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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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2009年6月15日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九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9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9〕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九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9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9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九)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九)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九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九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九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九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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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九)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九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九”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九)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九)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九)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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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九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9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九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九)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九)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九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九)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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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大接访活动督查情况调研报告
大接访活动督查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政府领导安排,县委督查室会同州信访局、县信访局组成大接访活动督查组,于20xx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大接访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调研的基本情况
总体来说,从20xx年7月_____县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各乡(镇)都能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总体安排,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排查化解、集中带案下访,充分了解民意、广泛调查研究,以扎实的工作,务实的作风,实干的精神,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了一批诉求合理的疑难信访事项,帮助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问题,妥善处置了一批缠访、闹访、越级访等非正常上访。截止目前,各乡(镇)共接待群众来访427批3646人次,大接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仅集中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宗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大接访活动效果效著。
(一)加强领导,行动迅速。各乡(镇)根据县委、政府总体安排,及时成立了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等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责任、领导机构、活动时间、步骤、工作责任等,细化职责,明确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措施得力,扎实推进。一是乡(镇)书记、乡(镇)长带头接访。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日制度,除定期接访外,实行乡(镇)“一把手”亲自、带头接访,由于乡(镇)“一把手”亲自接访,从而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初始阶段,进而有效地减少重复上访等信访问题。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各乡(镇)开展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包村包案制度,进村入户,变接访为下访,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把矛盾解决在基屋,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接访活动有效推进,全面开展。三是强化宣传。在大接访活动中,各乡(镇)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信访条例》等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如金江镇结合“五五”普法,由乡(镇)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组成法制宣传组,深入村组对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大接访活动中,各乡(镇)进一步深化对乡(镇)情认识,针对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了大接访活动。虎跳峡镇针对境内私挖乱采、乱砍滥伐突出的现象,抽调37名相关人员对矿山、森林资源的开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上江乡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了对村两委工作的指导,对全乡矛盾隐患做到心中明、底数清;五境乡结合地处两州市、四县五乡结合部,全民信教的实际,强化了宣传工作;尼西乡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格咱乡根据乡内资源丰富,矿产、水电等资源开发力度大,因资源开发引起的利益纠纷突出的现象,强化政府职能,切实做好了企业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协调服务工作,实现多方共赢;建塘镇根据地处州、县政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于山地、山林、草场、地界、旅游开发等引起的各种利益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特点,深入分析信访形势,认真梳理了信访突出问题,对信访案件进行筛选、分流、排序,突出重点,先后成功调处了82起耕地、草场等权属、补偿费用纠纷;东旺乡根据地处两省交界处,往年虫草山上纠纷多的特点,所有副科以干部直接进入虫草山驻点包片,及时调解各种纠纷。
(四)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为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乡(镇)结合实际,努力探索基层信访工作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创新接访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积累了一些好做法和经验。一是紧扣民生,化解疑难矛盾。如金江镇结合镇情,把解决民生问题,化解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作为大接访活动的重要内容,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金江镇是全县的农业大镇,涉及支农惠农、农村低保、农业科技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较突出,针对实际,金江镇加大政务服务力度,在全州乡(镇)率先成立劳动力市场,先后在临街设立了计生、新农合、农科、兽医便民服务窗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步伐,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很多信访问题的产生。二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小组战斗保垒作用。如在大接访工作中,三坝乡结合实际,建立基层党小组75个,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在乡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一定的党小组活动经费,对党小组工作实行激励机制,每年根据各党小组工作的实绩进行评比表彰,对 表现突出的党小组颁发流动红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党小组工作,广大农村党员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在农民群众中树立了榜样,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全乡信访总量下降、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减少,对做好三坝乡群众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安抚民心,积极做好灾后群众工作。今年4月6日,我县洛吉乡境内发生了“4·6”特大森林火灾,火灾区属于该乡松茸主产区,给洛吉乡带来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坪子、拉坝两个村民小组农民群众的主导经济收入受损,给农民生产生活及增收造成严重的影响。两个村民小组的群众灾后损失严重,反映强烈。为了切实解决好灾后群众的生产生活,洛吉乡积极主动做好灾后的各项工作,组成工作组到受灾村进村入户做思想工作,并多方争取资金,针对火灾后容易引发山洪爆发、泥石流的情况,及时在坪子、拉坝投资30万元,建立防洪挡墙,在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在两个村实施了人畜饮水项目。切实安抚了民心,化解村民情绪,没有发生因灾后困难而引起的上访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在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中,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同时,大力推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包村包案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和群众急需要解决的权益诉求,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了和谐稳定,目前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正视和解决。
(一)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从督查情况看,多数乡(镇)在接访环节上,存在登记不规范、台账不健全,对接访时间、地点、接访双方及问题解决情况没有细致记录,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信访工作无章可循。
(二)集中办理信访案件、联合办案力度不大。个别单位领导对解决信访问题信心不足,畏难情绪严重,对信访工作矛盾化解不积极、不主动,思想认识不统一,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乡(镇)的信访案件存在推、拖,或者想方设法把矛盾上交或消极回避。致使信访人逐个部门、逐个乡镇去找,往往被支来支去,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形成一些“多头案”,从而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建设步伐加快,企业改制、水电、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纠纷及山林资源地界等矛盾纠纷日益凸现,在工作中相关部门和乡(镇)一定程度上存在对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对《信访条例》的宣传讲解不够,群众法制观念较淡薄,群体上访、重复上访、择机上访、串访缠访甚至与执法人员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少数项目的跟踪落实不够。从各乡(镇)反映情况看,全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个别县级部门对所实施的项目的跟踪落实不够,对乡(镇)拟建上报的项目没有认真调查研究,项目安排与群众需求愿望有一定差距,项目统筹衔接力度不够。二是县级职能部门对乡(镇)项目建设帮扶力度不大,缺乏专业的指导、引导、规范、跟踪落实措施,在项目建设用地、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矛盾纠纷隐患。
(五)部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没有配齐,导致工作开展难度大。由于今年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尼西、格咱、洛吉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只有三五个人,致使工作压力大,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四、下步工作建议
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在大接访活动中,要坚持“跳出信访抓信访”,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使各类信访案件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全力做好信访工作,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快续发展提供良好、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信访档案的整理和规范工作。从现在开始信访部门与乡(镇)要着手建章立制,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有关信访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乡(镇)信访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力量。对苗头性、群体性信访信息要及时分析研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及越级非正常上访发生。
(二)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强化处理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完善信访领导体制,主要领导对重点信访案件要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承担分管责任。对一些需要多个职能部门、乡(镇)配合处理的信访问题,由县级分管、包案领导在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后进行批示,明确牵头单位,分清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并全程跟踪,直至案结事了。
(三)进一步加大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的力度。一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类问题,要引导他们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依法予以终结。二是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全县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对不听劝告、无理取闹、缠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肃处理,对违法的要依法打击。
(四)加大责任追究和考核。建议县委、政府将大接访工作情况纳入信访工作目标及年终考核,对走过场、问题久拖不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施责任追究。
(五)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在大接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方和部门的责任,认真总结完善长效机制。二是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联系乡(镇)的县级信访工作组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研指导工作。三是要研究制定信访工作预案,认真解决信访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做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确保实现全县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3篇】市经合局年度督查情况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督查措施,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落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根据市政府督查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的督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指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层层落实了督查工作责任。局行政业务督查工作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具体负责;党建督查工作在党总支分管委员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会同机关专职副书记具体承办和负责。年初,组织各督查责任人举行了督查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分管领导、办公室和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行职责,督查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
二、努力健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为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年8月13日,以经合发号文制定印发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主管部门、督查范围、督查工作的原则、一般程序、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查办程序、督查工作的要求以及督查责任,并结合各项业务、管理和党建工作,配套制定了53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督查工作
一年来,局督查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登记、立项、送审、转办、审核、反馈、归档等督查工作程序,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推动了工作落实,取得较大成效:
一是市委、市政府、市委经信工委、市经信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及其主要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作出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是上级机关转来的需我局办理的___、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四是承办的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的交办事项;
五是需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本局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任务、事项和制定印发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是本局领导批办的有关文件的办理情况;
八是各项责任制和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九是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十是领导交待的其它需督查的内容。
四、严格落实督查工作的措施和责任
为强化督查工作,我局规定了以下措施和要求:
一是落实责任。督查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方式,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是保守秘密。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督办事项,要严守秘密;需要控制知情范围的督办事项,一定要在指定人员范围内进行。
三是限时办结。承办科室接到《督查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承办任务;在要求时限内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和下一步的办理意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的,须在接到《督查通知》后及时向办公室提出延期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延期时限按本局《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执行。
四是及时报告。承办科室对办结的督办事项,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写出督查专报,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按要求专报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办理措施。督查专报要一事一报,文字言简意赅,表述清楚。
五是定期通报。局办公室对所督办的事项,每季清理一次,并将办理情况汇总后向有关领导汇报,定期予以通报。
六是落实责任追究。督查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督查事项办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对认真负责、交办及时、办结率高的给予表彰;对督查工作不认真、督而不办、办而不报、敷衍塞责、办结率低或顶着不办,造成工作延误的,由局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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