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合集1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1

  一、考核目的

  1、提升个人、部门和公司工作绩效。

  2、帮助部门员工改善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

  3、识别人才,选拔人才。

  4、实施奖赏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采取个人总结、班组考评和部门领导考评三级考核,其中班组考评权重为40%,部门领导考评权重为60%。

  三、考核范围

  本部门所有在岗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含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

  四、考核内容

  部门员工考核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自我提升四个方面进行考评(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五、考核流程

  1、个人向上一级主管提交季度工作总结

  提交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个人季度工作总结应明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字数以不超过500字为准。

  2、班组考评

  各班组应在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完成本班组员工的考核并上报部门领导。

  3、部门领导在每季度末次月15日前完成部门员工考评。

  4、每季度末次月18日前,部门绩效管理员负责完成部门员工考核结果的整理、汇总、统计、上报和存档工作。

  5、员工绩效考核等级分布比例:等级:A优秀;B较好;C一般;D较差。

  6、绩效反馈

  部门作出最终绩效评定结果后的20天内,直接上级应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员工制定改进措施。

  7、考核结果运用

  (1)奖金应用

  老机制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季(年)度效益奖挂钩。新机制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年终工资挂钩。

  (2)其它应用

  绩效考核的结果还将作为培训发展、评选先进、职务升降、工薪调整、岗位调整、辞退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总经理办公室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2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指导所有员工朝着公司共同的目标方向行动、鼓励以目标为导向的行为方式,设置更清晰的、公正的、可见的、一致的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三讲”、“三不讲”做到奖罚分明。讲公开、讲客观、讲开放沟通;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

  三、考核人

  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图,每位员工由其直接或间接上级对其考核。公司经理总体监督绩效考核实施;公司副经理负责制度统筹、实施、推进;见下表:

  四、考核内容

  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各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效果。

  1、考核评分办法:每月考核起评分为100分/人,根据奖惩制度通则相应加减评分,实行考核分直接与绩效奖挂钩。

  2、绩效面谈制度。考核者应于考核评分结束后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帮助其总结经验,发扬优势、找出不足,在确认上期考核结果同时,共同确定下期绩效目标或要求。考核者及被考核者都应在绩效面谈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最迟于考核周期次月10日前将评分结果提交工资核算部门,见附表。

  3、强制分布制度。原则上,根据团队优、良、中、差等表现,各部门员工绩效得分分布比例应与下表相符合:

  员工绩效

  120分以上100—120部门表现

  80—9960—7959分以下

  优秀良好中等较差

  不大于10%不大于15%无限制无限制无限制不大于5%不大于10%无限制无限制无限制不大于3%不大于5%无限制10%以上5%以上

  无不大于3%无限制15%以上10%以上

  备注:对部门表现的评价采用关键事件法,事件选取应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及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重大关切事件,由领导对各部门作出客观评价。

  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直接增加收入上1万元或减少损失1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

  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经核实,奖2~5分/次。

  3、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4、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的,经领导确认,奖2~5分/次;

  5、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6、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2~5分/次;

  7、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2~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五、业务部分

  1、对入住流程、装修流程、报修流程、大宗物品迁出流程不清楚的,扣5分/次。

  2、日常检查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未做到,扣5分/次。

  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3分/次(项)

  4、业主资料文件完备、业主应签署的文件无遗漏、未做到,扣5分/次。

  5、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延误维修时间的,扣6分/次。

  6、客户报修投诉未按要求期限处理,手续不齐全,不履行报修流程扣5分/次(项)

  7、对空置房进行定期检查,未按要求检查并做记录,扣5分/次。

  8、装修巡查记录不完整,不真实,装修验收手续齐全,未做到扣5分/次(项)。

  9、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5分/次(户)。

  10、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11、对管理片区内设施设备不清楚的,维护不到位的,扣5分/次。

  12、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予以解决,要求有文字记录,处理过程,未做到扣5分/次(项)第四条、例外情况处置。

  未能涵括在考核奖惩制度通则内,但对公司利益和管理做出重大贡献或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经公司总经理提出并决定,适用例外情况处置程序,处理幅度参照但不限于本制度相关规定,见附表。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3

  为保障城市公交基本服务供给,充分调动公交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公交企业”)积极性,合理控制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5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xx〕34号)、《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黔财综〔20xx〕3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作用

  建立贵阳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制度,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公益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以市民可承受的出行成本提供基本公交出行服务,保障市民公交基本出行需求。

  2.可持续原则。坚持公交基本服务标准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力相适应,企业经营保本,保障公交运营服务与财政扶持可持续,促进公共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3.奖罚并重。推动公交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运营成本约束与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激发企业不断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适用范围

  在贵阳市实施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活动,适用于本方案。市交委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为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主体。

  (四)购买内容

  本方案所称城市公交服务,是指在贵阳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城市公交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以及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务。

  (五)资金来源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由市财政与各区财政分级负担,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市财政与各区财政负担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由市财政及各区财政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府购买机制

  以成本规制为依据,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

  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为手段,保证财政资金切实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二)提升企业经营活力

  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时拨付,提高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债务风险。

  (三)保障人民出行质量

  实施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直接挂钩,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公交出行服务。

  三、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算方法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算资金应包括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和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预算资金。计算公式为: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算资金=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购买政府指令性服务预算资金

  其中:

  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运营成本预算-主营业务收入预算

  (一)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

  该项资金根据公交企业执行规制年度运营服务计划产生的运营成本预算与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之间的差额计算。运营成本预算是指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测算的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预算是指公交企业经营公交服务所取得的客运收入预算。

  (二)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预算资金

  该项资金根据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公交服务所需的实际运营成本进行预算,政府指令性任务包括购买公交企业完成政府要求提供的保障大型公益活动、应对突发事件和执行抢险救灾、为当地新产业发展进行的示范运行及其他政府指令性公交运营服务、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要求展示和播放的公益性广告以及在公交年度运营计划外新开公交线路提供的公交服务。下达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相关部门应先将指令性任务需求报送市政府,获得批复后转发市交委,并在公交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后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公交企业测算指令性任务成本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交委。

  四、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核算方法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根据核定运营成本、核定主营业务收入、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收益、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进行核定。若公交票价调整导致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为负数,则该部分资金用于弥补历史补贴欠账。计算公式为: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

  其中:

  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核定运营成本-核定主营业务收入-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30%+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一)核定运营成本及核定主营业务收入

  核定运营成本是指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核定的规制年度企业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的公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二)实发专项补助资金

  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区、县)财政实际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级财政专项补助是指根据《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xx〕159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xx〕86号)等文件规定,由中央财政拨付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省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据实核定。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算公式为:

  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照相应的资金使用安排原则、资金支持范围、资金申报、资金审核与拨付、资金拨付方式、监督管理等政策要求,由相应管理部门进行预算、拨付和计算,做到专款专用。相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政策目标。

  (三)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

  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是指公交企业依靠提供公交基本服务所需资产(车辆、场站等)开展多元化经营所取得收益,包括含广告、物业出租、车辆维修、加气(充电)服务和对外投资等业务所产生的利润。为鼓励公交企业依托主营业务发展多元经营业务,政府、企业按3:7比例分享多元经营业务利润,企业留存70%,用于企业扩大多元经营生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30%用于反哺常规公交政策性亏损。如公交企业多元化业务亏损,则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为零。

  (四)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服务质量考核绩效指与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成绩挂钩的绩效资金。由市交委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公交企业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成绩。服务质量考核绩效采用“双向激励”方式,考核成绩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时,公交企业可全额获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及额外的奖励资金,考核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减相应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具体考核方法为:

  考核结果为优秀,服务质量考核绩效=500万元;

  考核结果为良好,服务质量考核绩效=300万元;

  考核结果为合格,服务质量考核绩效=0万元;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服务质量考核绩效=-1000万元。

  考核年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减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不予发放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奖励。

  (五)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

  市交委根据公交企业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书面证明文件以及公交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核定政府指令性任务合理成本,在清算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时一并兑付。计算公式为:

  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各类政府指令性任务成本)

  五、财政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与结算

  市财政局采用“分季预拨、次年清算”方式将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拨付公交企业,具体流程按照预算编制、季度预拨、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核定应发资金、结算实发资金五个步骤操作。

  (一)编制购买服务资金预算

  1.规制年度上一年9月底前,由公交企业编制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提交市交委审核。

  2.规制年度上一年10月底前,市交委以年度公交运营计划为基础,结合本方案及《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初步编制规制年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算,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本市公交基本服务需求以及市、区两级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

  3.规制年度上一年11月底前,市交委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根据正式确定的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编制规制年度市、区两级财政应负担的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4.规制年度当年,经市、区两级人大审查批准规制年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后20日内,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向社会公布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市交委与公交企业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分季度预拨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市、区两级人大批准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后,由市财政局统一于每季度末前向市交委拨付规制年度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的25%,市交委收到后及时向公交企业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三)核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1.规制年度次年2月底前,市交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对公交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2.规制年度次年3月底前,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核定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四)清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规制年度次年5月底前,市交委根据已预拨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规制年度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多元化经营收益、实发专项补助资金、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核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并进行年度清算。如已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高于核定金额,则超拨部分从下一规制年度第一季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拨资金中扣减。如已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低于核定金额,则在清算完毕后一个月内据实补拨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市财政局应将各区财政应负担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拨与清算)数额及时行文告知各区。

  六、监督与绩效考核

  (一)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公交运营服务信用记录,对公交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二)市交委、市财政局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公交企业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的评价工作。

  七、附则

  (一)公交企业未经批准自行开通公交运营线路的,不予核发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

  (二)本方案由市交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负责解释,涉及其它部门法定职责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内容由其负责解释。

  (三)具备条件的区(县)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4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员工。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业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对部门员工工作绩效的考评工作;

  3.2公司总经理负责对部门工作绩效的考评工作;

  3.3行政部负责将各部门考评结果汇总,提出绩效考核建议;

  3.4总经办主任负责审核各部门绩效考核情况;

  3.5公司总经理负责维护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性并审批绩效考核建议。

  4.0程序

  4.1 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正客观的原则;

  2)全面的原则;

  3)准确的原则;

  4)及时的原则;

  5)节约的原则;

  6)便于操作的原则。

  4.2绩效考核的衡量标准

  1)工作行为;

  2)工作成果;

  3)工作能力;

  4)工作态度。

  4.3绩效考评体系及构成

  4.3.1绩效考评体系

  1)操作规程是惟一考评依据;

  2)考评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3)考评结果与行政奖罚挂钩;

  4)考评结果与晋升、调职、降级挂钩;

  5)考评结果允许进行行政复议。

  4.3.2绩效考评体系的构成

  绩效考评由周检、月检、抽检、半年考评、年终考评构成。

  4.4工资构成及发放

  4.4.1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固定岗位工资+考评工资+补贴

  说明:

  员工及基层、中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基数=30%*岗位工资总额

  高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基数=50%*岗位工资总额

  4.4.2考评工资发放方式

  4.4.2.1对员工及基层、中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发放

  采取“当月考核,当月发放”的方式,发放公式如下:

  考评工资=考评工资基数*考评分对应的核发比例

  4.4.2.2对高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发放

  在年底根据目标考核情况,按照(新闻实业公司~年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核发。

  4.4.3考评工资核发比例

  考评分 个人考评工资核发比例

  ≥95 100%

  60≤考评分﹤95 考评分/95*100%

  考评分﹤60 0

  4.5考核指标体系

  附表一(新闻实业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6考评办法

  4.6.1考评关系

  公司总经理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主管 员工

  4.62、周检、月检

  考评人员每周、每月不定时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评结果于记录在部门工作检查表中;

  4.6.3抽检

  公司质检专员(物业公司质检员兼任)不定时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在抽检工作表中。抽检结果于次日报行政部核实,无异议后按正常程序处理。并记入月底绩效考评统计中。

  4.7统计办法

  4.7.1原则上实行两级审核制度,即由公司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部门实施考核,再由部门对部门员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7.2半年考评总分的统计方法:

  半年考评总分=∑每月考评分×80%+半年考评×20%

  4.7.3年终考评总分的统计方法:

  年终考评总分=∑半年考评总分×80%+年终考评×20%

  4.8考评流程

  4.8.1每月5日之前各部门统计员工的考评分数,交由行政部计算员工当月考评工资;

  4.8.2行政部负责对((半)年度考评分数统计表)进行统计,行政部负责核算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并于年底发放。

  4.8.3对申请复议的员工分数,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在复议结果未定之前,原分数继续有效,经复议的分数为最终分数。如有差额,分数计入次月月检分数。

  4.8.4行政部人事专员需将管理人员及各员工的考评情况计入人事档案,并归档保留(部门月检分数统计表)、(部门(半)年度考评分数统计表)。

  4.9绩效考评纪律

  4.9.1考评人员在考评时,应独立检查、判断、思考、打分,上司不得干涉其评分,只能在复核时与考评人员商讨,意见不统一时,需在备注栏中说明。

  4.9.2考评人员必须依照(新闻实业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严禁随意评分。

  4.9.3考评中如发现考评项目有漏项或表述不清时,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由行政部及时进行补充,考评人员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评分。

  4.9.4考评中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予以行政处罚,并在考评人员次月的考评项目中予以扣分。

  5.0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5

  为加强公交企业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补贴资金有效落实,结合《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晋城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公交企业。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一、设立考核机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科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公交企业年度考核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修改本考核办法;

  2.设定年度考核目标值;

  3.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4.组织开展年度公交企业满意度调查工作;

  5.公示考核结果并报送有关部门。

  二、设置考核指标

  1.公交企业绩效考核内容:由设施与服务、安全与稳定、运营效率、行业处罚、任务落实、企业创收6部分17个指标组成。重点考核公交企业在运行质量和社会效益、资金运营效率及投入合理性、承担部分政府指令性工作计划和任务落实情况。

  2.考核指标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绩效考核体系及指标取值按照年度滚动调整与优化。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考核工作办公室每年初设置调整考核目标值,向公交企业下达考核方案。

  2.考核工作组每年底组织开展年度公交企业满意度调查工作,对公交企业进行考核评分,提出意见并由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签字确认。

  3.考核工作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及意见上报考核组组长进行审核,形成考核结果。

  4.考核工作办公室自考核结果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交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办公室申请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重新考核。不予重新考核的,考核工作办公室应当书面向公交企业说明理由。

  5.考核结果抄送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作为预拨公交企业运营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根据年度考核得分,将公交企业运行绩效划分为优秀(考核得分≥85分)、合格(65分≤考核得分<85分)及不合格(考核得分<65分)三个等次。完成目标值且考核优秀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50%进行奖励;完成目标值且考核合格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20%给予奖励;未完成非主营业收入目标值的不予以奖励,且从年度补贴资金中扣除未完成差额。考核不合格的直接扣除年度补贴资金总额的5%。

  2.公交企业可将考核结果作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营管理层及其报酬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3.公交企业应针对考核中被扣分的项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五、监督管理

  1.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的,由考核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在考核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或者侵犯公交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依法处理。

  2.被考核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有其他违法行为尚未受到处理的,应当依法处理或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本方案由考核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6

  一、考核目的

  1、为了公平、有效地评价客服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及时纠正偏差,改进工作方法,激励争先创优,优化整体客服团队,从而全面提升客服质量和企业效益,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2、对客服人员进行的业绩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公司进行人员薪资调整、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和岗位调动的决策依据。

  3、将绩效考核融入公司管理过程,在考核中形成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增进管理效率、推动公司良好运作。

  二、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引导、激励的原则实施考评,客服人员的考评结果将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直接挂钩,业绩考评也将作为薪资的主要参考依据,直接决定着个人收入。

  三、考核形式

  以业绩考核为主,多元考核形式并用来进行综合考量,以求考核效益最大化。

  四、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客服人员,请相关部门负责人遵照实施,予以认真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便按时实施的,需及时告知,另做考虑。

  五、考核周期

  基于客服岗位特质,客服人员的绩效考核将实行月度考核,每一月作为一个考核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待商议(每月的月末或下月月初)。

  六、客服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的量化形式,通过各量化指标的考量可以体现客服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基于客服岗位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客服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指标完成率。指标完成率,即特定月内通过客服人员实际完成的销售额与计划所要完成的销售额之间的比率,表示为实际销售额/计划销售额,如A万/月。

  2、询单转化率。询单转化率,即顾客向客服询单服务的人数到最终下单人数的个比率,表示为最终下单人数/询单人数。

  3、最终下单成功率。最终下单成功率,即顾客下定单的人数到最终付款人数之间的`比例,表示为最终付款人数/下单人数。

  4、客单价。客单价,即特定时间内每个客户购买本店商品的额度,是本旺旺落实且最终付款的销售总额与下单付款的客户总人数之间的比例,表示为特定时期内销售总额/付款客户人数。它充分体现了客服人员的客户亲和度和工作能力。

  5.旺旺回复率。旺旺回复率,即客服人员通过旺旺作出回复的客户数与总接待的客户数之间的比率,表示为回复客户数/总接待客户数。如对所有接待的客户都予以回复,则回复率为100%。

  6、旺旺响应时间。旺旺相应时间,指每一次自客户询单到客服作出回应这一过程之间的时间差的均值。一般来说,40秒的响应时间是相对正常的,做的熟练的客服会吧响应时间控制在20~30秒,它直接关系着对客户态度和客户关系的维持。

  7、协助跟进服务。本项只作为一种工作情况的参考,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调整。

  8、执行力。执行力,即客服人员特定时间内所完成上级主管交代任务的情况,本项则由上级主管基于客服人员工作实情作出考量,赋予分值。

  上述各项指标主要依据客服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依据客服绩效管理系统(如:赤兔名品)所对应数据进行统计。此外,在实际考评中除了主管结合客服人员实际工作表现作出评价外,客服人员自身也有自评的权力和权利。最终的考核结果将是对上述各个指标考评结果的综合评价。

  七、考核实施流程

  1、考核者必须熟悉绩效考核制度、量化指标及考核流程,熟练使用绩效考核工具,并在考核、赋值的过程中及时与被考核者(客服人员)沟通,力争客观、公正地完成考评工作,保证考评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2、考核者依照制定的考核指标及标准,根据各客服人员所对应的各项指标数据及工作表现予以评估、打分,赋予各项指标以具体分值。

  整个客服评估满分100分,其中指标完成率占30%(30分),询单转化率占30%(30分)、下单成功率占10%(10分)、客单价占5%(5分)、旺旺回复率占5%(5分)、旺旺响应时间占5%(5分)、协助跟进服务占5%(5分)、执行力占10%(10分)。

  以上程序完结后,还需要员工做出自我评定,主管负责人也需要结合员工工作成绩及平时表现对员工做出客观评定。员工自评和主管评定也将作为个人最终等级评定及奖惩的参考依据。

  3、对各个被考评者的各指标考核分值进行加总,并由高到低作出排序。根据加总分值,将客服人员分为初级客服、中级客服和高级客服三个等级。其中两次考评中,分值都在90分以上的,该客服人员客服等级将被定为高级客服;两次考核分值都在80分~90分之间的,客服等级定为中级客服;两次都在70~80分的,则视为初级客服。被考核者其中一次考核总分低于70分者将给予提醒并进行深度访谈,经指导仍低于70分者将予以淘汰。客服人员考核等级不同,所对应的薪资水平、岗位奖金等也不同,旨在鼓励创优争先。

  4、补充建议(待商议):

  每一季度或每一年度还将基于本阶段内客服员工的总体工作业绩,评选出季度或年度“最佳客服专员”、“优秀客服专员”若干名,其中最佳客服专员占全体客服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5%,优秀客服专员比例不得超过10%。获得此类奖项者将给以特别奖励,如颁发特别鼓励奖或奖励旅游。

  八、考核申诉

  为保证客服考核制度的完善和考核结果的有效、公正,特此设定考核申诉这一特殊程序。对于部门及主管负责人做出的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员工可直接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先由部门主管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有异议的,可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由人事部进行具体调查,予以协调,切实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对于生产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尽管很多企业都在积极推进和努力实践,基层班组也分别制定了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制度、规定和办法,然而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认识、理解和方法的差异,往往存在着诸多盲点和误区:

  (1)绩效考核不能和班组自身特点相结合。

  (2)绩效考核内容设置不合理、不科学。

  (3)不注重绩效考核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4)劳动报酬和实际付出相脱节等。

  这种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员工个人在业绩评价与实际工作境况上显现出诸多不一致,从而使班组绩效考核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一、绩效考核的原则

  为了满足员工渴望公正评价的要求,在绩效考核中生产管理者应确立以下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根据考核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班组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2、注重实绩。在对被考核班组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完成工作实际效益为主。

  3、明确公开。考核标准、程序以及对考评责任者的规定在班组内部应当对全体员工公开。这样才能使员工对绩效考核工作产生信任感,对考核结果也易持理解、接受的态度。

  4、及时反馈。考核的结果(评语)一定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方向的参考意见等。

  绩效考核除了要遵循上述四个原则外,还要对考评主管进行充分的训练,使他们尽量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对考评标准有一个准确的、统一的理解,这对有效推行绩效考核是非常重要的。

  二、绩效考核制度

  要使绩效考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得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生产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时,最重要的就是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的设计。下表是班组绩效考核中常用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生产管理者应熟练掌握。

  生产员工的绩效考核应以真正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要衡量生产员工的业绩,就务必把各种工作要素加以量化。因此,在考核项日的设置上要突出重点和生产车间的核心利益,如要考核员工的主要业绩等。

  河南某铝厂在铁路运输班组实行了“以量计奖”的绩效考核方案,即组员的奖金与当月完成的运输量和任务数相挂钩,该方法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该厂的内燃机车检修班组采用的是组员奖金与技术能力挂钩的模式,也就是把组员处理机车故障的技能、次数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打分核算。这就让技术能力强、处理故障多的组员多劳多得,同时也激发了其他组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和工作的热情。

  一套好的考核制度必须是经过大多数员工认可的。在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时,务必结合本生产部门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多方位地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达成共识后再实施。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7

  一、实施员工绩效考核的意义

  为了全面加强物流部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商品质量意识和日常工作中行为规范化,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保证出货商品质量,提高公司效益,提升公司形象,加强公司在电子商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物流部全体员工实施月绩效考核。

  二、绩效考核的目标

  改善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以求达到公司的组织目标。

  三、绩效考核的功能

  1、管理功能:考核的内容,即公司目前要求员工需要做到或改善的地方,月整体考核成绩能体现该月份整体管理成绩。

  2、激励功能:实施绩效考核的目的是奖优罚劣,改善调整员工的行为,激发其积极性,促使员工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去完成公司目标。

  3、学习功能:绩效考核也是一个学习过程,通过考核,使员工更好地认识公司目标,自我改善自身行为,不断提高组织的整体效益和实力。

  4、监控功能:员工的绩效考核,对公司来说,就是任务在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对员工来说,则是公司对你一个月工作状况的综合评价。

  四、实施绩效考核必遵守的原则

  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实事求是,不偏不倚,按照考核标准,一视同仁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实行量化,考核结果实行公开制,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五、考核流程

  物流部分拣组有xx负责考核;包装组有xx负责考核,考核工作必须在次月x日以前完成,并上报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六、考核细则

  1、考核金额:xx元

  2、资金来源:为了起到实施考核的真正目的,对公司、对员工都体现公平、公正,每月公司拿出元,员工从当月业绩提成工资中拿出元作为考核金额。

  3、考核总分:xx分。

  4、考核分值:xx分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8

  为加强我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以下简称“公交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提升公交行业运营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交客运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64号)、《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xx年第5号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xx)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体及责任分工

  (一)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交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

  (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公交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组织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各区公交企业的考核工作,指导各县公交企业的考核工作。

  二、指导原则

  济南市公交客运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参与实施公交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的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标准,严格考评,透明运作。

  (二)分类考核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企业管理等个性化特点,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分类定责考核。

  (三)对标考核原则。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与同行业优秀企业进行对标,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水平。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准备

  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的10月份公布次年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方案,内容包括考核主体、人员构成、工作安排、成果形式、报送时限等,并及时通知被考核企业。

  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委托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与委托单位和被考核对象均无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熟悉公交行业,有从事社会调查的经验;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方机构直接参与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与委托单位、被考核单位均无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2、近3年内与被考核单位无聘用关系;

  3、不存在可能妨碍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周期内,因被考核单位改制重组、发生产权变动、承担政策性业务,或因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对考核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考核指标、考核标准。

  (二)考核指标

  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分为运营服务指标、行业管理指标、乘客满意度指标三大类,分别以百分制赋分,按权重折合后计总分,总分为100分。三类指标权重为:运营服务指标占50%、行业管理指标占30%、乘客满意度指标占20%。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计算公式为:

  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总分(满分100分)=4个季度的运营服务指标考核平均分×50% + 行业管理指标考核得分×30% + 2次乘客满意度指标考核得分的平均分×20%

  因加分造成考核总分高于100分时,视为考核总分100分。

  季度考核在次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其中第四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季度考核得分=该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得分+该季度专项检查考核得分。

  1、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具体标准见附件1。其中因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道路维修、国家和地区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发车时间不正点应视为正点。

  2、专项检查考核。根据公众对各条线路投诉建议及线路总体布局情况进行车辆抽查,每次抽查5%—10%的公交运营线路(运营单位线路少的可适当增加比例),每条线路检查2—3辆车。抽查车辆考核的平均值为专项考核得分。具体标准见附件2。

  行业管理指标的年度考核在次年1-2月份进行,具体标准见附件3。乘客满意度考核每年度进行2次考核,考核周期分别为1月-6月、7月-12月,两次考核间隔不小于3个月,单份调查问卷得分为各项调查内容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满分为100分。乘客满意度各项调查内容、权重详见附件4。

  被考核单位应自觉服从和接受考核,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按规定要求提供数据和资料,考核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除相应分数。考核结果分别由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负责考核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由上述主管部门对反映情况及时处理。

  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或侵犯公交企业合法权益;违反有关规定的,严格追究其行政责任。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运营服务指标

  1.计划执行指标

  (1)高峰时段出车率

  ①基础分20分:低于95%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5%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②考核数据获取: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季度计划班次数;由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获得季度实际完成班次数;由考核实施单位以抽查的方式获取日完成班次数。

  (2)高峰时段正点发车率

  ①基础分20分:低于95%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5%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②考核数据获取:由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获取季度发车班次数和正点发车班次数;由考核实施单位以抽查的方式获取日完成班次数。

  2.专项检查指标

  (1)车辆设施:基础分18分。

  ①车门性能:基础分2分,车门破损不得分,启闭不灵或有自行启闭现象、密封不良、无防止夹伤乘客的胶条或缓冲装置的每发现一处扣0.6分,扣完为止。

  ②车窗玻璃:基础分2分,玻璃缺损不得分,闭合不严、漏水、推拉升降不灵活每发现一处扣0.4分,扣完为止。

  ③座椅:基础分2分,座椅、靠背不全、松动、有尘土、积水及油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④扶手杆:基础分1分,扶手杆、拉环、立柱不全或松动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⑤灯光照明:基础分1分,灯光失效、面罩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⑥线路牌:基础分2分,顶牌、尾牌、腰牌缺一项扣0.3分,显示信息与线路不相符扣0.3分,电子线路牌出现故障扣0.3分;车内悬挂线路信息牌,信息内容与运营线路不相符扣0.3分,标有线路临时加班的车辆不在考核范围。扣完为止。

  ⑦车载设备:基础分2分,投币机、读卡机、扫码付费设备不齐全不得分,出现故障扣0.3分,扣完为止。

  ⑧车身外观:基础分1分,车身外表有不光洁,污迹,出现锈斑,凹陷脱漆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⑨固定设施:基础分2分,车厢内未配备灭火器,安全锤或破玻器,缺一项不得分。

  ⑩便民设施:基础分1分,未张贴《乘客须知》、“老幼病残孕专席”、“儿童身高标志线”标识或车载电视失效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各类标识、张贴物:基础分2分。A.未张贴票价信息扣0.4分;B.未张贴“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等标识扣0.4分;C.车厢内四周车窗和车厢内各处张贴物出现不整齐、破损,不文明、违规张贴物及涂鸦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4分;D.在车身规定位置未标明经营者名称、投诉电话,扣0.4分;E.车门处未张贴危险提示,未设置安全站立标线的扣0.4分。扣完为止。

  (2)车厢服务:基础分14分。

  ①迎客服务:基础分2分,发生不礼貌行为,引起乘客不满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②监督投币:基础分2分,未监督乘客投币,或发生逃票现象,每发生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

  ③温馨服务:基础分2分,未宣传、动员乘客为特需乘客让座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④文明疏导:基础分2分,未疏导乘客、吆喝推搡乘客或发生其他不礼貌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⑤车厢环境:基础分3分,未达规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⑥安全控制:基础分3分,未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检查的,每发生一次扣0.6分,扣完为止。

  (3)行车服务:基础分18分。

  ①仪容仪表:基础分1分,未达规定的每项扣0.3分,扣完为止。

  ②驾驶服务规范:基础分3分,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定线定站行驶:基础分4分,每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④有序进站:基础分3分,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⑤规范停车:基础分2分,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⑥文明驾驶:基础分3分,不文明驾驶引起乘车不适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⑦规范驾驶:基础分2分,发现不规范开、关门,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执行安全操作规范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车辆整洁:基础分10分。

  ①车厢卫生:基础分2分,发现有污垢、污渍等不干净整洁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②车身外皮:基础分2分,发现有脏污现象的,城市公交、区际公交一处扣0.25分,城乡公交一处扣0.15分,扣完为止。

  ③线路牌:基础分1分,发现不干净整洁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④玻璃:基础分1分,发现不清洁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⑤座椅:基础分1分,发现尘土、水渍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⑥扶手杆:基础分1分,发现污渍、积垢、尘土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⑦车辆消毒:基础分2分,发现未进行消毒的,视情扣0-2分,扣完为止。

  (二)行业管理指标

  1.计划班次完成率

  (1)基础分20分:低于98%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8%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年度计划班次数;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以数据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实际完成班次数。

  2.计划载客里程完成率

  (1)基础分20分:低于98%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8%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部门审定年度计划载客里程;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以数据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实际载客里程。

  3.公交年客运量增长率

  (1)基础分10分:低于2%时,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高于2%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部门审定的年度计划客运量目标;公交企业提供年度实际客运量。

  4.责任事故死亡率

  (1)基础分25分:高于0.04(含)人/百万车公里时,每增加0.001人/百万车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0.04(不含)人/百万车公里时,每减少0.001人/百万车公里,加1分;发生较大(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事故损失)同等责任以上事故的,不得分。

  (2)考核数据获取: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同等责任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以数据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实际运营里程。

  5.百万人次投诉率

  (1)基础分15分:高于10(含)件/百万人次时,每增加2件/百万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10(不含)件百万人次时,每降低2件/百万人次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确认有责任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投诉案件数。

  6.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1)基础分10分:未完成1次扣2分,扣完为止。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部门审定。

  (三)乘客满意度指标

  共分七项指标:候车时间、换乘便捷度、司乘人员服务态度、出行信息服务、乘车舒适度、候车环境、车内卫生环境。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的层级,由社会公众进行勾选评价。

  乘客满意度调查得分达到80分时,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为100分;乘客满意度调查得分高于80分时,每增加2分,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加1分;乘客满意度调查得分低于80分时,每降低2分,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减1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将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抄送相关部门,为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财政补贴机制提供参考。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公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当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公交企业应当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人员日常工作评价与考核体系。

  (三)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考核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发现的问题通报公交企业,督促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公交企业接到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问题通报后,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向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当在整改报告中重点说明,明确已采取的管控措施和需要协调的主要内容。

  (四)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

  六、考核说明

  (一)各区县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二)本方案由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20xx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月31日。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9

  一、考核目的

  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学校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对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月xx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期末考核:学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项目平均分的均值的xx%和期末总评结果的xx%总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学生统一考试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见《xx》。

  四、考核结果使用

  1、月度考核结果

  以xx分为标准,并将其考核结果均值的xx%纳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结果

  期末考核结果由月考核结果均值的50%和期末总评考核结果的50%组成并将其结果作为食堂人员晋级、年终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申诉

  食堂人员对月度绩效考核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至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将在接到申诉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10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整体安全目标的实现,同时客观、公正的评价各部门、车间、员工的安全绩效和贡献,通过安全绩效反馈,加强安全绩效管理过程控制,强化各级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责任,使公司得到可持续性发展,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铝合金车间、焊接车间、玻璃车间、等生产车间,其他车间、部门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管理考核,不参与排名。

  3、基本目标

  3.1通过安全绩效管理系统实施安全目标管理,保证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整体运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3.2通过安全绩效管理帮助各单位提高安全工作绩效,为以后员工胜任力的提高打下基础,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3在安全绩效管理过程中,促进考核与被考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基本原则

  4.1公开性原则:安全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要就指标、目标的确定、考核的程序等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达到一致,使安全绩效管理考核有透明度。

  4.2客观性原则:安全绩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车间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4.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安全绩效管理过程中,考核与被考核车间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核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评估单位,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方向,发现问题或多或少有不同意见,应及时进行沟通。

  4.4常规性原则:安全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被考核车间作出正确的考核评估是考核部门领导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安全绩效管理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4.5发展性原则:安全绩效管理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团队的发展,考核部门与被考核车间均要以提安全高绩效为首要目标,任何利用安全绩效管理进行打击,压制、报复他人和小团体主义的做法都应受到制度的惩罚。

  5、组织机构:

  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安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6、安全考核评估时间和频率

  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绩效考核频率为每周进行一次,一个月为一个周期,月末进行汇总得分。

  7、评分标准

  车间、部门的考核标准见各车间、部门安全绩效考核表,车间、部门员工的安全考核标准由各车间、部门自己制定。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健全科学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自觉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点、优质高效的出行服务,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xx〕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国资〔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则

  本方案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根据市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公交公司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计发的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服务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公交企业属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同时兼顾企业经济效益。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指符合相关程序任命的公交企业负责人。

  三、考核的组织

  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布置,由市国资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分项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和企业签定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下达考核指标,明确权责,确立考核与奖惩办法,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分季度、半年度进行督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四、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家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业,客观因素根据国务院国资委9号令规定审核确定。

  2、年度控亏:公交企业通过政府补贴在一定期间不能弥补亏损,采取该指标。

  3、其他经济指标:由市交通运输局按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标

  1、公众满意度。根据服务投诉情况和随机调查结果确定。

  2、员工满意度。反映企业工资收入、工作环境、民主管理、奖惩机制等各方面的情况。

  (三)服务质量指标

  1、特许经营管理规范

  2、驾驶员服务规范

  3、营运车辆整洁规范

  4、营运秩序规范

  5、线路、站点站牌设置规范

  6、服务投诉规范

  7、其他规范

  (四)综合评价指标

  指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计划生育、企业维稳及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五、考核方法

  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的特点,确定其相关指标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项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一) 经济指标的考核计分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根据公交行业公益性服务为主、经济利益为辅的特点,确定分值为25分。

  超过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超过5%,加0.5分;相对值指标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5分;

  低于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低于5%,扣0.5分;相对值指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每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

  (二)满意度考核计分

  满意度考核分值为30分。采取100分制测评和随机问卷调查,分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平均90分以上为非常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 80-90以上为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70-80分为基本满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为不满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得分

  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分值为25分。具体考核计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四)综合评价指标考核

  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分值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负责人无绩效薪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0分。

  六、考核的奖惩

  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计分结果,直接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1、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工资是企业负责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发放,享受年薪后计减。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酬构成,基薪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的`基薪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大小确定,应合理拉开差距,其薪酬系数控制在0.7-0.9之间。

  年度薪酬计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数-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企业负责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时,计算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兑现

  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实行“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市国资委会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门审核确认的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数作为兑现薪酬的重要依据。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按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每年年度终了,市国资委将审核后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拟定其薪酬发放标准,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后,兑现结算全年薪酬。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的80%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当期兑现,20%作为风险基金。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企业负责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足额缴纳。

  企业负责人在任期结束、退休、岗位调整、辞职、辞退时,当年绩效薪酬应在任期或离任审计结束后半年内兑现。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酬。

  对在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进行专项奖励。

  3、风险基金管理

  企业负责人的风险基金由企业制定相应办法并设立专账管理。

  风险基金的扣罚:

  (1)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企业负责人缴纳的风险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审计中发现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存在潜亏、虚盈的,应相应扣减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结束后结算发放。

  七、薪酬管理与监督

  1、企业根据本方案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国资委在对其审核后予以批复。

  2、按照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逐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内岗位发生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薪酬。

  同时担任多家公司负责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领取薪酬。

  4、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市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业负责人的基薪、绩效薪酬和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业对其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实行台账管理。

  6、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对于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成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借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机,超提、超发工资的,除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酌情扣发;

  (3) 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扣发其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按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在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确定、薪酬结算方案。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况、年度总结报告。

  (3)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的收入情况。

  (4)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立情况及职务消费纳入个人收入发放的情况。

  (5)企业负责人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6)企业负责人任职情况。

  (7)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理由。

  (8)企业负责人其他货币性收入情况。

  8、企业在市国资委公布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后15日内,将本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

  9、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应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参照本方案执行,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10、本方案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12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为同方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含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同方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主要是为同方公司总部职能部人员和分公司副总级以上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员设计(分公司副总级以下人员由分公司参照总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3、兼职、特约人员

  五、各类考核时间排定表

  考核类别考核时间复核时间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转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调配制度执行

  晋升考核按公司内部晋升制度执行

  注: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主管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人事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对年度考核评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类人员的考核。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公交企业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贵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运营服务质量考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乘客体验为导向,将乘客乘车体验和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促进公交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客观公正。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标准,公平考核、公正评价,考核结果公开透明。

  (三)双向激励。考核结果以“正向+逆向”方式与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挂钩,促进公交企业提质增效。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三条运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乘客满意度测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工作由市交委负责实施;乘客满意度测评由市交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年终考核工作由市交委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联合考核。

  第四条考核对象为符合《贵阳市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公交运营企业。

  第三章 考核流程

  第五条日常考核每年开展2次,考核时间不固定,2次考核间隔不少于4个月。市交委以抽查方式检查车辆运营情况、重点场站管理、企业运营管理等内容,并评定日常考核结果。日常考核评价内容和方法见“公交运营服务日常考核评分表”(附件1)。

  计算方法:日常考核分值=∑单份日常考核评分表得分日常考核评分表总份数

  抽查线路车辆根据公众对各公交线路投诉建议及线路总体布局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的线路数不少于运营线路总数的5%,抽查线路车辆不少于线路配车数的5%。其中:车辆设施配备、服务标识、车容车貌、广告发布、行车服务、运营安全为抽查车辆考核项目,抽查时符合要求得满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运营管理、场站管理、企业自查、事故考核为综合考核项目,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第六条乘客满意度测评每年1次,采取网络投票、热线电话接听、现场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市区人口的万分之三。乘客满意度调查使用“公交乘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计算方法:乘客满意度=∑单份有效调查问卷得分有效调查问卷总份数:100%,其中:

  单份调查间卷得分=∑(单项调查内容得分×调查内容权重)

  单份调查问卷计算方法:每项调查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为10分,良好为8分,合格为6分,不合格为0分,单份调查问卷得分为各项调查内容得分与权重的乘积之和,满分为100分。

  调查内容权重:候车时间长度2.0,换乘便捷度2.0,服务态度1.5,出行信息服务1.5,乘车舒适度10,候车环境1.0,车内卫生环境1.0。

  第七条年终考核于次年一季度实施。公交企业在1月底前向市交委提交年度考核自查报告,报告包括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落实社会责任情况、存在的问题、来年工作计划等内容。

  市交委于2月中旬就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组织考核成员单位审核确认,并对照线路运营计划、目标责任书、企业安全服务管理标准,采取检查公交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和查阅相关台账等方式对各项考核指标的计算过程、基础数据等进行实地查验。

  年终考核评分使用“贵阳市公交运营服务年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

  第八条年度考核成绩根据日常考核成绩、第三方乘客满意度测评成绩和年终考核成绩,分别按照30%、35%和35%的权重进行加总计算。

  计算公式:运营服务绩效考核成绩=日常考核成绩×30%+乘客满意度测评成绩×35%+年终考核成绩×35%

  第九条考核结束后,市交委结合企业日常考核、乘客满意度调查及年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并在3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条绩效考核报告呈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交委向各成员单位及公交企业通报。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一条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

  (一)考核总分值90分(含)以上为优秀;

  (二)考核总分值75分(含)—90分为良好;

  (三)考核总分值60分(含)—75分为合格;

  (四)考核总分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时,额外奖励企业500万元;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时,额外奖励企业300万元;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时,不给予企业额外奖励,不合格等次的扣减企业当年政府购买公交运营服务资金1000万元,并由市交通集团对公交企业领导班子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考核年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额外奖励减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不予发放额外奖励。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市国资委党委综合评价公交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也作为市交通集团考核公交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额外奖励资金由市交委列入政府预算,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额外奖励资金与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一并清算。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五条公交企业应自觉服从和接受检查考核,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对在考核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相应扣减考核分值。

  第十六条考核人员在考核工作中严重失职、谋取私利等行为,将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第三方测评机构在调查过程中出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应解除委托协议,并追究第三方测评机构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公交企业应加强与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相关的基础数据采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客观完整记录并统计考核所需的各项基础数据,并做到数据完整有效。

  第十九条本方案由市交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负责解释,涉及其它部门法定职责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内容由其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14

  为了更好的引导员工的日常行为,了解员工的工作态度以及能力状况,加强员工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绩效,实现员工与领导之间更好沟通,构建一支更具发展力和创新能力的团队,并为公司人员选拔、岗位之间的调动以及奖惩等提供参考依据,现拟定此考核方案。

  一、适用范围

  该绩效考核的主要对象是移动公司正式员工(一线员工和值班经理)。对于新加入公司的实习期间的员工、竞争上岗的员工、以及调离本工作岗位、晋升等的特殊员工的绩效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分类及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岗位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线员工和值班经理,分别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范围以及侧重点不同。

  1、一线员工绩效考核

  (1)一线员工包括:营业员

  (2)一线员工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综合考核一次。

  (3)考核方法:百分考评汇总成绩,顾客意见汇总,典型事件加减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民主评议、任务完成率、工作计划完成和工作目标达成评定等

  (4)品行考核(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30%)

  ①行为品格(10%):

  百分考核记录考评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公司纪律,星级服务规范的履行情况以及顾客意见调查结果汇总来考评员工服务行为。(顾客满意加1分,不满意减1分)

  ②工作态度(10%):

  迟到、早退、事假、加班等考评员工出勤、加班情况;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请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10%):

  员工日常言行表现,如是否主动为公司声誉作正面宣传、是否热爱公司以及是否支持公司的各项政策方针等。

  注意:品行考核分数记录只累计,不在日常工资表中直接体现,只作为考核原始数据依据。

  (5)业绩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70%)

  ①任务完成业绩(40%):

  指标任务完成率;换算成40分制。

  ②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10%):

  有失职行为减分,按要求高效高质量完成本职责工作或其他临时性工作加分。不间断记录,每月评一次。半年汇总一次并进行完全评定一次。

  ③临时工作任务执行情况(10%):

  交给员工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执行效果,每次大型活动或任务结束评一次,或每月部门主管评一次。

  ④业务技能测试(10%):

  部门组织的各项较重要的考试和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平均分。

  2、值班经理绩效考核

  (1)考评周期:半年考评一次,每个月汇总各项评定成绩。

  (2)考评方法:百分考评汇总成绩、典型事件加减分、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和总结评定、对部门工作计划完成和目标达成情况,下属员工表现和总体考评成绩、每年一次的民主评等

  (3)品行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35%)

  ①言行品格(10%):

  从百分考评记录考评管理人员遵章守纪和自我约束能力。

  从言语行为、向员工宣讲公司政策、指导教育等典型事件考评管理人员是否支持和正确宣贯公司制度政策,能否正确教育、引导员工行为。

  ②职业素质(10%):

  公正、高尚、慎重、诚实、敏锐、亲切、善劝等;

  ③工作态度(10%):

  迟到、早退、事假等考评员工出勤情况;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请事假一天扣一分。关键时刻能组织员工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加1分,关键时刻耽误工作进展扣1分。

  ④精神面貌(5%):

  管理者日常言行表现,如是否积极主动为公司声誉作正面宣传、是否积极正确地宣贯公司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自觉地向员工传达一种积极的精神状态。日常工作状态,对待同事和下属的态度、特殊时期的表现等。考核值班管理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

  (4)业绩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65%)

  ①部门工作安排与分配(20%)

  考查值班经理人员的工作统筹安排能力。

  ②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20%)

  考查值班经理对本部门工作职责的把握、管理能力和对部门工作的改进能力。

  ③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和目标达成情况(15%)

  考查值班经理领导下属对工作对公司的总体贡献价值。

  ④部门临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5%)

  考查值班经理领导下属员工完成临时任务的执行情况。

  ⑤下属员工工作表现和考评成绩(5%)

  考查值班经理指导、管理下属员工的能力。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15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保持公交行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6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依照《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一)公交运营补贴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原则;

  (二)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政策资金支持原则;

  (三)财政补贴与公交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四)公交企业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五)科学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的原则。

  二、补贴范围

  1.市区公交企业运营的城市公交、城际公交、旅游公交由市级财政补贴。

  2.各县(市)运营的“城市、城际、城乡、旅游、镇村”公交由属地县(市)财政补贴。

  三、补贴方式

  (一)城市公交

  按照“规制成本-规制收入+绩效考核奖惩”的方式补贴。

  1.规制成本

  ①人工费:含城市公交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建立驾驶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上年度驾驶员年人均工资为基数,与当地同行业职工工资增长额保持同步。

  严格控制非公交驾驶员的工资增长,逐年压缩非生产性人员数量。在目前工勤管理人员人车比1:1基础上,利用3年时间达到0.5:1。超出规定比例的人员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②折旧费:用于支付城市公交购车费用(含购车利息),不得挪作它用。经市政府批准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按8年计提折旧费。车辆报废按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执行,需提前报废车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剩余折旧费一次性计入当年补贴。

  ③能耗费:纯电动公交车运营产生的能耗费用。按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实际平均值核定。以车辆类型核定每百公里耗电:8米车耗电量63度;10米车耗电量73度;12米车耗电量83度。能耗费用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④车辆修理及轮胎消耗费:城市公交车保养维修和轮胎更新费用。车龄3年以下,当年费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费用的10%,车龄3年以上8年以下,当年费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费用的15%,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⑤保险费: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客运乘运人责任险。事故赔偿超出保险赔偿之外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⑥安全费:车辆安装的定位装置、配备维护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

  ⑦场站租赁及维护费:保障城市公交企业正常运行产生的场

  地租赁及维护费(含用水、用电、取暖费)。

  ⑧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城市公交车辆、站点安装的网络信息设备,企业管理调度建设的信息平台及网络系统维护费。

  ⑨车辆审验费:城市公交车辆上牌及年度审验费。

  ⑩企业提供城市公交服务依法缴纳的税金。

  2.规制收入

  城市公交运营车辆产生的投币、微信、支付宝、IC卡等电子刷卡收入。国家及省、市、县下达的相关补贴补助资金收入。利用场站及车辆产生的广告、包租车辆、出租场站等固定资产的收入。

  3.绩效考核奖惩调节

  ①为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将公交企业广告、包车、场站及房屋出租收入总额设为奖励基金,以20xx年为基数,20xx年及20xx年两年以年递增50%下达目标值,20xx年至20xx年的目标值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另行明确,完成目标值且考核优秀的按奖励基金增值部分的50%进行奖励;完成目标值且考核合格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20%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值的不予以奖励,且从年度补贴资金中扣除未完成差额。考核不合格的从年度补贴资金中扣除5%。奖励资金不列入规制收入。

  ②能耗费、车辆修理及轮胎消耗费、保险费、场站租赁及维护费和上年度支出相比,节约的费用按照企业留70%、上缴财政30%的比例分配。企业节约成本费用不计入规制收入。

  (二)城际公交、旅游公交

  市区发往各县(市)的城际公交和旅游公交按照原核定客运班线票价与现行政府指定票价差额乘以实际载客数的方式补贴。

  (三)不得计入补贴的费用

  1.购置、建造与公交运营无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

  2.固定资产盈亏、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

  3.对外投资支出。

  4.赞助、捐赠支出。

  5.罚款、滞纳金、违约金。

  6.城际、旅游公交除票价差额以外的其它费用。

  四、公交车辆购置

  1.城市公交、旅游公交、城际公交车辆经市交通、财政部门审核,市政府批准后由企业融资购置。

  2.城市公交车购置以8年计提折旧费的方式偿还购车费用。旅游、城际公交车购置资金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补贴程序及审计清算

  按照企业编制预算、主管单位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列入当年预算的程序进行,每季度预拨年度预算总额的25%。次年初,交通部门委托审计机构对公交企业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并会同财政、工信等部门对公交企业进行绩效考核。财政部门对审计报告和绩效考核结果审核后进行年度清算。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交通部门要适时对公交企业运营状况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适时对补贴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适时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二)加强智慧交通信息化管理。交通部门要督促公交企业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客流,调整运力结构,适时优化线路,提升服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股东职权。山西汽运集团晋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要按照《晋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章程》对公交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四)公交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形予以暂缓、扣减、停止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直至取消财政补贴资格:

  1.报送不实或虚假补贴申报材料。

  2.运营服务绩效考核不达标。

  3.不服从政府调度指令。

  4.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之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20xx年6月旧办法失效后到本方案生效前的补贴事宜参照本方案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15609266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在线客服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