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没有乘数效应 消费乘数公式推导

消费没有乘数效应

  1.引言

  很多作者在谈论“乘数”时,通常有两层意思。1是指投资或者消费的级联作用、连锁效应或拉动效应。也就是说,国民经济是个有机的整体,某个企业增加投资,会影响到另外1些企业也要增加投资。这方面,我想大家是没有什么分歧的。除了已经提到过的投资乘数、消费乘数外,还有所谓外贸乘数、货币乘数,可能还有别的什么乘数,大致都是指关联的意思。

  2是指“倍数”的意思。正如凯恩斯本人在其名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所说:“这个乘数告诉我们,当总投资量增加时,所得之增量将k倍于投资增量”(,第99页)。这里的关键词是“将”字,而且k>1。凯恩斯的k倍,不是代数意义上的倍数。代数学上,k>1可以称倍数,k<1也可以称倍数。凯恩斯并不是局限于1般性地泛泛而论,而是给出了“投资乘数公式”,别人还给出了“消费乘数公式”,同时给出了连锁效应或者说乘数作用的无穷级数解释。我认为这些公式和解释是个谬误。本文证明:消费就是消费,消费多少就对应国民收入多少,没有所谓“乘数”放大效应。

  2.消费就是消费

  设社会增加消费100万元,这100万元是用来向第1位企业家购买产品的。虽然说都是100万元,但由于变换了时空,这100万元转到第1位企业家手中后,这第1位企业家拿到的100万元就不能再叫国民收入,而应该改叫销售收入,即销售产品得到的`收入。

  众所周知,销售产品得到的收入由几部分价值成分构成。第1部分指厂房、设备、水、电、气等生产资料的消耗,这部分价值就是不变资本的价值转移部分,我们称之为硬成本,以符号Dc表示。第2部分对应称作软成本,即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我们用符号Dv表示。第3部分就是剩余价值(包括利润、税收、管理费、地租等等),我们以符号Dm表示。后面两部分价值,即劳动者工资Dv与剩余价值Dm之和,就称为国民收入,并以符号R表示。于是有下列关系式:

  R=Dv+Dm(1)

  式(1)表示:国民收入等于劳动者工资加剩余价值。

  如果用W表示销售收入,则应该有下列两式:

  W=Dc+Dv+Dm(2)

  式(2)表示:销售收入等于硬成本加劳动者工资加剩余价值;

  W=Dc+R(3)

  式(3)表示:销售收入等于硬成本加国民收入。

  以下就根据式(3)来解释消费的连锁效应。

  还是前面的例子。消费者拿100万元向第1位企业家购买产品,这第1位企业家得到的100万元不叫国民收入而叫销售收入。这100万元销售收入应该分解成两部分,即硬成本部分,以符号Dc1表示,和相应的国民收入部分,以符号R1表示。于是我们得到下列关系式:

  100=Dc1+R1(4)

  式中所用经济量单位为万元,作了省略。式(4)表示:第1位企业家的销售收入100万元等于内含的硬成本与国民收入之和。国民收入R1是新创造出来的,而硬成本Dc1不是第1位企业家生产的,假设是向第2位企业家购买的。Dc1对第1位企业家来说叫硬成本,这钱转到第2位企业家手里就应该改口叫第2位企业家的销售收入。第2位企业家的销售收入Dc1其价值构成也应该是两部分:第1部分是硬成本,以符号Dc2表示,第2部分是对应于Dc1的国民收入,以符号R2表示。于是第2轮我们得到下式:

  Dc1=Dc2+R2(5)

  式(5)表示:对第2位企业家,销售收入等于硬成本加相应的国民收入。

  同上理由,第2位企业家所消耗的硬成本Dc2需要向别的企业家购买,假定是向第3位企业家购买的。现在,Dc2这么多钱成为第3位企业家的销售收入。第3位企业家的销售收入Dc2也有类似的公式:

  Dc2=Dc3+R3(6)

  还可以1轮1轮推导下去,不再罗嗦。为便于观察,我们将1轮1轮的公式重新排列如下:

  100=Dc1+R1

  Dc1=Dc2+R2

  Dc2=Dc3+R3(7)

  Dc3=Dc4+R4

  ……

  现在把上列式子左边和右边分别相加。不难看出,左右两边的相同项可以1对对约去。约简后就得到下面的式子:

  100=R1+R2+R3+R4+……(8)

  上式表示,消费100万元,对应的国民收入之和就是100万元,谈不上什么“乘数”放大效应,消费就是消费,消费不是创造。

  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没有提到所谓边际消费倾向或边际储蓄倾向,这不难理解。因为储蓄只不过是假手银行转给别的企业家使用。不是不使用。而我们上面提到的1轮1轮企业家也并没有特指那1位企业家。倒是凯恩斯、萨缪尔森诸位,在推导乘数K时,把储蓄凉在1边,光把钱的80%进行累加。这怎么说得过去呢。

  如果按照凯恩斯的“乘数”公式,100万元全消费了,边际消费倾向b=1,K→∞,100万元能够产生无穷大国民收入增量。这能说得通吗?!

  按照这里的公式(8),100万元全消费了,表示没有积累,维持原来再生产。原先能提供100万元国民收入用作消费,消费完了还是能提供100万元国民收入用于消费。这在理论上是说得通的。

  3.结束语

  如果消费也能使国民收入成倍增长,消费掉100万元,能使国民收入增加500万元(假定边际消费倾向为0.8,乘数等于5),那不仅仅可以得出马尔萨斯的“消费有功论”以及“关于节俭的反论”,[马尔萨斯认为: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必须由社会上不从事生产的人来消费这些过剩产品。……地主的社会“功能”之1,就是不劳动而挥霍浪费,这样会有助于防止经济萧条和停滞不前。(,第13页)]而且,当今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也1下子变成了“好得很”现象。《财经时报》记者杨眉,2003年6月发表调查文章:“我国行政成本全球最高”。新华社北京2003年3月6日电:我国“28人养1个‘吃皇粮的’”。新华社记者俞俭、袁志国,2003年9月19日撰文:“膨胀的行政开支,暧昧的职务消费”,其中说到:“1桌酒饭1头牛,1部小车1栋楼”,“白条收据虚假的发票,吃喝嫖赌全报销”。席间,难免MBA、EMBA人物,他们醉眼朦胧、懒洋洋地伸出1叶巴掌:吃!凯恩斯说了,我们这是拉动国民经济,今天吃掉1桌,明年就可以吃他5桌!哈哈!

  本文叙述消费的连锁效应,有关投资的连锁效应,可参阅《经济科学原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15609266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在线客服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