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饰在古医籍中的应用 讳饰手法是什么意思
讳饰在古医籍中的应用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封建帝制的消亡,一些讳饰语只是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成为历史的沉积。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讳饰语在医籍应用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前言
人类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往往会自然而然地将词与其所表示的事物紧密联系起来,某些情况下的某些词语直说出来会带给人灾难、不幸,不光彩或令人难堪,于是就避免使用这些词语而采用别的词语,或改换为另一种委婉的说法加以装饰美化,这就是讳饰修辞。
中医古籍是中国传统中医药学的经典,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结晶,其中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形象而全面地论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生理、病理,疾病的诊断、治疗及预防等。讳饰修辞作为一种社会语言现象,具有鲜明的社会文化特征。
讳饰是由于某种忌讳而采用的一种委婉说法,它与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风俗习惯有着密切关系。古老的中华民族历来有很多忌讳:如疾病、死亡、性等。中医古籍本是记录古人认识与治疗疾病的文献资料,必然会涉及这些内容,智慧的古人运用了大量委婉含蓄的词语,阐述人的生理、病理现象,巧妙地表情达意,这就是讳饰修辞法。如对于“死”,帝王死叫“山陵崩”,称别人失火为“遭遇祝融”等。讳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避冒犯
中华民族历来讲究尊卑长幼,封建时代更是如此。为避冒犯,古人往往不直呼祖先的名字,而用其他字代替。这可以追溯到周朝,《礼记·春官》注:“先王死日为恐,名为讳。”秦代以后形成制度,历代相沿,直到民国废止。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从而规定说话或写文章时,遇到当朝君主的名字都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而用其他的字或词来代替,臣民对帝王、平民对长官、俗凡之人对圣人、社会地位卑下者对尊者、晚辈对长辈,都不能直呼其名而要设法避开或改写,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避讳”,它是封建道德的产物,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历史现象。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将其作为一种修辞手段,称之为“讳饰辞格”。
古人为避冒犯,方法可谓多矣。对君主、圣人或长辈不能直呼其名,而要称字或号,以表示对他们的'尊重。大量的敬词、谦词出现,而且被广泛地应用在古籍中,这就成为我们研究讳饰修辞的重要依据。如敬词“陛下”、“足下”、“执事”等;谦词“仆”、“牛马走”等,这大多是封建时代君臣之称谓。另外,古人对于尊长的行为,往往不敢直接评说,即使尊长的某些做法有失妥当,晚辈也只能采取拐弯抹角的说法。如《陈情表》中有“行年四岁,舅夺母志”。作者李密叙述寡母改嫁的缘由时,即运用讳饰修辞委婉说出舅舅强迫母亲改嫁的事实。
二、避忌讳
每一个国家、每一种文化,都有因忌讳而不便直说的内容或话题,如死亡、疾病等,人们会采用一种婉转含蓄的语言表达本意。任何一种语言或文化中,都特别忌讳“死亡”,在一些宗教国家,关于死亡有很多说法:如“去了天堂”、“去了极乐世界”、“上帝的召唤”、“去了西天”等。汉语中也有类似的说法:“老了”、“走了”、“百年之后”、“归天”、“回老家”,甚而戏称“见马克思去了”,而“填沟壑”、“捐馆舍”、“山陵崩”、“骑鲸”、“仙逝”、 “驾鹤西归”、“寿终正寝”、“命丧黄泉”等在文言文中比较多见,这些都是“死”的讳饰语。
例1: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公曰:“不食新矣。”(《秦医缓和》)
桑田巫师为晋景公解梦,说他吃不到当年的新麦,即说他将死于当年麦收之前。在君王面前,巫师委婉地说出了晋景公病重且不久于人世的预言。
例2:有先生则活,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长终而不得反。(司马迁《扁鹊传》)
医古文教材统统注释为:弃捐填沟壑:“死”的婉言。《释名·释丧制》:“不得埋曰弃,谓弃之于野也。不得其尸曰捐,捐于他境也。”壑:山谷。“弃捐填沟壑”的意思也就非常明确了。
例3、子之大父一瓢先生,医之不朽者也,高年不禄。(袁枚《与薛寿鱼书》)
“不禄”:死的讳饰语,古代“士”死曰“不禄”。封建时代,等级制度森严,因身份、地位的差异,对不同人的“死”有不同的称谓。《公羊传·隐公三年》: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
疾病也是人所不欲的凶险之事,因而古人很早就普遍使用委婉含蓄的称法。
例1、体中不快,起作一禽之戏。(陈寿《华佗传》)
“不快”即不舒服,生病。
例2、刘子闲居,有负薪之忧。(刘禹锡《鉴药》)
《礼记·曲礼下》:“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孔颖达注:“‘言曰某有负薪之忧’者,此称疾之辞也。某,士名也;负,担也;薪,樵也,忧,劳也。…”
《太平御览》:天子疾曰不豫;诸侯称负子;大夫称采薪;士称犬马。刘禹锡《鉴药》中引用此委婉语,说明自己因身体不佳,赋闲在家之意。
三、避粗俗
古籍中有关性和二便的问题,因避其粗俗或污秽,也往往采取模糊的说法。用“内”、“交接”、“劳事”等称男女之事;用“前后”、“更衣”等指二便或与之有关的行为。
例1、此阴虚而阳暴绝也,盖得之病后酒且内。(戴良《丹溪翁传》)
“内”谓行房事。
例2、尚虚,未得复,勿为劳事,御内即死。(陈寿《华佗传》)
例3、其妻闻其病除,从百余里来省之,止宿交接,中间三日发病,一如佗言。(同上)
以上句中的“劳事”、“御内”、“交接”皆指房劳之事。我国古代性医学、性学著作中有大量与男女房事有关的解剖学名词,青春期性生理现象以及性行为动作、心理感受、生理反应等方面的讳言、隐语、代称。
另外,中药取材广泛,一些废、秽之物亦可入药。古代医家为避俗、秽之嫌,常隐去俗称,而雅化其名。如称鸽粪为“左盘龙”;人乳为“仙人酒、蟠桃酒”;人尿称“轮回酒”等。这也属于讳饰修辞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讳饰修辞与现代汉语中的“委婉”修辞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区别。1993年第5期《修辞学习》中,万震球先生的《休将“委婉”混“讳饰”》一文详尽阐述了“讳饰”与“委婉”的细微差别。指出“委婉”辞格的特征,其重心在“暗示”二字上,让读者、听者细心揣摩,回味无穷,且富有艺术色彩,起到幽默含蓄的效果。如孙犁《荷花淀》一文,水生嫂等几个农村妇女想去看望新参军的丈夫,又不好意思直说,于是出现了这样一段对话:“我不拖尾巴,可是忘下了一件衣裳”、“我有句要紧的话,得和他说说”、“我本来不想去,可是俺婆婆非叫我去看看他。”这一段话非常符合人物身份,也表现了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时的技巧。运用委婉修辞,含蓄幽默,意在言外,表达效果突出。
讳饰作为修辞的一种,历史久远,有据可考。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封建帝制的消亡,一些讳饰语只是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成为历史的沉积。但对讳饰现象的研究,仍有其价值和意义,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的封建思想、典章制度,更好地进行史料考证、古籍整理和学习研究。
参考文献:
1、吴士文《修辞格论析》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现代汉语词典》 商务印书馆,1987
3、周光庆、杨合鸣主编《古代汉语教程》(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4、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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