家店和农村电商带头人为依托,建设村级电商配送点。鼓励乡镇超市、村农家店等参与,为其提供仓储、自提和送货上门等服务。
3、培育县域配送龙头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电商、商贸、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城乡供应链、物流链整合,优势互补,每个县组建2-3家快递物流配送骨干企业,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网上通道,提高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
(五)加强技能培训
各示范县要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重点培训网上开店技巧、网购操作和特色产品信息采集发布、创意设计、包装、营销等技能,提高农村电商运营能力。合理安排培训经费,适时培训农村电商带头人和相关人员。鼓励支持电商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针对性案例教学和体验式实训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实战培训。每个乡镇全市培养4名市级农村电商带头人,村村都有县级农村电商带头人。
四、推进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6月)
20XX年5月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各县提出申请上报,市商委、财政局组织评审,报商务部、财政部评审确定示范县名单。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
1、细化推进措施。各示范县抓紧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推进工作方案,并于7月底报市商委。各示范县依照工作方案,科学确定思路,探索发展模式,确定实施主体,分解任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2、全力推进实施。各示范县要围绕破解制约农村电商发展难题,大胆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整合各种资源,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检查交流。对示范县工作情况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开展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适时中期评估。各示范县对实施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结合实际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市商委、市财政组织开展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深化阶段(20XX年6月后)
全面检查和验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并接受绩效评价。总结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整体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按照“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各示范县政府是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着力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现有流通企业整合并完善网络体系。各乡镇政府要主动跟进,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场地、产品等问题,负责收集农产品和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的上报、购销对接等服务。各示范县商务、农业、经信、供销社等要各司其职,确保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共同推进电商进农村各项工作。
(二)加大支持。各县政府要结合实际,适时出台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包括促进电子商务与商贸、通信、快递物流、金融协同发展的措施;注重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支持电商、涉农、商贸、快递物流企业的融合,共同改造完善农村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服务及配送网络设施等;筛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彰显地域特色的本土农特产品,支持打造适合网上销售的品牌,促进农产品上网营销;支持开展技能培训。
(三)宣传推广。各县要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微信、微博、QQ群等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发现典型,示范引导,广泛宣传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网上营销的经验,扩大社会影响。
平台建设方案
备案管理:减少审批环节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属地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设区的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自有车库:无需办理三证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电网接入: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
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充电设施应单独分表计量,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
建设企业:安全记录较好
找谁来安装充电设施?看清楚这几个条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具备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一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
物业公司:及时提供电源位置等
在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应当配合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建筑、设施设备工程竣工图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供电企业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指定专人配合现场勘查、施工。
平台建设方案
xx年7月22日,厦门海关缉私局出动警力分别在厦门、泉州实施抓捕行动,成功抓获涉嫌走私进口成品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某。厦门海关缉私局在办理系列走私成品油专案中,坚持深挖扩线、滚动打击,通过大数据梳理分析,抽丝剥茧,挖掘出完整走私链条,使得该专案成功扩案。
经初步查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xx年至xx年期间,组织自有渔船8艘以及他人渔船,分别向以吴某某、蔡某某为首的“中巴”团伙非法收购走私进境的成品油,涉案案值约2900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多次向施某山走私成品油团伙非法收购走私进境的成品油,涉案案值约1000万元。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进出口贸易量迅速增长,海关各类业务数据量呈指数级增长态势,且以多样化形式存在,对数据的应用挖掘成为海关工作的重中之重。美亚柏科积极适应大数据发展新常态,深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已与海关缉私系统多家单位在大数据创新应用、装备化建设、新技术应用、软硬件平台建设等多个层面展开合作,更好地服务缉私实战,提升缉私工作整体效能。
在提升海关应用大数据能力方面,美亚柏科与海关缉私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建设海关大数据应用系统。xx年,美亚柏科全资子公司新德汇研发的海关缉私案件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主要通过对大数据的处理和运算,实现全部执法行为“进系统、标准化、留痕迹、可追溯”,最大限度抑制趋利性、选择性执法。另外,美亚柏科具有专业的大数据技术支持服务团队,强化分析研判和深度应用,协助开展全方位行业市场调研,多维度分析监测预警,深度挖掘案件线索,做到动态研判、提前预警、精准打击、智能防控。
在助力海关缉私装备信息化,推进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方面,作为国内电子数据取证行业龙头企业,美亚柏科拥有业内全面专业的电子数据取证产品,并在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方面有着近xx的丰富经验,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国各种类型实验室建设1000余个,其中包括多地海关一二三级装备实验室。同时,美亚柏科还积极配合海关缉私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合作,不断改进电子数据取证装备,因地制宜,优化各地实验室资源配置,帮助各单位打造装备级实验室,推动配套信息化系统建设。
在人才培养方面,为了普及与提高海关缉私系统执法人员的电子数据取证技能,美亚柏科协助完成了多期电子数据取证装备使用人员培训班,通过理论+实操+分组讨论+线上学习+大比武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培训效果,并帮助学员取得国家人社部“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岗位技能认证。
当前,美亚柏科与海关缉私部门的“亲密接触”仍在紧密进行中。未来,美亚柏科将紧跟现代科技发展前沿,持续深化与海关缉私部门的合作,着力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在缉私领域的应用研发,强化服务支撑,不断助推海关缉私“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XX〕306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全国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搭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拓宽我县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推动公共服务城乡共享,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原则,根据省市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规划发展、有序发展、集聚发展。
2、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商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政府通过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新力和创造力。
3、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建立和完善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行业开展示范,再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8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以上;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8家以上,打造综合性电子商务基地2个,建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1个,利用有较强影响力的第三方平台推出特色桃江馆等交易平台10个以上;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万人次以上,实现乡、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率达2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搭建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引进1-2家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物流体系全、金融保障强且有成功运作模式的知名电商企业,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打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实现购销渠道双向畅通。
(二)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以农产品专业市场为依托,积极开展信息化、电商化改造提升,实现农产品线下展示、线上交易、产销对接等功能,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原产地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直销、直供、分销、预售等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现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3个乡镇商贸中心、426家农家店及邮政209家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传统农村商贸网点实施信息化提升,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
(三)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以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建设为抓手,带动农村“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龙头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每年培养1-2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个示范网点。鼓励农村青年和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每年培育10名以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四)完善涉农电商服务体系。建立“县级运营中心+乡镇联络站+村级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搭建县乡两级创业孵化平台,为农村网商、农村创业青年提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鼓励邮政快递、乡村商贸和供销网点拓展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农村电子支付的普及应用,创新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模式。鼓励专业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农村市场,联合本地企业,提供涉农电子商务的方案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快递、代理运营等配套服务。
(五)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支持农村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接入,提高农村网络覆盖范围,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六)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十大项目建设。结合县情实际,力争在3年内完成电子商务基地建设项目、农村应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及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乡镇农村电子商务联络站建设项目、村级服务点建设项目、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桃江特色桃江馆建设项目、人才培训项目、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乡镇、村级(社区)服务点创建项目等十大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完善和健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运营、支撑、服务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4月-20XX年9月)。建立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桃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组织审核重点企业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制定农村电商扶持政策;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启动桃江县电子商务十三五规划编制。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确定第三方合作对象,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完成十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
(三)验收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中上旬,由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商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示范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验收结果报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初验合格后,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迎接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桃江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书记任顾问,任组长,常务副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食药监局、县物价局、团、县电视台、县旅游局、县供销社、县规划局、县信息中心、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质监局、县人民银行、县移动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金融办、各乡镇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电子商务办公室,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职责详见附件2)。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向上争取电商产业项目和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优先支持电子商务基地和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大力培育龙头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鼓励电子商务基地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67号)文件精神,对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国内外龙头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我县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商贸流通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立项。由县商务部门严格把关上报的项目建设内容,经县财政及相关单位实地勘察后,联合行文上报。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县财政严格按照上级资金预算文件要求,通过规范审批后拨付项目资金,对较大的资金项目,会同商务部门实地察看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报账管理。对电子商务基地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区域服务站点建设、产品开发、人才培训等项目,严格按规定履行报账职责并实行专账核算。同时,按规定完整保存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报账资料,确保相关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整。实行资金动态监管。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县财政会同商务部门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成立由县监察、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督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重点检查工作,逐项进行核实。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建设,采取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同时改进监管方式,由重资金使用、轻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重转变,实现对电子商务发展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完善考核制度。县商务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计划,针对各部门单位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细则,按年度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平台建设方案
《办法》不仅将进一步规范本省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更将为企业建桩扫清障碍,促进湖南省建桩提速提质。
《办法》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为目的,主要从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服务、监督与管理层面上作了详细规定,并将充电设施分为自用充、专用、公用和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四种类型。
《办法》首先规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要有一定的准入资质,比如运营企业要有5名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原则上专职技术人员与运营充电桩数量比不小于1∶20;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符合规划、建设、环保、供电、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办法》不仅明确要求电网企业支持充电桩建设、运营,还规定了时效性,且不许转嫁成本。比如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配套接网工程,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建设周期分别不超过10个、60个工作日;对于电网接入受限项目,电网受限设备的整改时限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分别在10个、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电网企业的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而是经核准后全额纳入自己的有效资产。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需及时根据最新的技术标准对充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规定向发改(能源)、统计等部门报告真实准确的数据信息。
充电设施运营场所必须按国家统一标准配建完备的充电设施标识标志以及安全消防设施。有关部门要配合设置周边道路标识标志,提供明确引导。
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必须单独装表计量,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xx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由省发改委核定。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严格按照核定价格收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支持银联卡、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办法》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还为建设单位扫清了不少障碍。业内人士表示,之前充电桩建设企业经常遇到电容不足的难题,申请扩容不仅程序复杂,时效性也不高,有明文规定后,这方面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一中心(信用信息数据中心)、两体系(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交换体系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体系)、一站群(信用湖北网站群)等设施,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
二、建设内容
按照理念先进、架构科学、规模适度、扩展性强的要求,主要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平台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保障和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等内容,完成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信用主体标识、归集信用信息数据、保障信用信息安全、规范和促进信用信息应用等任务。
三、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平台建设。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平台建设作为先导工程来抓。
(二)科学设计方案,务实推进项目建设。在充分调研并邀请专家学者多次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提出了平台建设基本方案。
(三)编制信用目录,创新信息管理模式。以全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本指向,采取1+2+X的目录编制方法,统一编制和集中发布全省信用信息目录。
(四)统一信用代码,实现一码覆盖多码。编制发布了《湖北省信用主体编码规范》地方标准,覆盖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两类信用主体,与身份证号码等业务码关联对应。
(五)建设汇集系统,加强信用数据保障。开发了省信用信息平台行业领域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通用软件。
(六)设立专责机构,充实平台建设力量。挂牌成立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抽调专人设立了省信用办,组织保障得以落实。
(七)建立两个清单,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在印发《湖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发布企业失信行为清单和企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清单,确保办法落地实施。
(八)推进试点示范,探索信用信息应用。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综合性试点和行业性信用建设试点示范,扎实推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九)加强考核督办,促进各方责任落实。制定了省直部门和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分办法,严格责任落实。
四、完善计划
为进一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下一步,我省将采取滚动推进的方式,进行建设:
20XX-20XX年: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保障机制、质量控制机制、数据管理与服务的安全机制,推进信源单位数据标准化和系统接口适应性改造,开展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的应用服务。
20XX-20XX年:进一步加强信用数据建设,实现列入目录的信用数据基本入库,深化重点领域应用和试点示范建设,拓展平台功能,探索服务创新。
平台建设方案
着力消除两轮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隐患,保证全区两轮电动车的充电安全,发挥政策推动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进行两轮电动车规范充电,20xx年11月30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常委会(详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会议纪要([20xx]30号))研究同意试行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事宜。现将形成的《厦门市同安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试行办法》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特制定《厦门市同安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由区政府成立运营管理工作小组。设施规划按照消除隐患、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当超前的原则合理建设。设备技术应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区域内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充电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规范要求的可享受区财政相关扶持政策,由区政府投资的电动车充电桩建成通过验收后交由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代管运营。
第二章:投资主体
两轮电动车(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需含有充电设施运营或充电服务,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二)拥有专职运行维护人员或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充电设施的维护和检测,运行维护团队需满足设施运行地区的桩群规模要求。
(三)运营企业须与银行签订有关用户资金监管的授信协议或额度保证合同。
鼓励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充电桩的建设运营,自然人不得经营公共充电桩的运营业务。鼓励引导企业工厂、商家、物业单位参与自用充电桩建设。
第三章:备案管理及建设标准
对公用充电桩建设选址应提供用地证明(或五年以上用地协议)及建设方案并报工作小组审定。项目应按要求报区发改局立项或备案。电动车充电桩统一设计外观形象。根据场地建设不同分为室内充电桩和室外充电桩。
室内充电桩场地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与居住区要有物理实体墙隔离。室外充电桩应配置雨棚和桩柱。
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必须具备基本功能、满足相应最低参数标准。
第四章:运营管理
我区政府投资初期委托同安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运营,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公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商,建立区域运营监控中心。
两轮电动车充电设施企业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维护保养队伍,建设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备案,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并保证充电设施数据能够接入区域运营监控中心。对于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予以取消其备案并责令其退出。
第五章:政策支持
价格支持运营收费标准有运营企业自行定价,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用地建设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申请项目选址备案应同时提交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经审批通过后进行备案。
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根据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部分按财政审核价或第三方审核价45%的标准在项目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予以补助。
第六章:职责分工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两轮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备案管理,及时研究解决运营实际问题,强化安全管理。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充电桩运营企业上报资料收集和汇总上报,负责现场勘察和复核意见上报及领导交办事项。
本办法由同安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试行期间工作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平台建设方案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结合辖区特点,在乌鲁木齐、喀什和塔城三地新建标准化办案中心,实现多数据采集、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和全流程监控。办案中心设置了出入区、人身检查及信息采集区、候审区、审讯区、指挥区等功能区域,配置标准的标识标牌。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制定出台的《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各功能区域和管理系统的执行操作流程,实现了管理制度规范化。在实时支撑保障办案的同时,办案中心与情报中心、指挥中心实现对接,案件办理过程将全景展示于指挥中心,实现系统间数据共享、优势叠加。
深化案管中心“体检中心”作用
从案件线索查发、侦查、预审、移送起诉、涉案财物处置到后期执行的全流程,案管中心实现了“一个端口录入、一条通道流转、一个闭环处置”,全部证据材料和执法行为“进系统、标准化、留痕迹、可追溯”,同时可进行实时、不间断的预警、管控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风险,充分发挥对缉私办案的风险防控和质量管控。
在完成案管系统的应用推广基础上,为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管理责任化、执法监督实时化,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搭建证据采集室和综合研判室,开展系统操作使用集中培训,通过综合统计、案件总览、证据管理、个案审阅、执法考评、全景智搜、执法场所、消息管理等8个模块,充分发挥对缉私办案的风险防控和质量管控,形成案管中心与指挥中心“高位统筹、嵌入互通”的运行模式。制定案件管理中心职责、采集工作规范、采集室管理规范等3项制度,每周、每月定期发布案管系统证据采集情况、风险提示及处置情况、催办事项和反馈情况以及各部门登录使用情况,监控各办案部门案件证据材料和执法活动信息全部录入案管系统。及时下发催办单,积极协助业务部门共同排查原因,及时加以解决相关问题。(记者兰泽东通讯员段玉莲)
平台建设方案
为了普及与提高海关缉私系统执法人员的电子取证技能,美亚柏科协助完成了多期电子数据取证装备使用人员培训班,通过理论+实操+分组讨论+线上学习+大比武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培训效果,并帮助学员取得国家人社部“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岗位技能认证。xx年,美亚柏科承办了全国海关缉私部门情报研判实战技能大比武和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大比武,并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创新技能培训内容和大比武活动形式。在今年10月的情报研判实战技能大比武中,从传统的多人单一场所演练,改为三地同步联动,并采取视频直播的方式,各地协同进行,最大限度还原实战状态,效果显著。
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大比武
全国海关缉私部门警务实战技能大比武
情报研判实战技能比武决赛
当前,美亚柏科与海关缉私部门的“亲密接触”仍在紧密进行中。未来,美亚柏科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大数据资源优势,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并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助力海关缉私各级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率,为推动“智慧缉私”建设做贡献!
平台建设方案
在海关现场作业机制中,旅检业务相关信息系统,脸识别设备、移动单兵设备、智能CT李检查设备、体扫描检查设备、RFID设备等新兴科技装备与助业务终端、红外温度探测、视频采集、核化检测等传统装备根据隐蔽、侵和顺势监管的方式进了统标准化数据接和设备接,并打通和各业务数据库的关联,为构建业务数据体建基础接保障。
智慧眼海关智慧缉私平台,面向海关缉私业务,实现海量数据内在逻辑关系的挖掘和分析,多维度分析监测预警,实现动态研判、提前预警、精准打击和智能防控的功效,探索出“科技+制度”案件管理新模式,推动新时代智慧警务模式变革,实现了科学技术与缉私工作的深度融合。
智慧眼将依托现有海关情报系统成果,将智能化建设作为缉私部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实战能力的有力抓手,进一步突出信息化、特色化和实战化,利用海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全面提升重点走私领域的缉私线索智能化预警模型建设,提升智慧缉私线索发现能力。
平台建设方案
据南宁海关缉私局李警官介绍,案管系统的推广使用实现了四个显著变化。第一,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通过对证据采集数、未开展工作天数、超期办理等指标排查,实现对执法办案环节的实时、动态监管,避免“抽屉案”“僵尸案”等执法风险的发生,从而确保执法全过程“进系统、标准化、留痕迹、可追溯”,真正做到执法留印。第二,变问题追究为提前防范。通过动态监控案件办理,及时发现各单位、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开展风险研判,创建《案管动态》通报反馈相关情况,有效堵塞执法漏洞。
第三,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将关区执法场所的视频监控全部接入案管系统进行监控,通过强化执法场所、智能笔录等模块应用,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办案行为的发生,释放“在监督状态下办案”信号,有效规制执法行为和执法流程。第四,变结果控制为全程控制。案管系统可通过案件时间轴直观地关注案件的实时进展,并自动对办案时间点分等级进行临期风险提示,有效规避办案环节超期办理的风险,确保办案效率。
该系统自xx年3月全面推广以来,共触发临期风险提示870余条,案管中心及时对案件进行催办,督促民警按时、保质完成案件办理。
强化应用,效果显著
案管中心充分发挥案管系统的数据优势,对各类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及风险研判,旨在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和打私效能,提升关区监管水平和提高打击走私效能。
xx年6月,案管中心通过案管系统审阅关区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两个隶属海关办理的部分互市进口申报不实案件存在风险隐患,中心及时根据工作机制开展风险研判后发布《案管动态》,指出问题并建议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及时开展风险排查及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边民互市监管的风险研判和处置能力。
xx年9月,案管中心通过对xx年以来关区办理的95起固废类“洋垃圾”案件的审阅,分析总结了“洋垃圾”(固废)案件的总体态势及主要违法违规手法,有针对性地指出关区在对“洋垃圾”监管和打私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海关正面监管、提升打私效能、加强业务指导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该期《案管动态》对关区固废案件的办理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南宁海关缉私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案管中心管理职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程等,深度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案管中心发挥应有效能,不断提高缉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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