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估报告 城市更新项目评估报告
项目评估报告范文
项目评估报告范文,对于报告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生活中很多人写过报告,特别是评估报告,一般是指评估师根据相关的评估准则的要求,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项目评估报告范文。
项目评估报告1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年目标绩效考核预评估的通知>(府办发[20__]120号)精神,现将我局20__年1-9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县中坝水库完成投资4000万元,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
完成情况:1-9月完成投资1300万元(勘测设计等前期投入);1月10日前已全部完成项目可研、初设及环评、立项等所有前期工作,资料已报省、市烟草局,获得了钟勉常务副省长和李登菊的支持签批。
存在问题:由于国家烟草局投资调整和总局相关领导调整,所有项目暂停审查,故该项目至今未能下达投资计划。恳请市上在考核时充分考虑客观因素。
二、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小农水新增有效灌面1、2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85万亩。
完成情况:1-9月已完成新增灌溉面积1、3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8%;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9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7、6%。
(二)目标任务: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个、综合治理河道3、5公里。
完成情况:1-9月,已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综合治理河道5、3公里(其中镇河防洪堤3、5公里,中都镇中都河防洪堤1、8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51%。
(三)目标任务:解决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完成情况:1-9月已完成1、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0%,预计年底前完成2、99万人。
三、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完成协议引资10000万元,到位资金5000万元,包装项目5个。
完成情况:
(一)1-9月完成协议引资1、8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3%。其中协议争取国家烟草局对中坝水库进行投入1、29亿元未到位,其他项目已到位资金5400万元。
(二)1-9月实际到位资金54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其中,安全饮水投资1600万元;水保坡耕地治理投资10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投资1400万元;江、采砂业主投资1400万元)。
(三)1-9月包装项目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分别是即:20__年-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乡中小河流防洪堤项目;新县城供水项目;新县城污水处理厂项;金江特色养殖项目。
四、第四季度工作措施
(一)围绕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将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和股室责任,严格实行目标奖惩。
(二)找准差距,进一步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上汇报和争取,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项目评估报告2
一、 委估项目
xxx公司所属房产抵押贷款估价项目
二、 委托方
名称:xxx公司
地址:xxx
三、 估价方
名称:xxx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
证书号:xxx 资质等级:xxx
法定代表人:xxx
四、 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xxx,其合法产权人为xxx公司,建筑面积共9687、69平方米。
其中主楼一幢,1-5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7430、12m2,平均层高3、6米,建成于2003年,于2007年底重新改造装修,外观九五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副楼一幢,1-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257、57m2,平均层高3、2米,建成于2003年,外观九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五、 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产抵押价值。
六、 估价时点
20XX年8月15日
七、 价值定义
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八、 估价原则
本次评估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科学原则的前提下,还应依据如下原则:
1、 合法原则,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
2、 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估价对象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
3、 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 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
九、 估价依据
1、 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
(2)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 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3、 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
十、 估价方法
估价对象为商业房产,同一供求圈内的整体成交案例极少,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同时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因此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十一、 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细致的测算,确定该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陆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2265、34万元)。
十二、变现能力分析
变现能力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物转换为现金的可能性。
估价对象的通用性一般,具有可分割使用性,整体价值大,变现所需时间长,在估价时点拍卖或者变卖时,最可能实现的价格范围为:估价结果±10%,变现时涉及以下税费:
①中介服务费:5%--6%
②契税:4%
③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5%
④所得税:20%
⑤过户手续费:2%左右
⑥印花税:0、5‰
⑦其它费用
十三、估价人员
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十四、估价作业时间
20XX年8月12日—xxx
十五、估价报告有效期限
本估价报告有效期为自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从20XX年8月18日至20XX年8月17日止。
项目评估报告3
一、绪言
湖南华兆园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因资产占有方融资项目的需要,对其所有的苗木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的资产实施查验、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其资产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并以此价值作为该公司(个人)融资的参考依据。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评估方及资产占有方
甲方(评估方):
乙方(资产占有方):
资产占有方概况: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苗木资产所在地:
主要苗木种类: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乙方的苗木资产进行评估,为该公司(个人)依法进行融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乙方因融资所抵押的苗木资产。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参照评估有关的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的公认评估原则,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状况,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抵押贷款价值。
抵押贷款价值的内涵:是指评估对象根据有关林权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苗木资产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七、评估原则
我们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以下原则:
(一)遵循了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三)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四)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国家及其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评估依据
1、资产占有方出具的评估资产清单;
2、专业资产评估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农艺专家出具的经济林及苗木木调查、分类、评估的意见;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询价、参数资料记录。
九、评估方法
对苗木资产抵押价值的评估,我们是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所估苗木的生长发育状况后,按如下规定公式进行:
P = 各苗木按品种、规格×单价×株数
十、评估过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二)资产核查阶段
(三)评定估算及报告提交阶段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1、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颁布和已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资产占有方经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资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2、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苗木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
十二、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方指定的资产在年 月 日所表现的补偿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 万元 (详见评估明细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估值意见,而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要求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并最终出具委估资产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在评估基准日的专业意见
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在履行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定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了关注,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的抵押价值,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其他交易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补贴政策的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评估结果是在基准日被评估资产抵押价值的客观反映,湖南华兆园林管理有限公司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4、除甲方乙方之外,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机构不得转载或引用本报告部分或全部内容,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5、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15609266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